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异地退休人员如何认证
退休人员在去外地之前,应先到社保局领取一份《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生存情况专协查认属定表》,在第二年的退休年审时间内将表填好,带上身份证和退休证(待遇证),由其本人到当地社保局协助年审,当地社保局签字盖章之后,将《认定表》寄回本地的社保局即可
在外地办理退休年审是:1、由亲属到社区领取异地认证表后寄给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2、在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持异地生存认证表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寄回所属社区
『贰』 退休社保异地认证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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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据现行规定,必须要在北京缴费满10年以上,合计缴费在15年以上,并且在到达退休年龄时,依然在北京缴费的,是可以在北京办理退休,享受北京的退休待遇的,
第二,你在北京缴纳医保,可以在北京享受医保待遇,在退休之后,如果缴费满20年,可以在北京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不再缴纳医保,
第三,如果不符合在北京退休条件,需要转移到你缴费满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如果各地都不足10年,需要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退休
『叁』 外地退休人员在北京的,去哪里办理异地养老金协查认证手续(在青塔这里住 请帮忙查近点的地方)谢谢
不知道你在哪儿办理的退休手续,我们单位常驻外地的退休人员每年认证时都是单位所在地社保局邮寄认证手册,本人认证后再寄回社保局。
『肆』 外地邮局开退休工资的人能在北京认证吗
异地可以领取退休金的。银行包括邮政,各地都有分行。社保认证也很容易。手机,网络,也可去当地社保部门。
『伍』 退休人员社保异地认证怎么办理
可以用手机下载你所在省份社保APP,然后填写个人资料,点开社保认证,即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方便快捷。
『陆』 2016年异地居住的海南退休人员认证我在北京居住,20010年退休如何在网上办认证
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核查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文件的规定,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目前有3种方式参加资格认证:
1、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和协助认证表可以在其居住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或所在地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协助认证,退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应在退休人员出生当月内将协助认证表寄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认证表》可由原企业或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给退休人员。如何领取《协助认证表》等事宜请与原企业或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也可访问当地社保局网站下载。
2、返回退休地时,可在户籍地参加初次采集指纹、人脸。采集后,可申请在我局当地社保局网人脸认证系统办理资格认证。
3、参加人社部统一的异地联网认证。目前各省市都已经加人社部异地认证平台,你可通过原企业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局提出异地联网认证申请参加异地联网认证。但请事先确认居住地已加入部异地平台。
如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认证,将暂停发放待遇直至完成资格核查后补发并恢复。
『柒』 人在外地退休认证怎样办理
人在外地退休认证办理:
1、社保经办机构认证退休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街道社区服务点、社保自助一体机办理认证。
2、社保官网认证登录参保地的人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并登录,依据上面的提示进行操作即可(退休人员需要另外准备摄像头进行人像识别)。
3、手机认证手机下载当地官方社保APP,绑定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号,进入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板块,按照上面的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4、预约认证服务对于特殊退休人员(身残、高龄、孤寡、患病)可由他人帮忙申请并与社区协商,预约社保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
5、出境或外地居住退休人员认证对于在外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携带有效证件到当地街道乡镇或以上级别的社保机构,由当地社保部门协助认证盖章,寄回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若参保人在境外可在大使馆的帮助下进行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捌』 异地人住在北京北宛家园的在什么地方去办退休认证
如果是指退休人员年度认证,你就不必寻找认证地了。因为去年人社部已经下发通知,退休人员年度集中认证不再进行了。
『玖』 北京退休老人异地养老健在资格认证
北京市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今年起,本市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保待遇的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将首次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进行。
2010年起,本市对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采取了资格认证方式,居住国外和外埠人员需要出示有关材料进行认证。为方便参保者,增加认证真实可靠性,从今年起,本市将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据介绍,2013年12月31日(含)前按月领取本市社保待遇非本市户籍或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均须参加2014年度的异地资格认证。
住地已开通网上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将收到参保地寄发的“网上认证表”,居住地尚未开通网上认证的,将收到“回寄认证表”。领取待遇人员在收到认证表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乡)社保所进行资格认证。
通过网上认证方式办理,“网上认证表”由认证地留存,认证结果通过网上传回本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认证手续,领取待遇人员须于7月31日前将盖有协助认证机构公章和本人签字的“回寄认证表”装入回邮信封寄回所在单位。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领取待遇人员,其居住地社保所在接到本人或亲属提出的上门认证申请后,将提供上门服务。
对于未按期反馈认证结果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在逾期两个月后暂停支付其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