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需要在社保开集体户才能把退休人员关系转入街道吗
企业、街道、社来区、社会保险经源办机构要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企业退休人员要填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记载本人的基本情况,存放社区,满足社区日常管理服务需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记录退休人员本人的情况和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以满足生存认定等工作的需要。
已经办理退休人员办理移交社区有以下手续:
1.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组织采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按退休人员现居住的街道、社区进行分类汇总。
2.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移交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再由其移交到退休人员所在的街道、社区。
3.社区负责核实接收的退休人员档案卡基本情况。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及时汇总并逐级反馈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企业退休人员如何移交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 手续有哪些
企业、街道、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专。企业退休人员要属填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记载本人的基本情况,存放社区,满足社区日常管理服务需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记录退休人员本人的情况和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以满足生存认定等工作的需要。
已经办理退休人员办理移交社区有以下手续:
1.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组织采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按退休人员现居住的街道、社区进行分类汇总。
2.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移交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再由其移交到退休人员所在的街道、社区。
3.社区负责核实接收的退休人员档案卡基本情况。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及时汇总并逐级反馈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 退休后怎么才能将档案放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1、企业将退休人员移交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需要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移交函”回,之后到退休人员户口所答在地退管办办理移交手续:
(1)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
(2)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
(3)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4)退管活动资金;
(5)移交人员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6)企业与退休人员签订的移交协议书;
(7)移交人员档案;
(8)养老金存折账号复印件;
2,单位移交后,退休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社会化管理手续,需要提交:
(1)退休证;
4. 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是按居住地管理还是按户口所在地管理
摘要 退休以后,应该归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管理,每年的三至五月份都会验证身份才会获得退休工资。
5. 企业职工最后一年如果是自己去街道办理退休的和企业办理退休的有什么不一样吗
如果最后一年的社保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足额缴纳了社保,去街道和企业办理退休是一样的,退休金是一样的。
6. 北京市非公有制社保用人单位退休人员转到街道后待遇有变化吗
比较复杂,自己看吧
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操作办法
为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非公有制用人单位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上述单位中在依法设立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市、区(县)、中央在京职业介绍及人才服务机构集体存档,并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批(核)准手续的退休人员,可申请实行社会化管理。
二、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书面申请。
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请书。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性质、退休人员数量、档案的保管单位,申请社会化管理的理由以及有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及供养亲属等情况的说明,单位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二)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协议书》(样式附后)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退休人员各保管一份,另一份装入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三)《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或《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的复印件(各一份);
(四)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单位章程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自然人的出资核准证明(一份);
(六)《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移名册》(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转移名册》)一式八份;
(七)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退休人员的《工伤证》和《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受理程序
(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用人单位的书面申请材料后,由劳动服务管理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劳服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首次批准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时,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批复,并抄送相关区县劳服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及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的委托保管单位。
对已批准的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手续时,用人单位须持首次批复的原件和本办法申报材料中的(二)至(七)款有关材料,到养老保险缴费地的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手续,并由区县劳服中心出具《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移通知书》(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用人单位持《转移通知书》和有关转移材料,分别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服中心和社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接收手续。
(三)由缴费地的区县劳服中心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到区县劳服中心的通知后,持批复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委托保管单位办理提取人事档案有关手续。
四、转移手续
(一)档案材料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档案材料的整理与转移
(1)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由委托保管单位在移交前,按照《关于在职业介绍及人才服务机构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整理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9号)的规定进行整理,列出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将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协议书》一份装入本人档案,经用人单位缴费地区县劳服中心验收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在缴费地区县首次转移退休人员档案时,应持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和加盖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转移名册》等材料到区县劳服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的移交手续。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手续转移时,须持首次批复的原件、《转移通知书》和《转移名册》等有关材料办理转移手续。
区县劳服中心应对接收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接收手续,在《转移通知书》的回执上签字盖章后退用人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将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转移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
(3)对用人单位中户籍在本市其他区县的退休人员,在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转移前,由缴费地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对转移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确认无误后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密封后,由用人单位持批复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等有关材料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服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的接收手续。
