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金双轨制
“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我国现行的是“退休金双轨制”,主要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② 什么是退休养老金双轨制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③ 什么是社保双轨制
什么是社保双轨制?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含义是不一样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社保的双轨制实际是指退休制度的双轨制。
过去我们常说的双轨制,其实并不是社保的双轨制,而是退休制度的双轨制。所谓退休制度的双轨制,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当时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两种退休制度。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而是按照退休年龄来办理退休。只要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就变成了铁饭碗,只要没有犯大的错误,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到了退休年龄,都能按月领取退休金,而且退休金的计算是按照本人在职时实际工资的总额,根据工龄长短的比例来计发的,退休金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全部由财政来支付;而企业工作人员,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必须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最低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由于这两种退休制度并存,不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拿着高额的退休金,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却拿着比较低的养老金,这就是退休制度的“双轨制”。
第二,我国退休制度的并轨制度。
2015年1月,国务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即国发(2015)2号文件,作为国务院2015年的2号文件,就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说明国家对以前退休双轨制改革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根据改革的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部纳入社保缴费体系,但是本着平稳过渡,有序推进的原则,将不同时期参加工作和退休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即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改革前退休的人员,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和退休的人员,按照中人的办法办理退休,在按照新办法办理退休的同时,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新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完全按照新制度办理退休。按照新办法办理退休的人员,其性质和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的方式完全一致,都是需要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以上,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退休金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和企业职工退休完全一致,退休金变成了养老金,这就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双轨制变成单轨制的进程。
第三,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并不能完全消除养老金的差别。
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对于所有的城镇职工都是实行一样的缴费制度,一样的退休政策,一样的养老金的计算方法。这里所说的城镇职工,既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包含了企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一样,都必须要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今后才能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由于缴费基数、缴费指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的不同,其实二者的养老金水平还是存在差别的。虽然存在差别,但是在同一种制度、同一种缴费模式中个体之间存在的差别,这种差别永远会存在。同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属于强制性的,而企业单位的企业年金是属于自愿模式,所以在年金的差别更是巨大的。在职工养老保险体制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国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合并为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缴费方式、养老金的计算方式等不同,职工养老保险和新的居民养老保险成为我国当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种类,给城乡居民增加了选择养老保险种类的余地,这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现“多层次、广覆盖”具体体现。由于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存在,很多人将这成为新形势下“社保双轨制”,这就是不同历史时期双轨制不同含义的原因所在。
综上所述,我国社保的双轨制,实际就是退休制度的双轨制,随着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面纳入城镇职工社保体系,标志着我国退休制度双轨制模式的终结,统一的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形成;同时由于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养老制度的并存,新的“双轨制”也在同时运行。
④ 退休双轨制是谁搞的
法律分析:是由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⑤ 什么是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
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
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
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退休金双轨制的形成:
“双轨”的形成,则是历史和现实共同作用的产物。
上世纪90年代,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养老制,还是执行均为退休前75%的“单轨”。
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养老制度的改革也相应划出了“国企—集体企业—民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路线图。备受争议的双轨制,正是这一路线图实施过程中的产物。
而另一方面,养老保险长期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导致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难言沟通衔接。还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是养老制度制定者,也是受益者,这种双重身份的利益冲突,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了改革的阻力。
⑥ 退休双轨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目前已废止。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⑦ 退休后双轨制什么意思
不是退休双轨制,是退休金双轨制。退休金双轨制是指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⑧ 退休金双轨制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无的放矢,纯属炒作。众所周知,双轨制是历史遗留的产物,过去未普及社保之前,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退休人员由本企业负责发放养老金。而机关事业单位不属于生产盈亏单位,由财政负责发放养老金。
这就是所谓“双轨制”的历史沿革。从2014年起,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国家废除了退休金“双轨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退人员一律纳入社会保险,统一支由社保基金支付养老金。这就从根本上为养老金公平、公正发放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