❶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❷ 几年前工伤,现在到退休年龄要办退休手续,是否需要带上之前的工伤认定书了,是
不用,工伤 认定书与到龄退休办理手续无关。
❸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还能享受伤残津贴吗
领取时间完后来是不能再自领取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
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
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
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❹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为什么要停发伤残津贴,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应该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
❺ 工伤赔偿后六十岁到达退休年龄能否办理退休手续
工伤职工赔偿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
工伤职工赔偿之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与普通劳动者没有区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不足15年的,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领取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7月1日之后参保的,可以延长缴费5年,延长后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延长后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转入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❻ 工伤退休后该怎么办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❼ 工伤认定后对退休有哪些政策
工伤认定需要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休后才有政策优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到龄工伤人员退休手续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致伤残的其他的补助政策如下:
1、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工伤保险条例》
❽ 工伤人员是否可以办工伤退休,怎么办
工伤人员可以办理工伤退休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 办理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一)申领人(退休者)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退休申请,如实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并签字确认,单位经办人携带此表、申领人的职工档案、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到本单位登记参保归属地主管部门签章同意。
(二)单位如实填写《关于对 等 名职工退休(职)申报情况公告》、《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还需填写《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职)申报表》,并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
(三)经办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单位登记参保的社保中心打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四)经办人携带贴有申领人一寸照片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申领人职工档案、一寸近照一张、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另外女职工需提供能确定工种岗位的劳动合同书(45周岁前就在本单位连续参保至退休的需提供至少从45周岁开始至退休的劳动合同书)、《从事特殊工种职工(职)申报表》(仅需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提供),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市社保中心1楼2号窗口)办理退休手续,打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第二步 办理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一)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1、用人单位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汇总表》、(2)《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花名册》、(3)经社区审核盖章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2.用人单位携带审核后的移交汇总表到二楼1号窗口缴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
3.用人单位携带缴费凭证窗口完成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手续。
(二)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
用人单位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2)《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目录》、(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此表由核定部门提供)、(5)养老保险手册、(6)企业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❾ 工人上班时工伤现在退休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工伤致残退休可以享受工伤期间的待遇,如果社保缴纳满十五年的,可以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❿ 年满60周岁发生工伤怎样处理
需要发生事故之后一年以内,当事人或单位申请申报工伤认定。
等当事人伤情稳定后,当事人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依据当事人评定的伤残等级,享有相关待遇和补偿。
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25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