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年金如何发放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制度。是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由企业自行建立的养老金制度,有职工本人和企业缴费,到退休年龄时,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月发给,发完为止,就是把你个人账户的年金发完了,就不再发放了。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三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第十四条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⑵ 企业职工退休企业年金怎样发放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五条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⑶ 退休人员的企业年金如何发放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⑷ 企业年金退休后如何领取
企业年金主要是针对于,从企业单位退休的人群才能够被称之为是企业年金。那么我们可能大多数在企业单位工作的人群,他似乎没有听说过企业年金或者压根就没有缴纳过企业年金,这是由于确实对于绝大多数在职人员,他所从事的这个企业单位是属于,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一类的性质,主要原因是因为企业年金没有明确地写入到劳动合同法中,他不属于法定的义务,他跟我们的社保是有一定的区别。
所以说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提高自己的经营利润,毕竟民营企业它的实际控制人,老板自己,所以说想让自己多赚钱,自然不愿意去给员工缴纳企业年金,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没有企业年金的根本原因。但是有一小部分企业它是有企业年金的,比如说央企,大型国企都是有企业年金的,主要从事一些烟草,电力石油这一类的行业。
因为企业年金建立的时间年限,都是比较短的,所以说可能在之前建立企业年金之前,大概是最早2008年左右的时候建立了企业年金,在此之前退休的人群是不会有企业年金,或者说2018年之后的,几年之内退休的人群可能也不会有几年,您由于缴纳的年限比较少,即便是能够享受也是为数不多的。
所以说这是企业年金的一个特点,当然企业年金的领取其实跟我们的养老金领取是有比较接近的地方,都是在退休之后按月领取企业年金,只能够选择按月领取的方式逐步领取,当然企业年金的缴费和养老保险有一定的区别,企业年金是个人承担4%,单位承担8%,总体12%的缴费全部进入到个人账户,你最终享受到的就是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当个人账户余额享受完成以后不再继续享受企业年金的待遇,但是养老金是可以继续享受的,这一点是有明显的差别。
⑸ 退休后的企业年金由哪里发放
⑹ 退休后企业年金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⑺ 退休后企业年金怎么发放
企业年金退休后的领取方法: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一次或分期领取;
2、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
3、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4、在退休前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企业年金的优点及缺点:
优点:
1、简便灵活,雇主不承担将来提供确定数额的养老金义务,只需按预先测算的养老金数额规定一定的缴费率,也不承担精算的责任,这项工作可以由人寿保险公司承担;
2、养老金计入个人账户,对雇员有很强的吸引力,一旦参加者在退休前终止养老金计划时,可以对其账户余额处置具有广泛选择权;
3、本计划的企业年金不必参加养老金计划终止的再保险,如果雇员遇到重大经济困难时,可以随时终止养老金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缺点:
1、雇员退休时的养老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数额,参加养老金计划的不同年龄的雇员退休后得到的养老金水平相差比较大;
2、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受投资环境和通货膨胀的影响比较大,在持续通货膨胀,投资收益不佳的情况下,养老金难以保值增值;
3、缴纳年金鼓励雇员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但因为一次领取数额比较大,退休者往往不得不忍受较高的所得税率;
4、缴纳年金的养老金与社会保障计划的养老金完全脱钩,容易出现不同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偏高或偏低。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⑻ 企业职工退休后企业年金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对于退休职工,企业年金的领取方式有三种:1、一次性领取;2、按月领取。就是根据企业年金的缴费时间和滚动总额,折算出按月领取时间和金额。这种方法和养老金一样,可以作为每月薪金细水长流,直到资金发完为止。一旦选择这种领取方法后,不可以再次变更;3、投资养老保险产品。就是将职业年金转化为养老保险,在退休的时候,职工可以选择将企业年金一次性投资养老金。也是按月领取,好处是可以享有保险产品上的资金增长。这种领取方法确认后,也是不可以变更的。
企业年金退休提取流程:1、退休时向原缴纳年金的企业人事部门申请,填写支取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卡折复印件;2、企业经办将支取年金申请表发至有关部门;3、银行转账至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⑼ 退休后企业年金是社保局发还是本单位发
退休以后的企业年金当然是社保局发现在企业会把退休人员统一规划到社保管理
⑽ 企业年金退休后怎么发
法律分析:首先,如果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是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员工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其次,如果是出国(境)定居人员,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