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教师职业年金制度是退休后一起拿到手里还是按月发放
职业年金是只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按单位8%和个人4%存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后,有两种方式(任选一种)领取:一是全部购买商业保险,按约定每月领取。二是按退休法对应的计发月数发,发完为止。
领取职业年金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
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教师职业年金制度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师退休养老制度在近三十年中有过几次调整,但总体变化很小。主要涉及退休经费来源、退休条件、退休待遇等问题。首先是经费来源。现在的高校教师退休经费一部分来源于国家财政,但由于长期以来国家财政对高校的投入总体不足,而高校退休教职工的收入在逐年增长,因此很多高校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的经费压力非常大。
其次是退休条件。关于高校的退休条件,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对高校教师退休条件的规定:男年纪到60周岁,女年纪到55周岁,并且工龄大于10年,如符合条件者可以退休,职工所在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相应退休金。再次是退休待遇。现行退休待遇主要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退休费按本人退休时基本工资前两项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统包型的退休制度渐渐不能适应大环境,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首先,影响高校教师的工作热情。分配制度的改革总体方向是适合社会发展规律,提高高校教师福利待遇,而传统型的退休制度不利于提高高校教师的退休待遇,使得他们对退休以后的收入充满疑虑,这将影响高校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其次,增加高校负担。由于我国在养老保险现行制度上实行的是双轨运行,使得包括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要远远高于企业,因此高校一些超编人员或者依据相关规定可自行选择去留的部分人员都不愿意离开高校这样的大树,使得高校自身的经济负担一直很重。此外,近年来,高校退休人员的待遇大幅度提高,而政府投入较少,也加重了高校的自身负担。
最后,不利于高校教师充分发挥才能。目前高校的退休年龄规定男为60岁,女为55岁。但现今人均寿命大大增长,并且健康程度相对于过去要乐观很多。而高校教师作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如果工作时间不能延长,显然不能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目前全国不少地方实行了绩效工资,而绩效工资一个很重要的精神就是大幅度地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退休人员待遇的增长幅度远远超出在职人员,并且这些费用都是用高校自身的发展基金。这就比较大地挫伤了在职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阻碍了校内分配制度的改革,因为在退休人员待遇大幅增长的前提下,高校已无力承担给在职人员相应地增长收入。
因此,从目前来看,传统的高校退休养老制度已不适合高校当前形势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所以高校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㈡ 中国高校退休工资怎么算
退休职工工资规定: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㈢ 高校教师退休后工资如何计算
高校退休人员工资的算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而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㈣ 教师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是按工龄算还是教龄算呢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必须是根据服务年限,事实上,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根据支付年限。如果我们工作,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计算养老金。根据服务年限识别的有关规定,只要工作不中断,就可以确定为服务年限。
教师退休时的养老金计算是根据服务年限(支付年限)而不是服务年限计算的。因为无论是教学年限还是服务年限,只要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正式确定,教学年限就是服务年限,但服务年限不一定都是服务年限,两者重叠,但不是一个概念,在一些人中,服务年限大于服务年限。教师在2014年10月前工作,2024年10月后退休“中人”,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新人”,按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公式:养老金=(去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x【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㈤ 高校教师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以上海地区为例:
一、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在参保登记或申请恢复缴费时,同步进行缴费申报,选择个人缴费档次。
2、参保人员若要变更当年度个人缴费档次的,在养老保险费扣缴前到办理机构进行申报,重新选择个人缴费档次,并在《业务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下一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申报期。参保人员需变更缴费标准的,到办理机构进行申报,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并在《业务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未申报下年度缴费标准的正常缴费人员,其本年度缴费标准将作为下年度的缴费标准进行申报。
4、办理机构受理后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缴费申报;审核未通过的,将《办理情况回执》和申请材料交参保人员或村(居)协办员。
二、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1、缴费标准为十档: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4300元、5300元,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2、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的重度残疾人,本人无需到办理机构申报。
3、个人须在扣缴日前(每月10日或20日)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指定银行个人实名制银行卡中;每年12月20日为本年度个人缴费扣款截止日。
㈥ 我是代课老师工作三十年,已到退休年龄,对于我的养老问题应该怎样解决
代课老师工作三十年,已到退休年龄,如果之前没有养老保险的话,可以要求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为你补交的。老师的养老保险问题,各地都有政策和处理方式的,一般都给予解决了。
㈦ 教师退休金和养老保险问题
教师的退休工资和养老保险金不是一个概念,退休费目前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生活费,养老金就是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局发放的生活费。
养老金能领取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