2、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在缴费地区县首次转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时,应持批复和《转移名册》等材料,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手续时,须持首次批复的原件及《转移通知书》和《转移名册》等有关材料,到缴费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养老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首次转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时,区县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名册》,打印《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手续时,区县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名册》、《北京市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打印《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
(2)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关系
由区县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名册》,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减员手续。
(二)档案材料与社会保险关系接收手续
1、接收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核对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无误后,在《转移通知书》的回执上签章后退用人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转移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
2、社会保险关系接收。
(1)养老、工伤保险关系接收:
由用人单位在每月的5—20日之间持缴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等有关材料,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养老、工伤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区县社保中心根据缴费地区县社保中心出具的《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或《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办理养老保险的接续手续,在人员分类中标识为“集体在职介、人才存档退休人员”;缴费地区县社保中心根据《工伤证》、《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材料,为工伤退休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接续手续;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将养老、工伤保险关系,分别转移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
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根据区县社保中心的通知,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和《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表》,办理人员增员与待遇发放手续。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需要申请复查鉴定,更换配置辅助器具等经确认的,应持《工伤证》、《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和工伤诊疗病历等资料,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2)医疗保险关系接收
用人单位按照退休人员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分类,在每月5—20日之间将缴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批复(复印件)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一式两份)直接转交给街道(乡镇)社保所,经确认后予以接收。
街道(乡镇)社保所根据《转移名册》,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医疗参保人员类别指标标识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相关指标项。街道(乡镇)社保所持《转移名册》和续保所需的表格与电子信息,到区县社保中心为退休人员办理增员手续。
(三)户口已迁往外省市、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其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收与管理,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
五、退休人员待遇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统一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六、市级备案
审批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在批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和加盖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转移名册》报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备案。
7. 社区党支部可以不接受退休人员
社区党支部要接受退休人员。
伴随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离退休人员越来越多,离退休党员在整个离退休人员中所占的比例也呈不断上升趋势,这使得离退休党员管理工作中本来存在的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
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群众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党员管理工作,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随着城市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社会化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都要由社区来承接,离退休党员纳入社区管理,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党建与社区治理相结合。通过支持离退休党员参与社区民间组织,优化多元合作的社区治理格局;通过完善离退休党员社区管理制度保障,促进社区制度需求与政府制度供给均衡;通过发挥离退休党员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领军作用,在文化轨道进一步维系社会整合。
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是党组织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步伐加快,离退休党员数量日益增多。在有些单位,离退休党员比例占到党员总数的一半。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如何服务好、教育好、管理好离退休党员,值得党务工作者认真去思考。
一、离退休党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离退休党员队伍总体尚不错,但也有些老党员在思想上产生一种失落感,认为信仰、追求、自我约束已经谈不上了;也有极少数老党员降低对自身的要求,甚至以各种理由推脱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学习,思想开始松懈,不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思想教育、党课学习、支部活动等,把参加党组织活动当成一种可有可无的事情,也有的老党员以体弱为由,婉拒参加组织活动。
为什么会存在上述问题呢?原因有四:一是思想落差大。有的老党员退岗后会产生一种自我失落,认为单位不再需要他们,党员的身份也就是一个名声,有一种“人到站,船靠岸”的想法,因而对组织活动少了热情。二是对老党员重视不够,服务不够。基层党组织平时与他们联系少、沟通少、关心少、服务少、慰问少,甚至长期忽略对他们的管理、教育、服务。三是活动组织不够。由于老党员年龄偏大,集中比较难,活动内容不好定位,同时,受经费的限制,活动范围大受约束。也有的活动缺乏特色和针对性,激发不起老党员的参与热情。四是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基层党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服务制度,没有考虑到老党员的特点。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服从活动安排、不及时缴纳党费等情况,难以用制度进行约束和处理。
二、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与服务的对策
离退休党员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无论是对单位的发展、大局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和谐,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组织都要用心做好这项工作。
(一)用爱心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基层党组织要从思想上重视这项工作,并想方设法丰富老党员们的组织生活,要用爱、用心、用情去关心他们。要根据老党员的特点(集中难、年龄大、身体弱、面广分散),不断探索改进服务措施和组织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重视。基层党组织要在生活上关心这些老党员,特别是要帮助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在重大节日(中秋、春节、重阳节、元旦等),支部都应该组织慰问活动。遇到他们生病住院时,要及时看望,给予他们亲情般的慰问,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都要积极解决落实。
(二)用特色方法对离退休党员开展服务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果还是套用老办法对离退休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可能难以奏效。要注重改革创新,灵活变通方法,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意义的组织活动,使老党员的思想在活动中达到教育和提高。
要想获得老党员的支持和理解,在组织管理上,要开动脑筋,多动心思,创造出基层组织自身的特色,要吃透老党员的心思,多征求他们的意见,在组织活动上尽可能贴近他们的需求,方能调动起他们的兴趣。如:对他们希望了解和掌握的国家时事政治、重大政策等,可以主动“送学上门”,也可以组织离退休老党员参观城市建设,让他们感受城市飞速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或者开展一些近距离的红色革命之旅,让他们重温过去激情燃烧的岁月,既融洽了双方的关系,又创造了和谐的氛围,同时,还强化思想统一。
