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十一连涨”,全省611.4万退休职工将从中受益!3月30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水平原则上按我省2014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企业退休人员能从中获得什么实惠?每月领到手的养老金能增加多少?3月31日,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新政实行后,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最低增加120元。对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调整。本次调整后,所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发放到领取人个人账户。
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四川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
从2015年1月1日起,四川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从2004年的月均647元起,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一路升高,迎来“十一连涨”。本次调整,四川将有611.4万退休职工受益。
Ⅱ 四川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四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12号)
调整对象: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执行时间:2012年1月1日起
1、普遍调整:
每人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再换算为年),军转干不足1290元的先补足1290元再调整。
2、适当倾斜:
下列人员先执行普调,再按以下办法调整。同时符合下列两项及其以上的,可重复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10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4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4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2001年以后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增加160元;
(6)2000年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增加260元;
(7)2011年在三四类艰苦地区退休的人员,每月增加50元;
(8)军转干每月增加40元。
Ⅲ 四川今年退休人员工资怎么调
2017年上调的养老金政策是针对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员工的上调政策,2017年退休人员的上调信息还要等到2018年才能公示。
从2017年1月1日起,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上涨5.5%左右。那上涨5.5%是依据什么因素呢?是依据总体水平来进行调整的,总体水平又是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等综合因素上相结合,进而确定了养老金的调整幅度。
2017年退休职工的工资是怎么调的具体什么时候发放?
注:定额调整是为了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
挂钩调整是为了体现激励机制,使上班时多缴费、缴费久,可以多得养老金
适当倾斜是为了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那么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哪些人可以领到这笔上涨的钱呢?
2017年退休职工的工资是怎么调的具体什么时候发放?
上年底前已退休的人员可以领到这笔钱,即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的并且已经在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可以拿到这上调的5.5%的钱,当然,今年退休的人员领不到今年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此次的待遇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预计在9月底之前可以发放完毕。
但由于每个地区存在差异,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所以每个地区的发放进度也会不一样。各位退休人员稍安勿躁,到嘴边的肉跑不了的。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落实以后,大家更关心的是,以后等到自己退休时,养老金还会不会上涨,要是持续降低自己交了那么多年养老金不就得亏了吗?
Ⅳ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文件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回整水平为答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四川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Ⅳ 四川省2017年企业退休养老金怎么调
人社部、财政部刚刚下发通知,各省市都还没有进入程序制定调整办法,在没有出台调整办法之前是不知如何调整的。你没有往年调整退休金的经历、经验吗? 耐心点,等着吧,至少6月份以后你再问。
Ⅵ 2018年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
2018四川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2)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
(6)四川企业退休人员调扩展阅读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主要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Ⅶ 四川省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四川省2019年养老金调整是:
1、定额调整: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2、今年挂钩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3、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你今年满80周岁还是去年满80周岁,倾斜调整的年龄是按照2018年12月31日为标准的,如果是在2018年12月31日满80周岁的,按照80周岁计算增加65元,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满80周岁的,是按照79周岁计算的,增加是35元。
Ⅷ 四川省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如何调整
普调110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2011年1月1日起,我省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昨日,省人社厅透露,此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办法。普调是每人每月先增加11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在普调的基础上,特殊人群还将进行政策倾斜。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据估计,今年养老金上调惠及人数超过300万人。
普调特调结合向7类群体倾斜
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对象是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及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继续实行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办法。普调是每人每月先增加11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在普调基础上,继续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年满70周岁人员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等七类特殊群体进行政策倾斜,分别在普调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增加养老金春节前发放到手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国家应对当前物价上涨,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我省的上调方案,结合了四川省情,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尽量惠及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据介绍,从2005年开始,我省已连续7次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进行了上调,去年春节前,我省又为全省3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了养老保险待遇,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已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加上今年的上调,我省已连续七年调待,我省正常参保人员养老金水平已比2005年的水平翻了一番。
Ⅸ 四川机关退休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具体怎么办
四川省2017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财政部发出答《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当前,四川省的具体方案还在制定中,如何调整还不明确,请耐心等待。
Ⅹ 今年四川退休人员工资怎样调整
四川省2017年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已经在7月底前补发到位。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7〕3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规定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但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两部分挂钩。
一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8%;
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3 %。
(三)适度倾斜。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2.2016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员截至2017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核定确认数据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已确认记载的为准,并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可先组织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确保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8月30日前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含相关附表)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调待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五)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解释。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