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遗属补助标准是不是退休职工退休时家属年龄要达到50周岁
职工死亡时,配偶女年满55岁,男年满60岁,没有固定收入的。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享受遗属补助的条件,国家层面的文件较为散碎,但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是一致的,为职工死亡时,配偶女年满55岁,男年满60岁,或者没有达到规定年龄,但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固定收入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来位大侠~
一 、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3. 在工厂上班的工人意外死亡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
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 退休人员何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人员只要退休以后随时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离休、退休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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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提取公积金不同的地方需要的材料不同,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为准,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 江苏省关于退休职工遗属补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供养范围
参保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是指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供养条件
具备供养条件的人员,是指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配偶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父母均已死亡且父母无兄弟姐妹,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5、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6、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参保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应当是参保人员死亡前已确认且死亡时仍符合供养条件的。离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应当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已确认且死亡时仍符合供养条件的,
其中:2003年12月底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在2004年1月1日后死亡的,其配偶在其办理离退休手续前已按原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确认为供养直系亲属,且在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符合现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也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死亡人员生前参保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
三、停止支付条件
领取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支付其定期救济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在被判刑期间的(缓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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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发给的生活补助费,也是给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形式,但毕竟与由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含义不同。该复函一对此予以了说明。
其次,支付生活补助费的标准,应是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基本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该复函二未就“标准工资”的含义予以明确:“标准工资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附件《职工工资有关解释》中已阐明,职工工资总额构成的内容分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两部分。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和工龄津贴,还包括已经浮动升级的工资。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指标准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由此可见,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只是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基本部分,并非全部,其他计入工资总额内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放的各种假期工资、派遣赴国外短期工作加发的工资,单位发给的住房公积金等)都不在标准工资之内。
从这点来说,与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给本人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6.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取多少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二十个月。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7. 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要什么条件才能领取抚恤金
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内,带上相关的证件,容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另外需要注意: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8. 青岛市退休工人去世后怎么算钱
青岛市企业职工及离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企业职工及离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应发给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救济费。在职职工死亡由所在企业承担上述待遇,离退休人员死亡由社保基金承担上述待遇。
⑴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死亡职工或离退休(职)人员所在企业属七区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属五市的,其供养直系亲属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个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⑵丧葬补助费
企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因病死亡或非因工死亡时,丧葬补助费一律按1000元标准执行。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所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以丧葬费1000元为基数,10周岁以上的发放二分之一;1周岁至10周岁的发放三分之一;不满1周岁者不发放。
⑶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救济费
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可享受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10个月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以个人养老金为基数计发(按规定扣除部分补贴)。
9. 有什么工作适合退休人员做
实际上有很多工作适合退休人员去做的。比如保安等等。但是如果你有一定的文职工作能力的话也是有很多工作选择的。主要应该找自己熟悉的冷门专业工作。比如你是教师退休的,最好在职业培训教育机构、民办学校中寻找适合自己学科的教学工作比较容易。比如现在很多民办高校缺乏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教师,以前这个学科也是冷门,很多人看不起,也不愿意从事思政课的教学工作,但是目前随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思政课的师资大量缺乏,如果你以前有这方面的教学经验,那无疑这方面的工作是非常好找的,但是一般的语文、数学、化学、物理等方面的老师到处都是,也都非常好找,所以大众学科的老师相对于冷门专业,就要困难很多,如果不是特别优秀的,一般民办高校是不会聘用的。目前我国是一个制造大国,对于中高级的技术工人的需求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数控机床的操作工人、高级的车工、钳工、焊工等,都是很多企业急需的人才;还有就是大量的高技术人才,创新人才,从事第三产业的技能人才,比如厨师、面包师、调酒师、医师,护师等,都是适合退休人员从事的工作。比较低端的工作。这类工作年轻人不愿意干,城市人不愿意,但是比较适合一般的退休人员来干。比如城市的环卫工、绿化工、保安、建筑中砖工、抹工,钢筋工、护工、餐馆里服务员等需求量也是比较大的,而且这部分单位都很少为员工缴纳社保,年轻人不愿做,也是比较适合退休人员来做。
10. 一线工人女47岁交了16年半社保,现在要回家带孙子,到50周岁能领取社保工资吗
哇塞,47岁啊,就带孙子了,真的,真的是好年轻的奶奶呀,现在唉,结婚怎么那么早啊?嗯,可以啊,你已经交了16年多的社保了嗯,47岁是是领不到退休工资了,等个三年到50周岁的时候,带上你的相关证件,到社保局去办理退休就可以了,就可以等到领到退休工资了,只要满了15周年就可以了嗯,不知道你们单位有没有帮你买医保,你看你交了16年半的社保,那你的医保最多也就16年半,但医保要满25年才可以,所以你可以选择再补交九年的,或者是呢嗯,医保就不要了,以后你就买居民的医保也可以,看你自己家里的条件来决定吧!希望我的意见能对你起到一点的帮助吧,再次恭喜你一四十七岁做奶奶了,你结婚也挺早的,你儿子结婚生孩子也挺早的,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