当然,作为基层党组织,仍需进一步加强离退休老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锻炼,帮助老党员们坚持做到“退休不退党”。要成立专门的离退休党支部,配备专职人员,全面了解掌握离退休老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老党员信息库,同时,要联合多方力量,如:工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机关党委等,共同合力来强化离退休支部建设。上级党委和单位党总支也要重视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开展工作,在经费上大力支持,思想上全力鼓励,支持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组织的建设能力。
(三)丰富离退休党员的生活
要为离退休党员提供周到的服务,使他们的组织生活丰富多彩,必须坚持做到“三到位”。一是联系交流到位。为避免出现老党员既退岗也退党现象,防止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脱节,支部应明确专人定期加强联系,如:定期登门走访、电话交流、召开座谈会、组织活动等,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对老弱病残、生活困难的,要重点进行帮扶,结对助学、照顾慰问。二是精神服务到位。为丰富老党员的生活,可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娱乐活动,如:定期组织他们参加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展的各类活动,也可通过为他们订阅报刊杂志,从精神上让他们感到充实。三是平台搭建到位。、社区要退休党员加强协调沟通,解决一些梗阻问题,接受他们参加社区活动,或者利用重大节日,和社区互动搞一些娱乐活动,同时,鼓励老党员积极参与到社区公益活动中,既可以为他们发挥余热搭建好平台,又能使其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8.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机构,3个事业单位,9个派出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以及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本单位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和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调研;承办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机关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等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理和税务行政处罚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泉庄22号
邮编:100089
(三)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政策效应分析、税源管理,制定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办法等;组织实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和应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四)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五)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六)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纳税服务工作要求和办税服务厅管理等属地化纳税服务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考评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统筹调配本地纳税服务资源;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组织协调、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受理纳税服务的投诉和举报,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等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担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远程座席、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内容维护及运行管理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七)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八)财务管理科
制定有关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分析税收成本,编制年终财务决算报表;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编制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事项;承担本单位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建立与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承担本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九)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十)教育科
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干部的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培训质量的考核与评估。
地址: 海淀区万泉庄22号
邮编:100089
(十一)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及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十二)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开展非居民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开展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办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具体工作;负责本单位外事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十三)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各项进出口税收政策,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对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泉庄22号
邮编:100089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科)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稽查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综合选案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
(一)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级税收违法案件的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工作;负责本级稽查案件的听证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1.综合科
负责税务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负责税务稽查工作综合制度建设、稽查经费的管理、各科税务稽查工作成效的考核、综合工作会议的组织、税务稽查业务培训、税务检查证的管理、执法文书的管理、税务稽查信息系统的管理、公文的收发、印章的管理、办公用品的管理、公文档案的管理、政治理论的学习、信息、年鉴、大事记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2.综合选案科
负责税务稽查选案、“金税工程”协查子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以及外部案源的管理;负责接受上级和同级其他部门转来的税务稽查案源,下达税务稽查工作任务。
3.案件审理科
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审理工作,组织案件的听证,负责达到大要案审理标准案件的报送工作;参与税务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4.案件执行科
负责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涉税案件移送、案件执行、重大案件报备、案例公告、案件综合分析、案卷归档工作;负责税务稽查各类报表的统计、报送;各类税务稽查材料和典型案例的编制和上报;向有关部门反馈稽查信息和专题报告;负责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执法文书的送达;监督被查纳税人应补税款、应交滞纳金、罚款及时足额入库和帐务的调整;负责税收违法案件的分析。
5.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以及信访举报奖励和反馈、回复;信访举报案件的分析、总结和材料的报送、报表的统计。
6. 检查一科、二科、三科、四科
按电子查账技能分类设立了检查一科、二科、三科、四科。负责对本级案件实施检查;细化案件查办方案报批后实施;提出案件定性、处理及政策依据的建议,以及市局稽查局案源管理部门及选案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泉庄22号
邮编:100089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使用车辆购置税票证;保管使用车辆购置税档案。
地址: 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10号楼(玲珑路西,距西四环路400米,路南侧)
邮编:100036 (一)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组织本单位信息化专业知识技术培训。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二)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本单位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本单位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单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本单位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三)票证中心
