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西退休工资调整新政策
法律分析: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1元,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满1年每月增加1.1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一条:调整范围和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对 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第二条: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挂钩调整:(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Ⅱ 山西省2021退休金养老金上调细则
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属于调整对象的,一律每人每月增加50元;2、挂钩调整(1)普通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1元,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与本人养老金基数挂钩(含取暖补贴):增加1.5%。(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4元,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与本人退休时职级挂钩:对应2017年12月同职级人均养老金水平,增加1.5%。(3)企退老工人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等同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Ⅲ 山西省2021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今年的养老金调整人员范围是有规定的。根据4月16号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的2021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了养老金的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就是2020年12月31号之前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当然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在2020年底前退休的人,就能享受今年的养老金的上涨。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Ⅳ 2021年山西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对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调整。其中本人养老金水平含单位发放的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执行的退休生活补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03元的补到3303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第一款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Ⅳ 山西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细则
法律分析:1、定额调整属于调整对象的,一律每人每月增加50元;2、挂钩调整(1)普通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1元,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与本人养老金基数挂钩(含取暖补贴):增加1.5%。(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4元,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与本人退休时职级挂钩:对应2017年12月同职级人均养老金水平,增加1.5%。(3)企退老工人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等同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3、倾斜调整向以下三类人员倾斜:(1)高龄人群:年满70岁的,再增加35元;(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一类地区再增加10元,二类地区再增加15元;(3)企退军转干部:低于3296元的,调整到3296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Ⅵ 山西退休工资2021年怎么涨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8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58元的补到3358元。
法律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8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58元的补到3358元。
Ⅶ 山西厅级干部退休年龄
按照规定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就可以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章第八十七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厅级官员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年限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也达到退休年龄。
Ⅷ 2021年山西退休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调整。其中本人养老金水平含单位发放的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执行的退休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 挂钩调整 (1)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2)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调整。其中本人养老金水平含单位发放的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执行的退休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