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1年在校成预备党员,,然后档案放在学校至2018年,一直没有转出,没交党费,会脱党吗后期还能申请入党吗
你好来!看了你的描述,二自0一一年在校成预备党员……?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学校二0一一是预备党员,档案一直还在学校至二0一八年,按这种情况,没交党费,没参加组织生活,预备期满没有写转正式党员的申请,属于自行脱党,党章规定,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以后要入党,可以重新申请,祝你生活愉快!
② 80岁党员国家有什么待遇
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补贴的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分别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标准发给补贴。
《通知》下发前已对老党员实行生活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发给补贴。给老党员发放的生活补贴,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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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传达党的温暖,进一步加强资深党员的荣誉感,并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的优良风格的共产党员,一个仪式”颁发荣誉勋章党员党员50多年”在全国各地举行。
在活动现场,社区工作人员向老党员颁发纪念章,感谢他们的积极贡献,并详细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生活中是否有困难等。他们希望自己照顾好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余热,继续利用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为社会的发展提出建议。
老党员们兴奋地拾起奖章,戴上,仔细地抚摸和整理。他们对党和政府对他们的爱护和关心表示了极大的感谢,并颁发了纪念奖章。他们心里感到非常温暖和骄傲。
这些老党员几十年来一直为党和国家献身,仍然保持着崇高的革命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是年轻党员学习的榜样。全国各地都将继续关心他们的生活,尽力为他们解忧,让他们安享晚年。
③ 党员每年要交多少党费
党员每年要交的党费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的党费是月工资收入的0.5%;
2、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的党费是月工资收入的1%;
3、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的党费是月工资收入的1.5%;
4、10000 元以上者,交纳的党费是月工资收入的2%。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6、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3)2018退休人员党费扩展阅读:
1、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费证即保存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所有经费的记录情况。
2、《党费证》在印制上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形式不一,最简单的是在封面直接印制“党费证”三个大字,印制机关、党徽等基本信息都印制上;颜色上以深红色常见,也有黄色等其他颜色。
3、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④ 工作以后党费是怎么交得呢
党费由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负责收缴。
⑤ 党组织介绍信的党费交到2017年6月。然后介绍信的日期是2018年3月。这样可以么。
没有完全看懂。如果你的意思是,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期是18年3月,然后回上面写明党费已答交到17年6月。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一般党费都是按年度交的,中间的空白期到新组织再交也可以的。党费只要交给组织,不管是哪里的都行。
⑥ 特殊党费的缴纳标准是多少
交纳特殊党费没有标准设定。
特殊党费源于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2008年5月18日,中央组织部关于尊重和鼓励党员自愿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通知发出后,截至6月17日12时,全国各地各部门党员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已达84.3亿元,其中,中央组织部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专用账户实际到账62.51亿元。
关于“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了做好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作用,确保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党员群众,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专指党员在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交纳党费之外交纳的,用于支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受灾地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党费。
二、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不定标准。
三、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统一上缴到中央组织部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专用账户。一般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代收,转交中央组织部,并同时将党员姓名、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传真至中央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