负责落实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发票库房的管理工作;承办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发售管理工作。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一)第一税务所(征收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处理工作;承办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征收工作;承办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纳税申报的“一窗式”比对、处理等工作;承办各种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负责承办税收缴款书的开具、上解工作;承办催报催缴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承办“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审批工作;承办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承办审核、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北太平庄街道、学院路街道、海淀街道、花园路街道、万柳地区(含海淀乡)。
地址: 海淀区万柳中路8号
邮编:100089
(二)第二税务所(征收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处理工作;承办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征收工作;承办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纳税申报的“一窗式”比对、处理等工作;承办各种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负责承办税收缴款书的开具、上解工作;承办催报催缴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承办“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审批工作;承办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承办审核、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万寿路街道、永定路街道、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八里庄街道、紫竹院街道。
地址: 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10号楼(玲珑路西,距西四环路400米,路南侧)
邮编:100036
(三)第三税务所(征收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处理工作;承办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征收工作;承办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纳税申报的“一窗式”比对、处理等工作;承办各种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负责承办税收缴款书的开具、上解工作;承办催报催缴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承办“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审批工作;承办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承办审核、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北下关街道、青龙桥街道、香山街道、田村路街道、曙光街道、四季青镇。
地址: 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
邮编:100089
(四)第四税务所(个体集贸所)
主要职责: 负责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税款征收等征收工作;负责办理催报催缴;负责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涉税文书审批等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税务稽查。
管辖地域范围: 海淀区全区
地址:海淀区万泉庄22号
邮编:100089
(五)第五税务所(征收所)
主要职责:负责承办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处理工作;承办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征收工作;承办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纳税申报的“一窗式”比对、处理等工作;承办各种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负责承办税收缴款书的开具、上解工作;承办催报催缴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承办“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审批工作;承办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承办审核、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中关村街道、清华园街道、燕园街道、清河街道、马连洼街道、西三旗街道、上地街道、温泉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上庄镇、东升乡。
地址: 海淀区上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10号楼(硅谷亮城)
邮编:100085
(六)第六税务所(管理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税务登记的接洽手续和税种登记的核定、变更工作;承办纳税人的迁移、变更(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变更手续)、非正常户处理、注销手续;承办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手续;承办发票验旧、发票缴销手续;承办税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和开具证明的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承办实地勘察工作;承办纳税核定、纳税方式和缴款方式核定工作;承办催缴和清理欠缴税款的工作;承办呆帐税金确认、类型调整帐及核销等待批事项的申请审批手续;承办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管理工作;承办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核查工作;承办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管理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万寿路街道、永定路街道、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八里庄街道、紫竹院街道。
地址: 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10号楼(玲珑路西,距西四环路400米,路南侧)
邮编:100036
(七)第七税务所(管理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税务登记的接洽手续和税种登记的核定、变更工作;承办纳税人的迁移、变更(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变更手续)、非正常户处理、注销手续;承办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手续;承办发票验旧、发票缴销手续;承办税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和开具证明的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承办实地勘察工作;承办纳税核定、纳税方式和缴款方式核定工作;承办催缴和清理欠缴税款的工作;承办呆帐税金确认、类型调整帐及核销等待批事项的申请审批手续;承办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管理工作;承办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核查工作;承办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管理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北太平庄街道、学院路街道、海淀街道、花园路街道、万柳地区(含海淀乡)。
邮编:100089
(八)第八税务所(管理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税务登记的接洽手续和税种登记的核定、变更工作;承办纳税人的迁移、变更(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变更手续)、非正常户处理、注销手续;承办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手续;承办发票验旧、发票缴销手续;承办税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和开具证明的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承办实地勘察工作;承办纳税核定、纳税方式和缴款方式核定工作;承办催缴和清理欠缴税款的工作;承办呆帐税金确认、类型调整帐及核销等待批事项的申请审批手续;承办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管理工作;承办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核查工作;承办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管理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北下关街道、青龙桥街道、香山街道、田村路街道、曙光街道、四季青镇。
地址: 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
邮编:100089
(九)第九税务所(管理所)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税务登记的接洽手续和税种登记的核定、变更工作;承办纳税人的迁移、变更(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变更手续)、非正常户处理、注销手续;承办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手续;承办发票验旧、发票缴销手续;承办税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和开具证明的工作;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涉税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承办实地勘察工作;承办纳税核定、纳税方式和缴款方式核定工作;承办催缴和清理欠缴税款的工作;承办呆帐税金确认、类型调整帐及核销等待批事项的申请审批手续;承办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管理工作;承办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核查工作;承办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管理工作;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及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管辖地域范围: 中关村街道、清华园街道、燕园街道、清河街道、马连洼街道、西三旗街道、上地街道、温泉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上庄镇、东升乡。
地址: 海淀区上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10号楼(硅谷亮城)
邮编:100089
9. 企业退休人员必须转到街道吗
根据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要求,应转街道。但大部分有名无实。不影响发放的话,无需在意。
10. 退休人员由哪个社区来接受有政策吗
这个一般由所居住地的社区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