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职转退休和退休有什么区别呢
一、年龄规定不同
1、退休
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在职转退休(提前退休)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公务员提前退休对年龄没有限制,工作年限符合要求即可。
二、对象不同
1、退休
退休的对象为社会上的劳动者。
2、在职转退休(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对象仅限于工人和公务员。
三、要求不同
1、退休
退休的要求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2、在职转退休(提前退休)
(1)工人
①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②男年龄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公务员
《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①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②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③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B. 在职职工怎样办理退休手续
在职职工到了退休的时候,单位的人事部门自然就会来通知该职工去办理退休事宜,不用自己操心的
C. 在职转离退休 人事工资系统怎么操作
要看你在什么地方,因为当地的政策均不同。深圳基本上改制完成,就保留了医疗和教育机构仍属于在编的事业单位,其它全部改企,由国资委接管。 转:“事业单位改企的程序”一、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的原则与目标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是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基本原则与目标是: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大胆创新;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既要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又要保证改制后企业的健康发展;既要调动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 为保证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顺利进行,各方主体应做到统一认识,规范运作,同时应充分重视专业中介机构在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操作程序 (一)政策宣讲 事业单位改制关系职工切身利益,而职工往往对政策不了解或理解存在偏差,或对改制心存顾虑,而统一单位职工对改制的认识、调动职工积极性对改制顺利进行是非常必要的。 各地在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大都发布了一系列专门性文件并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拟改制的事业单位应与有关专门机构沟通并深入理解有关政策,在制定改制方案前向职工(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进行充分的政策宣讲和动员并听取职工意见,稳定职工情绪、消除职工顾虑以保证改制的顺利进行。 (二)清产核资、审计评估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界定核准、公告公示。 清产核资是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有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中就出现了诸如少列资产、漏列资产、多列成本等问题,所以应由有关部门选任依法成立并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在这一过程中,对国有资产该认定的要认定,该剥离的要剥离,该核销的要核销;产权界定、资产处置方案等,要上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准。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产权界定及清产核资情况应当在相应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制定改制方案 单位拟定改制转企方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单位主管部门转报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制定改制方案应遵循事业单位改制的原则和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转企后企业组织形式,处理单位债权债务,妥善安置职工,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对职工安置补偿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批。 改制方案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包括资产、债务、担保情况、人员、经营方式、经营状况、市场和发展趋势等;改制转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改制转企方式,包括产权制度的改革形式、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办法等;企业发展目标和今后三年经营状况预测;实施步骤、时间部署和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改制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单位特点采取多种改制形式。资产规模大、经营业绩好、有发展潜力的,一般改制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小型的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一般改制为合伙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规模相当小、数量特别多的,可采取兼并重组、租赁出售等多种形式经营;对个别无法正常运作的事业单位,一般可采取撤销、歇业、人员分流的办法。 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安置方案不仅应明确在职职工人事关系的处理及劳动关系的确立,还要明确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要结合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予以妥善安置。对于在职职工应采取自愿、灵活的原则,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自愿与改制后成立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对于不能适应新企业发展需要或自愿另谋职业的职工不
D. 在职职工办理退休是单位到社保局办理,还是自己去
