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退休人员今年养老金上涨幅度总体为5%。继续釆取定额调整丶挂钩调整丶倾斜调整的方法进行。
4月17日国家人社部丶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2020年继续提高企业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巳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
我们在这里讲一下这个养老金的增长待遇,因为养老金的增长待遇,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调整的,虽然说各个地区自行制定具体的调整细则,但是基本上是以省为单位,也就是说成都的退休人员,他的这个养老金的增长是全省范围之内的统一调整方案,所以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来进行正常调整。
具体自己能够调整多少钱,到目前为止,因为成都地区还没有公布实施方案,所以说我们大致可以借鉴去年的调整方案,因为今年的调整比例跟去年是完全一致的,都是按照5%来进行调整,所以说我们可以借鉴去年的方案和水平,那么进行调整,基本上比方说你去年增长200块,那么今年也有可能是这样的,一个范围之内。
2. 2019年上半年在四川省社保退休的人员养老金能否算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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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已经发布,上半年退休的人员,可以适用新数据计算基本养老金了。
四川省统计局
《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2016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425元,比上年增加3959元,增长7.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7%。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926元,比上年增加5011元,增长8.5%;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81元,比上年增加元,增长8.7%。
3. 成都社保退休金怎么算
(一)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按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2013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
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从离退休的下一年起,每年六月一日调整一次。调整标准为:
(一)退休、退职职工按四川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60%计算。
(二)离休职工按四川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下列比例计算;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100%。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至一九四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参加革命工作的90%,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参加革命工作的80%,一九四五年九月三日至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参加革命工作的70%。
4. 2019成都社保局官网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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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四川省社会保局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多少养老金标准基数多少每一年工年龄多少钱
2017年四川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2017年四川退休金计算方法,2017年四川退休人员加工资消息,四川省退休金新政策2017,2017年四川事业单位社保退休金待遇怎么算。
四川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文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1)、新人: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即:从参工作时间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时间,下同)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注:不是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退休,必须要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条件方能办理退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2)、中人:即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增发养老金
5月开始启用新标准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2016年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
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三)适度倾斜办法。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增加4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增加80元;
(3)满90岁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4)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与省平工资挂钩
部分参保人员缴费有所增长
据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介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丧葬补助费均与省平工资挂钩。启用新的省平工资后,今年1月1日至6月8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93元,人均增幅11.24%。具体到个人,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补发金额将同2016年7月份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由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与省平工资有关,如果你的收入水平低于这个标准,按照规定要按下限标准来缴费,那么所缴纳的费用就会增长,只涉及少部分参保人员。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下调
为企业减负超118亿元
在2016年5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期间,我市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生育保险继续按已降费率执行。据介绍,2015年,我市分别于3月、10月下调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合计降低社保费率1.32%。截至2016年4月,已为企业减负累计19.12亿元。按2016年5月缴费测算,本次降率涉及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有14.27万户,惠及参保人数312.85万人,全市月降低缴费约1.08亿元;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有14.4万户,惠及参保人数341.58万人,全市月降低缴费约0.18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有14.34万户,惠及参保人数333.57万人,全市月降低缴费约1.28亿元。根据静态测算,从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将为企业及职工减负超118亿元。
多项社保待遇提高
养老金
增长193元,增幅11.24%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44880元,较上年增长34794元,增幅11.2%.
企业工伤人员医疗补助
(一次性发放)
5级增长6765.5元
6级增长5799元
7级增长4832.5元
8级增长3866元
9级增长2899.5元
10级增长1933元
企业退休人员
丧葬费调整为20173.32元
较上年增长2266元
增幅12.65%
工亡人员
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发放)
相比上年每人增长2899.5元
失业保险金
调整为364.04元
较上年增长36.67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四川退休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四川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6. 四川省社保厅关于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内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川人社发[2015]17号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不含15年),对超过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年增加7元。
(三)适度倾斜办法
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企业高龄退休人员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2.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
(5)2014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四)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主要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州)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局统一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
(二)企业退休人员截至2015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强制戒毒、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15年4月底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身上。
(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5月18日前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各市(州)本级和县(市、区,含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增加人数、平均增加水平、资金数额及资金渠道解决方案等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解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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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9城乡居民2010年一次形买养老保l能领多少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如何涨工资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今年每月最低增加养老金120元
华西都市报
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十一连涨”,全省611.4万退休职工将从中受益!3月30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水平原则上按我省2014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企业退休人员能从中获得什么实惠?每月领到手的养老金能增加多少?3月31日,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新政实行后,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最低增加120元。对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调整。本次调整后,所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发放到领取人个人账户。调整
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企业退休人员
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四川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
本次调整后,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什么时候发到人手?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2015年前3个月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一次性打到参保人个人账户上。目前正在下发调待通知,资金、数据等相关准备工作已相继完备,4月底以前将新增加养老金发放到位。
调整
水平人均基本养老金月涨10%
从2015年1月1日起,四川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从2004年的月均647元起,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一路升高,迎来“十一连涨”。本次调整,四川将有611.4万退休职工受益。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月涨10%。”该负责人表示,国家所确定的调待标准是各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0%,而不是每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0%。这也就意味着,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超过本人退休金的10%,也有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达不到其本人退休金的10%。据悉,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标准综合考虑了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物价上涨、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
调整
方式定额+挂钩每月最低增加120元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最低增加120元;挂钩调整即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调整。
也就是说,本次调整后,如果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仅15年,那么每月增加120元,这也是本次调整增加的最低标准。如果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将在每月增加120元基础上,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调整。例如,市民张先生从企业退休后,假如每月领到的基本养老金为700元,且仅缴纳了25年养老保险。那么本次调整后,他每月将领到700元+120元+70元。
“去年超过15年缴费年限的增发额为5元,今年增加到7元,未来这种增加趋势还将继续。”该负责人表示,这是为了鼓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形成“长缴多得”的良性发展态势。很多参保人员尚没有“多缴多得”的概念,相当部分人缴了15年养老保险后立即中断缴费。但15年只是基本缴费年限,如果参保人只缴费15年,那么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也不多,以后或只能保障一般的生活需求。
适当倾斜3类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
除了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如果参保人是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先增加定额和挂钩两种调整后,再按标准增加。
该标准和2014年的规定相同。例如,在增加定额和挂钩后,1949年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1949年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2014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华西都市报记者刘秋凤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一连涨”
2005年
调整为每人每月25元加上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调节调解费用,每满一年增加1元
2006年
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加上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调节调解费用,每满一年增加1元
2007年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涨80元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每月再涨40元
2008年
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加水平将超过人均100元/月
2009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2010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9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2011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11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2012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013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014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再按每年增加5元调整
2015年
普调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再按每年增加7元调整
8. 2019年四川省遂宁市私营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工资标准
给你公式自己看看,你能把公式中文字表达的数据,套上数字数据你就算出来了,不必求人。
基础养老金=(社平工资x社保缴费平均指数+社平工资)*2x社保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139(男)195(女)
两道公式得出的数相加就是你的基本养老金。
公式中社平工资就是你退休当年当地社平工资。
9. 2019年12月底退休工资3656.07元,工龄40年企业退休,今年每月增加多少
2019年12月底退休工资3656元。工龄是十年的企业退休。今年每月增加200块人民币左右。
10. 2019年四川省事业机关退休工资待遇怎么样
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授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尤其是今年在大规模实施减费降税的情况下,不仅要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还继续适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四川将有886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让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今年挂钩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7月22日下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解读政策,全面部署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要求各市(州)抓紧开展数据核实、系统调试、资金安排、对接发放机构,确保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