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年审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劳动年审和社保登记证年检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5、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 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意见。
(二)备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招用流动人员的加带《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和《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5、上年度12月份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地税局网站可打印,);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分证复印件;
6、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7、办理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和不定施工时审批表;
8、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9、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三)在本市参加失业、医疗保险的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年度12月份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聘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2. 退休年检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年审即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操作如下:1、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2、本人不能前往的由亲属带证明交送社保局;3、也可网上进行认证。如:江西人社(江西12333),注册登录后,找到“待遇领取认证“的按钮。其他的省份可能描述不一样,但肯定要有认证的意思,查询是不行的,找到认证的按钮。点击进入后选择那你要认证的那种进行认证。然后选择认证,进行人脸识别后并成功后即可。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八周岁,女年满五八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八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 退休人员每年年审是几月份,想咨询一下
一、武汉退休社保年审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何年审?
武汉退休社保年审时间为3月下旬至次年2月中旬,退休人员可以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年审,也可以使用武汉人社手机APP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社保年审。
二、武汉社保年审吗?每年都需要年审吗?
根据规定,武汉社保每年都需要年审。
三、社保年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咨询电话多少?我是一名退休人员。
武汉市退休人员办理社保年审时候需提供身份证以及离退休证。咨询电话12333。
四、年审机构
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社保处
咨询电话:12333
网上申报:武汉社保网上服务大厅
年审对象:
1、企业离退休人员;
2、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3、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遗属;
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年审材料:
1、身份证、离退休证(离退休人员需提供);
2、身份证(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提供);
3、遗属待遇核发证(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遗属需提供,如户籍在外地还需要提供户籍证明);
4、身份证、户口本(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需提供)。
年审流程:
1、企业离退休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成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社区或社区属本市新城区的,在就近的中心城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社保处办理年审。
2、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社保处办理年审手续。
3、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遗属: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离退休人员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处办理年审。
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处办理年审手续即可。
【温馨提示】:
1、今年新增退休/退职人员不参加今年年审。
2、离退休人员还可以使用武汉人社手机APP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社保年审。【武汉人社手机APP下载】
4. 退休人员的社保每年要年审吗在什么地方审。
是的,退休人员的社保每年要年审。年审地点在当地社保局、乡镇劳动保障所或街道办事处。
年审对象:上一年年底前办理退休(职)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及遗属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及遗属均为当年的年审对象。
退休人员的社保是要每年进行资格验证,但是基本都是抽查的方法,并不是每个人都年审,年审的方法,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是通过网络视频,有的是社保局发表,到公安或者社区审验,有的是要求邮寄近期照片,具体怎么审验,社保局会通知。
(4)临沂企业退休人员注意事项年审扩展阅读:
社保年审注意事项:
(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供财务年报,可提供单位工资总额情况说明、每季度提供一份工资表(3月、6月、9月、12月)作为申报依据。
参保单位空户或户内只有退休人员如果单位有经营应按照规定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如果单位已经未正常经营,需出具情况说明、税务零申报(税务部门盖章)等相关资料。
企业财务年报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或者期间费用明细表、现金流量表、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明细表)等。
就社会保险审计而言,它要对从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支付、上解、储存和管理服务费的提取、上解、拨付、调剂、使用,到基金的运营、保值、增值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到福利建设工程的预决算等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计监督。
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资格,即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法定条件,它通常是由社会保障法律所规定,只有符合法定条件者,才有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权利和资格。由于不同项目的社会保障所具有的特殊性,决定了社会保障待遇享受资格和法定条件的不同。
对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待遇资格的界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审定社会成员是否在特定社会保障项目的覆盖范围之内。在现行立法中界定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依据,主要有劳动关系、户籍区域、学籍、军籍等。
2、审定社会成员是否遇到需要物质帮助的法定事实。即导致社会成员生活困难的事实。
3、审定社会成员是否已履行与特定社会保障项目对应的法定义务。如是否办理了相关登记、缴纳了相关费用等。
4、审定社会成员是否在法定的物质帮助期限之内。如失业者已经重新就业。
5. 退休人员年审认证步骤
退休人员可以在网上进行社保年审,也就是资格认证,先下载一个本省的人社APP,按照各项要求注册。注册完毕后,点击资格认证,点击身份证信息并输入,这是会出来一个头像,按照指令去眨眼,摇头通过了就完成了认证,网上进行社保年审是很方便的,
6. 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退休人员开始年审了吗
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退休人员还没有开始年审。年审的时间是五月份到七月份。
7. 2019年退休人员社保年审手机年审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需要使用的工具:手机。
1、打开社APP;以内蒙古为例,首先在桌面找到内蒙古社保APP【内蒙古12333】,点击它打开。
8. 退休人员每年年审确认手续如何办理
是的抄,退休人员的社保每年要年审。年审地点在当地社保局、乡镇劳动保障所或街道办事处。 年审对象:上一年年底前办理退休(职)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及遗属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及遗属均为当年的年审对
9. 退休工人网上年审
离退休人员网上年审认证操作指南
电脑登陆首先在浏览器输入网址: http://rlsb.12333q.cn:7370/us/logincheck.html,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系统。会看到如下界面,然后需要点击“下载人脸识别控件”
(9)临沂企业退休人员注意事项年审扩展阅读: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