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未签订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企业和员工之间必须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规定,如果没签订的话,是可以随时辞职的。
⑵ 不和退休人员签劳务合同违法吗
退休返聘后劳务关系了,也就是单位的临时用工,可以签劳务合同也可以不签的,都不违法,单位可以根椐情况随时解聘的
⑶ 退休返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退休返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但退休人员以及不属于劳动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⑷ 公司返聘退休人员不签合同违法吗
没书面合同不违法
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返聘合同按合同法规定,可以口头或者专书面,不再属受劳动合同法必须书面合同的约束
《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⑸ 退休人员返聘可以不签订合同吗
法律分析:聘任退休人员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因为双方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医疗保险待遇等。此外,超过六十周岁的再就业人员,不能称为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后遇到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诉至法院。
⑹ 作为返聘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已经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的,由于不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身份,不能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的待遇。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4 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下,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第二、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而非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由此看来,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关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第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由此可见,
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综上所述,返聘人员不能像退休前一样享受劳动者的待遇。返聘人员与原工作的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
并已经享有养老保险等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建立的相应的社会保障,故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再次签订的聘任合同就不再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而具有劳务合同的性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
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⑺ 退休人员不签劳务协议违法吗
退休人员不签劳务协议不违法。
退休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再是劳动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签不签劳务合同涉及不上违法。既然双方已经构成了劳务关系,退休返聘人员可以要求单位签订合同,以对双方有个基本保障。
退休返聘的优点具体如下:
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其经验丰富,可以作为公司的培训人员,向新进员工传授经验,为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公司知识体系的传承都有很大好处;
2、退休返聘人员对于所工作的单位来说,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因此无须再为其支付这些社会福利;
3、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比较认真,更多的为社会产生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⑻ 退休人员退休返聘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退休人员返聘签劳务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可以参照劳务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⑼ 退休返聘不签劳务协议怎么办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维权。(一)单位聘用退休人员的基本法律意见劳动关系。一、基本意见1.退休人员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双方所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如退休人员被聘用的,退休人员和聘用单位之间基于此种劳务关系,故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⑽ 返聘人员前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返聘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退休人员丧失劳动者身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