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退生活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下岗职工第一年的生活费标准,即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20%,具体哪条法律规定
【1】内退职工应属于企业富余人员,并具有下岗待业特征,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生活费标准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各地规定标准不一样,以大连市为例: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关于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劳管就字[2001]48号)中第六条的规定
离岗退养(内退)职工的生活费标准由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但不得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
2. 公司让57岁的工人回家退养,开最低工资638元,合理吗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双方都要协商。事实上,过去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条例》,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辞职休养。
事实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5年以上,距退休不满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不称职等无过错辞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国家对老年工人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有困难可以维护他们的权利。
3. 企业内部退养属于在职吗退休以后对退休费有什么影响
内部退养与提前退休有严格政策界限,两者既有相同之处,更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要退出工作岗位,都有年龄、工龄限制。不同之处则在于:(1)内部退养后仍是在职职工,仍应继续参保缴费计算工龄,只是不在岗。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内部退养人员准文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而提前退休则属于退休人员,不再参保缴费,不计算工龄,劳动合同也已终止。(2)内部退养人员所需生活费由企业发给;而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3)内部退养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 由此可见,内部退养只是体制转轨时期针对部分老国有企业冗员严重的问题采取的一种过渡措施。需要强调的是,内部退养不是说凡是老职工均可适用。这里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必须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不能强迫其内部退养;二是个人申请必须得到企业领导的批准,这是防止关键岗位或骨干技术人才流失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上述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企业在具体实施中应当准确把握。
4. 退养职工到了退休年龄的工资怎么拿,退养是75%,到了退休年龄拿多少。
退养费是单位每月发给你的,退休费是社保部门发给你的养老金,不按你工资算的,是综合你的交费工龄,交费总额计祘出来的,
没有证据一般也不会给予纠错。社保政策退休前缴费基数有问题还能改正,退休后一般无法改正的。
6. 协议是否可以按合同法起诉内退协议是否可己按合同法起诉
“内退”是一种劳动形式,不影响劳动关系的。
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00]文266号)第(一)条第4项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人员的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签订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协议。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人员,应按《福建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比例向所在地社保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劳动部《关于严格掌握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通知》(劳险字[1998]3号)文中也规定: 企业对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要妥善安排,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可以实行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按连续工龄计算,按一定比例发放工资,所需费用仍在工资基金中列支。离岗退养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费。 因此,退养人员可按其退养期间的月生活费作为其退养期间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其月生活费标准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本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缴费。 1.“内退”并不是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的概念! 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通常将“内退协议”看作为用人单位(企业)与职工之间“就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方式作出变更”的补充协议,即,职工不必上班上岗工作;单位给予发放内退工资(或生活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允许职工另外从事其他工作和获得收入,等等。只要“内退协议”不违法,通常,仲裁庭或者法庭可以认定协议对双方的约束效力,双方均应遵守。 2.您与单位的“内退协议至今到期,本人可以享受正式办理退休。现在省社保局对我的退休不符合条件,本公司不能按照当时协议书实施办理退休,而导致违约。”既然单位在协议中承诺为您办理正式退休,而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不符合退休条件,不予办理。单位应当承担这一后果的责任。 3.如果在“内退协议”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标准,您可以要求单位赔偿违约金,相反,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您若要求违约金,通常不会得到仲裁庭或者法庭的支持。建议您: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合同的履行,恢复原工作岗位及劳动报酬(工资奖金等)。这种诉请通常容易得到法律的支持(理由就是基于第1条的分析意见)。 4.重点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是合同法!)。注意: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内退协议”的约定内容、原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是否可以安排原有岗位的现状、以及本人是否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条件等等。 “内退”问题,现在并不普遍了,也只有老国企在九十年代末或本世纪初才有这种处理方式。
7. 离退休(退职):离岗退养与退休有何区别
离岗退养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按一定比例发给生活费。离岗退养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费。 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年国务院第111号令)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离岗退(休)养一般是指职工在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一般为五年)时,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或因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而退出工作岗位,由企业按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离岗退养是目前解决企业富余人员过多的一项措施,职工离岗退养并未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而退休是当职工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
8. 请问懂法律的人,退养职工退休金问题
简单地说:
1、单位的行为违法。
2、你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起来比较快。
3、也可起诉单位,在劳动仲裁无法解决时可以到法院告单位,但是时间较长,程序较多!
4、经过上面的程序,肯定可以得到有利的结果!
9. 退养人员待遇的规定
法律分析:1、退养人员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由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的滞后,规定年度内计算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去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前年标准确定;2、由于要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后才能核定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因此规定在计算基本生活费时,职工离岗退养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按上年标准计算。3、对基本生活费低于2200元/月的,按基本生活费+2200的平均值,作为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4、所有退养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费补贴600元。5、退养人员生活费待遇,从签订离岗协议的次月起执行。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10. 关于退养人员再就业后是否享受劳动法保护
根据省政府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00]文266号)第(一)条第4项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人员的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签订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协议。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人员,应按《福建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比例向所在地社保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劳动部《关于严格掌握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通知》(劳险字[1998]3号)文中也规定:
企业对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要妥善安排,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可以实行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按连续工龄计算,按一定比例发放工资,所需费用仍在工资基金中列支。离岗退养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费。
因此,退养人员可按其退养期间的月生活费作为其退养期间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其月生活费标准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本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缴费。
1.“内退”并不是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的概念!
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通常将“内退协议”看作为用人单位(企业)与职工之间“就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方式作出变更”的补充协议,即,职工不必上班上岗工作;单位给予发放内退工资(或生活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允许职工另外从事其他工作和获得收入,等等。只要“内退协议”不违法,通常,仲裁庭或者法庭可以认定协议对双方的约束效力,双方均应遵守。
2.您与单位的“内退协议至今到期,本人可以享受正式办理退休。现在省社保局对我的退休不符合条件,本公司不能按照当时协议书实施办理退休,而导致违约。”既然单位在协议中承诺为您办理正式退休,而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不符合退休条件,不予办理。单位应当承担这一后果的责任。
3.如果在“内退协议”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标准,您可以要求单位赔偿违约金,相反,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您若要求违约金,通常不会得到仲裁庭或者法庭的支持。建议您: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合同的履行,恢复原工作岗位及劳动报酬(工资奖金等)。这种诉请通常容易得到法律的支持(理由就是基于第1条的分析意见)。
4.重点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是合同法!)。注意: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内退协议”的约定内容、原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是否可以安排原有岗位的现状、以及本人是否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条件等等。
“内退”问题,现在并不普遍了,也只有老国企在九十年代末或本世纪初才有这种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