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浙江省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答: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首先办理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资格审核手续,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在市级统筹范围的,随带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的(仅核准退休资格)《退休人员审批表》,并填报《宁波市社会保险费用结算表》(一)、《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二)和《宁波市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先到社会保险申报部门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后到养老保险退管部门办理退休待遇核定手续。由于医疗保险实行预缴制,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的次月,医疗保险不缴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仍需缴纳一个月费用。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市级统筹范围的(如机关、事业、原行业统筹单位),须随带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并填报《宁波市社会保险费用结算表》(一)和《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二)、《核定表》,直接到社会保险申报部门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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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事业单位职工医保未缴满年限就退休补交怎么办
退休一次性补交手续(医疗)需提供的证明及材料:
1.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证;
2.行业统筹退休人员提供《浙江省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浙江省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准表》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公务员退休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人员登记表》、或《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参保人到退休医保补缴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录入业务系统;
4.办结后,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通知单》反馈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到社保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缴费。
退休人员领取《一次性补缴单》后,因未及时缴费造成医保待遇中断情况:退休人员办理了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补缴手续(即领取了《退休一次补缴单》)后,因未及时缴费造成医保待遇中断的,需重新办理补缴手续,自补缴到账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其中中断3个月内重新办理续保及补缴手续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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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浙江新昌个人如何办退休手续
浙江省新昌县劳动者个人办理退休,在具备退休条件的当月,向新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鼓山中路179号劳动大楼2楼)递交材料,15个工作日办结。
个人身份办理退休,提交材料如下: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职工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可以不提供);
3、浙江省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填好基本资料,贴上照片,本人签名)。
依据
浙江省新昌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养老金审核》http://122.224.17.5/sungov/bjiteminfo.jspx?aga001=1217&bod509=3
❹ 杭州交的社保,退休年龄到了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到阳光政务办事大厅,拿着自己的资料,去柜台办理手续。
❺ 办理退休时,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劳动者按照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个人档案;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
4、、养老保险缴费信息表;
5、视同缴费年限确认文件(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6、当地人社局或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机关: 市人力社保局
责任处(科)室: 行政审批处
办事对象 : 个人,法人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法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78]104号)全文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53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事项审批”、第82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男职工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退休的,仍由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改由地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4、《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一、自即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部审批。三、各地劳动部门在办理提前退休工作时应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5、《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0号)“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为: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的,由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企业职工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以及按国家和省规定提前退休的,由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受理条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原全民、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及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目录以及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企业职工由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无主管部门的由企业直接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本市市区户籍个体参保人员报户籍所在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外地户籍个体参保人员直接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地点、时间:
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部门服务窗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13:30-17:00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要;
2、职工个人档案,原件,1份,必要;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原件,3份,必要;
如有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请先办理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事项。如通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应办理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❻ 退休手续如何办理,看了不吃亏
假如你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在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可直接带上
①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②银行账户
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退休;
*
假如你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或者是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就需要单位提前去了解和咨询所需材料。
比如说,正常退休的,需提交:
①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②职工本人档案原件;
③《浙江省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
比如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的,还需提交: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
当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有些地方可提前一个月办理哦),由你的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到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在办理完退休手续的第二个月就可以领取到养老金了。
重点提示给大家:因为单位或自身的原因延误办理退休手续的,社保是不予以补发养老金的,所以请各位小伙伴一定要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并及时办理哦!
❼ 退休后审批表一式几份退休后都放到哪里
交给本人一份、放入档案一份,社保局留档一份。
带整理好的档案和若干退休表格(盖好公章)到社保中心一楼“退休审批”业务岗审档案,时间:每个月的1号至月底。审档合格后,在“4险收缴”旁柜台交《减少表》做清算(带着移动硬盘,拷数据),并打印清算单(三联),需社保盖章。
准备出《养老金审批表》《清算单》和退休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到“支付科”交《增加表》,(确保养老金从审批合格之日起发放)均一式两份。根据清算单在软件中计算退休费(也就是养老金审批表),在“医疗”软件里面做在职转退休表,盖章。
在软件中算完的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盖公章。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交给社保“退休审批”柜台审核(也就是前面审档案的柜台),审核后盖章,特殊退休的,将“清算单”,《养老金审批表》,《公示》各留一份给“退休审批”柜台。
拓展
《提前退休申请》,需本人提出申请(有模版),登记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照片:提前退休收6张,(提前退休申请表4张、医保手册内页1张、退休证1张),照片要求:同底1寸彩色照片。
❽ 公务员退休 医保补缴
退休一次性补交手续(医疗)需提供的证明及材料:
1.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证;
2.行业统筹退休人员提供《浙江省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浙江省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准表》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公务员退休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人员登记表》、或《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参保人到退休医保补缴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录入业务系统;
4.办结后,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通知单》反馈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到社保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缴费。
退休人员领取《一次性补缴单》后,因未及时缴费造成医保待遇中断情况:退休人员办理了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补缴手续(即领取了《退休一次补缴单》)后,因未及时缴费造成医保待遇中断的,需重新办理补缴手续,自补缴到账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其中中断3个月内重新办理续保及补缴手续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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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职工退休审批表怎么填
退休后安置地点——退休后居住地点
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之月起至参加养老保险开始缴费的前一个月(足年实月保留两位小数)
缴费年限——参加养老保险开始缴费之月起至申请退休之月止(足年实月保留两位小数)
❿ 浙江 病退需要什么条件
有网友询问:请问企业职工病退如何操作的?需要哪些相关条件?
答: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1、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2、需提交材料
办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⑥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3、病退办理程序
①材料审核: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
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②办理公示:由申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种及待遇情
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③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
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问题二:我还想请问一下,病退后的待遇与在职时的待遇有什么变化吗?
回复:病退人员养老金待遇
1、病退职工计算养老金待遇时,取消新老办法对比,使用新办法计算。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①)×(1-提前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指按职工1995年以前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等推算的储存额除以120计算的养
老金。“调节金①”是指按省规定的当年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乘以5%,乘以职工1997年底前缴费年
限,再除以职工全部缴费年限计发的调节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病退职工在养老金调整时可享受退休人员待遇;男不满50周岁,
女不满45周岁的病退职工只能享受每月领取生活费的标准;
3、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病退职工养老金实行一次性结算;
4、每月领取生活费的病退职工死亡后,其遗属不能享受遗属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