在职职工办理退休是一般是单位到社保局办理,因为自己去办理会比较慢。退休手续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统一登记、填表后提交给社保机构,社保机构并不接受在职员工个人的退休申请。你可以向单位经办人具体咨询所需资料并及时提供即可,办理完之后经办人会将具体情况通报当事人。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需要单位的主管人员携带档案,缴费证明以及对账单去社保部门办理,职工本人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照片,以及退休以后居住地址即可,其余的材料,由单位主管人员提供。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一些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个人社保退休手续,办理退休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3张1寸免冠相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第十三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退职,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第十四条 过去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费标准低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自本办法下达之月起,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改变退休费标准后的差额部分一律不予补发。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职的工人,其待遇一律不再变动。
E. 在职职工办理退休是单位到社保局办理,还是自己去
一般是由单位统一办理退休。
1、首先,确定职工退休年龄。普通职工是女性满50岁可退休,机关企事业单位女干部要满55岁。男性则为60周岁。所以要想正常退休,必须要达到规定的年龄。
2、准备人社局材料。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例,如果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条件,则要将一些材料准备好。首先在人社局系统操作退休申请,待申请通过后,从系统里打出退休人员审批表以及报批表,一式三份。并准备好3张一寸照片。
3、盖好相关的章。如果职工有独生子女证,也要拿着这个证去人社局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审批表。先盖好单位的公章,再去人社局,财政局相关部门盖章。
4、人社系统做好退休操作后,那么还要去社保局机关养老科办理保险手续。现在的养老金发放已经由财政局转为社保局发放了,所以要根据社保局提供的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好,并复印好退休审批表、报批表,以及独生子女表的复印件,盖好单位的公章,交于社保局机关养老科。
5、注意把握时间。一般机关养老科的表填写会在15号后去办理。人社局在手续办完后,会给予职工一个退休证,把照片贴上去即可。但是除了机关养老科的手续办完后,待下个月15号之前,要去征缴科申报当月保险。
6、完成当月保险减员手续。月初去申报当月保险时,要填写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表, 一式两份,即减员表。交于社保局工作人员,进行当月的保险人员变动,完成医保手续的办理。最后,整个退休手续算是办完了。
(5)e点通办理在职人员转退休扩展阅读: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F. 机关事业单位人社网办大厅怎么办理在职转退休
G. 求助 着急中 在职转退休如何办理
退休手续是这样的:先要办理养老保险的退休手续,必须是养老保险已经批退休内了,医疗才可以办理在职转容退休的手续。养老批退休后,会给你一张退休审批表,社保盖章的,持此表,在填写一张医疗的在职转退休的表去窗口办理即可,不用报盘,也无法报盘。
H. 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手续
摘要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首先办理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资格审核手续,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在市级统筹范围的,随带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的(仅核准退休资格)《退休人员审批表》,并填报《宁波市社会保险费用结算表》(一)、《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二)和《宁波市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先到社会保险申报部门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后到养老保险退管部门办理退休待遇核定手续。由于医疗保险实行预缴制,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的次月,医疗保险不缴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仍需缴纳一个月费用。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市级统筹范围的(如机关、事业、原行业统筹单位),须随带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并填报《宁波市社会保险费用结算表》(一)和《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二)、《核定表》,直接到社会保险申报部门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I.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在职变更退休手续
以长春市为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单位劳资人事提出退休申请,提交退休人员档案(包括所有劳动合同及合同备案名册)、拟退休人员公示情况《公示退休人员名册》、企业公示通知《关于对XXX进行提前退休申报的公示》、企业及经办人员承诺书《承诺书》、退休人员照片(二寸红底)一张。
2、档案管理部门按单位劳资人事申报时间逐月将人员档案集中转交到市社保局企退中心,进入退休审核环节。
3、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市社保局核算退休待遇,之后由本人确认签字;
4、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市社保局企退中心告知其原因,将档案返回申报人原档案管理部门,待其符合条件时再次申报。
5、审核通过,办理退休证。
办理材料:
1.退休人员档案(包括所有劳动合同及合同备案名册);
2.拟退休人员公示情况《公示退休人员名册》;
3.企业公示通知《关于对XXX进行提前退休申报的公示》;
4.企业及经办人员承诺书《承诺书》;
5.退休人员照片(二寸红底)一张;
6.申请病退、退职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表》。
(9)e点通办理在职人员转退休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在职变更退休申请条件:
企业在职职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单位及从事的工种在劳动部门备案并且档案中从事的工种及工作年限有清晰记载,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的工作年限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年限满8年;
2.病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退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退休审批流程
J. 请问在职人员办理退休需要什么资料
退休手续由单位办理,个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若干张,留存版你的联系方式(有些权涉及到自己写出退休申请)即可
退休涉及到填写退休审批表、档案审查、养老金核算、一系列审批手续、退休证制作、养老金领取卡制作等,均由经办人代表公司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