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职工年退休医保一次性补缴是由个人还是单位补缴
是由个人补缴的。
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费。
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版足年限的,按退权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计算,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如实际缴费年限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退休后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B. 职工医保补缴新规定2021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资料到征缴窗口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录入手续;
2、用人单位持补缴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3、用人单位携交款发票,经由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在《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社保部门办理意见栏签字并加盖业务章;
4、用人单位凭盖章后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医保科重新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5、用人单位重新认定年限后,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推送个人基本信息和应征数据后再进行缴费即可。
这里以广东省为例,自2021年1月11日至31日为城乡居民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补缴手续。居民完成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后,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全年。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让尚未参保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及时完成参保缴费。补缴期间,缴费人需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推送个人基本信息和应征数据后再缴费。
(2)企业职工退休医疗保险补交扩展阅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2020年度没有参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如2021年度需参保缴费必须先到医保局或各乡镇街道卫生院重新录入参保信息 并登记信息才能缴费。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当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为中断缴费),暂停职工医保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
C. 已经退休的职工没有医保,可不可以补交医疗保险怎么补
D. 退休后医保可以补交吗
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才能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可以补缴。
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年限)。
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E. 职工医疗保险怎么补交
职工医疗保险断缴以后,补缴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短期断缴的补缴。短期断缴的补缴,需要到当地的医保部门办理补缴手续,办理了补缴手续以后,代扣代缴的银行账户才能正常扣款;二是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如果在养老保险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医疗保险因为断缴等原因导致缴费年限达不到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以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缴,补缴完成以后就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保的退休待遇。
作为在岗职工,职工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总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6%,计入医疗基金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为2%计入个人账户。计入医疗基金部分的6%中,还有30%要计入个人账户,但不是平均计入,而是按照年龄结构等因素来确定;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全额承担医疗保险费用,缴费比例仍然是8%,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和在岗职工是基本相同的。
由于职工医疗保险具有比较强的时效性,即这个月缴费,下个月因为生病住院,就可以享受医疗基金的报销待遇,断缴以后根据时间的长短,医疗报销待遇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中断三个月之内及时进行补缴的,在这期间发生的医疗报销费用,医保基金可以按时报销;超过三个月后再进行补缴的,三个月之内发生的住院费用不再进行报销;如果中断时间超过六个月,就意味着连续缴费年限中断,重新缴费以后需要六个月以后才能继续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
职工医疗保险除了时效性以外,由于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今后在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生享受医保待遇,习惯上称为“医保退休”。医保断缴以后,短期内是影响医保的报销待遇,长远看是影响连续缴费年限的计算。
医保断缴以后虽然可以补缴,但断缴时间超过六个月就无法计算连续缴费年限,只能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很多地方对于医疗保险的连续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年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只要连续缴费年限达到15年,就可以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但是累计缴费年限则需要25年或是30年,这个差距是非常巨大的。
F.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补交后多长时间生效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补缴后次月生效,没有等待期。
职工医保:
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120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G. 吉林省退休职工医保可以补交吗
吉林省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一)需提供的证明及材料:
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证;
行业统筹退休人员提供《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准表》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公务员退休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人员登记表》、或《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二)医保补缴办理流程:
参保人到退休医保补缴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对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录入业务系统;
办结后,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通知单》反馈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到社保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缴费。
H. 已经退休的职工没有医保,还可以补交吗
现今,我国社会与经济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人口老龄化现象也在不断加剧。年轻的人群阶段已经开始呈现出下降趋势,这个现状最直接导致的就是我国医保基金交纳开始变少。而我国医保规定,在参保人退休后,可以不需要在交纳保费而享受待遇,这一政策不仅减轻了许多企业的负担,同时也稳定了社会的和谐。
综上所述,如果自己是退休员工,并且交费年限不足或退休时已经选择住院医保待遇申请转为基本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就需要根据规定办理医保补交手续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I. 退休时怎么补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达到25年(含)以上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遇。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应以申报办理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补足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并入统筹基金,只计算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帐户。
J. 退休时医保达到多少年才可以补交
一般情况男需要交满25年,女需要交满20年。
社会保险法规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不缴医疗保险费,但是参保人员要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必须退休时要缴足医疗保险费。
如果在退休时不足缴费年限,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拓展资料:
医疗保险费是由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的缴费比例三方共同出资而形成的。当参保职工因病就诊时,可以从中获得部分或全部的报销额。它体现了个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只有按时缴纳足额的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报销权利
一、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方式
1、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于每月1至10日全额缴纳。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财政按月全额直接划拨,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地税部门根据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征收计划按月征收。
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用人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清。
三、欠费处理
用人单位和个人中途未申报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欠费的当月起暂停该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医疗费的支付和个人账户的划拨。
同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暂停享受待遇期间的医疗费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
恢复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首先应补清欠缴的保险费和滞纳金,然后再恢复对该单位参保职工医疗费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