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呼市社保局养老退休手续递交时间
在你法定退休年龄到来前15天递交退休申请。
B. 呼和浩特市今年新开的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呼和浩特市企业职工、个体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事业务流程 一、参保登记 1、 新参保 企业 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保职工明细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等相关资料。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个人 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2、 企业年检 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检验一次,使用五年办理更换,原《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内容,如发生变更,30日内,企业要及时到社保中心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3、 申报核定 企业 首次申报的参保单位,需向登记备案的业务部门办理缴费申报手续。业务部门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缴费核定,录入参保信息,并及时将核定资料移交地税部门,由地税进行征收。基金管理科根据地税部门反馈回来的缴费凭证,进行缴费票据输录,作缴费到账登记确认。 个体人员 首次缴费时需持本人身份证、一张一寸彩照,并购买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核定、缴费业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同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办理核定、缴费业务。 4、 缴费查询 个人缴费情况到养老保险账户管理科查询。 对本人账户记载有疑问或发现错误,到原单位或对口业务科咨询办理。 5、 业务咨询 业务一科 4815248 业务二科 4814723 业务三科 4815242 直属科 4817191 待遇支付科 4814711 帐户管理科 4816943 社会化管理科 4814716 6、 保险关系转移 转入 审核参保单位填报或个人申报的有关资料,出具养老保险接收函,为其办理个人账户转入手续。 转出 根据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为其办理账户转出手续,跨统筹地区转出的,需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名称、户名、账号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7、 个人账户处理 根据费用到账信息,为参保人员进行建账及划账,出具个人账户对账单;对缴费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在职死亡、出国定居及退休人员死亡等情况,根据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核实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经稽审部门审核后封存其个人账户,由基金管理科审核后支付一次性费用。 8、 退休审批 退休初审 参保单位或代办机构持受理的申请退休人员申报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进行初审,审批办对符合退休条件的申请人出具退休人员初审单,参保单位、代办机构填写企业退休职工花名册。 申报材料 养老手册、申请人档案、身份证、下岗、失业人员还应提供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高级职称资格证书、申请人属病退、退职的,还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9、 核对账户 个人帐户管理科凭退休人员初审单、养老保险手册、退休职工花名册进行个人缴费记录核对,并建立个人帐户。 10、 待遇核算 业务科根据个人帐户建帐信息进行退休待遇计算,经办人员、分管科长、中心主任分别在退休人员花名册、退休人员审批表上签字。 11、退休待遇发放 待遇稽核 稽核科按规定对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进行稽核,并在退休人员审批表上加盖稽核专用章,科长在退休人员花名册上签字报主任审批。 退休终审 参保单位或代办机构到局养老保险科进行退休终审。终审后参保单位或代办机构将指纹影像采集、领取存折、移交档案等相关事项告知退休人员。 养老金发放 各相关业务科将填写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通知单统一报待遇支付科,生成养老金拨付通知单,基金管理科拨养老金,每月28日后退休人员到基金管理科领取存折。 退休死亡待遇 持死亡证明等相关要件,到待遇支付科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及遗属审批事宜。 12、社会化管理服务 移交档案 指纹影像采集 退休人员到社会化管理科领取并填写《交接企业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及时采集指纹影像。社会化管理科按退休人员现住址统一移交到相应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如遇到养老金停发情况 退休人员持相关要件到市社保中心待遇支付科办理续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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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职工在去年12月办理退休的,1月份开始领退休金的,退休金计算基数是按照哪年的
按照去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养老金。
D. 呼和浩特市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什么时间归社保
各地的发抄放时间是不同的。
按月袭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E. 呼和浩特市职工元月退休,几月能领退休金
一月办理退休,还要社保中心接受,这样二月份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F. 呼和浩特退休人员取暖费如何发放
呼和浩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发放办法第一条 为适应住房制度改革,加强市本级财政住宅取暖费支出的管理,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实现职工分配制度货币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 职工住宅取暖费采取按标准发给个人的办法。由职工个人按实际住房面积与供暖单位结算,不再由单位报销。 第四条 实行职工住宅取暖费按标准发放办法,要根据国家的住房政策,坚持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 第五条 职工住宅取暖费发放范围包括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第六条 职工住宅取暖费发放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按不同级别职工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和呼和浩特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呼市联合供热价格的通知》(呼价工字1998)第241号),规定居民住宅供热价格2.55元/平方米.月,其中职工个人应负担部分0.32元/平方米.月,其余部分由职工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确定。 行政单位住宅取暖费发放标准 级别/项目 住房面积(m2 )
年发放标准(元/年)
正厅级 130 870
副厅级 120 803
正处级 110 736
副处级 100 669
正科级 90 602
副科圾 80 535
科 员 70 468
事业单位住宅取暖费发放标准 级别/项目 住房面积(m2 ) 年发放标准(元/年)
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 125 836
被聘为副高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上 115 769
被聘为副高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下 105 702
被聘高级技师 100 669
被聘为中级技术职称、技师和二十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 90 602
被聘为助理级技术职称、高级工和十年以上至二十年以下(不含二十年)工龄的普通工人 80 535
被聘为技术员、中级工以下和十年以下(不舍十年)工龄的普通工人 70 468 第七条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配偶享受"三条社会保障线"的,由职工所在单位申报,市再就业服务中心核准,按468元/年的标准,财政部门批准另行解决。 第八条 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人员由发放生活补助费单位,按468元/年的标准发放。 第九条 职工住宅取暖费发放根据市人事局核准的职工人数、级别,按照发放标准,由所在单位在10月份一次性发放。 第十条 实行职工住宅取暖费按标准发放办法后,所需经费从单位包干经费解决。 第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后,各单位不准再报销职工住宅取暖费,违者按财经纪律论处。 第十二条 各旗县区及驻呼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10月起施行。
G. 呼市新城区退休人员社保认证在那里
不必认证了。去年七月份人社部已经下发通知,退休人员年度集中认证不再进行了。
H. 呼市办理退休认证有时间限制吗到什么时候结束
退休认证是每年退休人员必须做的与个人正常开退休工资息息相关,每个地方验证时间也许多有不同,你可以直接打呼市社保局的电话去咨询这样可以给你一个更准备的电话,还可以直接网上登录它们的网络平台看看是否有通知。
I. 呼市退休医保必须一次交满吗
医保和社保不同,医 保的话男性要交满25年,女性要交满20年,如果到了退 休年龄之后还没回有交满年 限,可答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当年缴费标准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足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对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因缴费年限不足暂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也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自补足之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其中:单位退休人员补足所差年限,按照办理补缴时单位参保缴费模式和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办理;个人参保退休人员补足所差年限,按照办理补缴时个人参保规定的当年缴费基数办理。
J. 呼和浩特市国企退休职工社保卡激活在哪个银行可以办理
退休职工领取或更换第三代社保卡,可对照社保卡上的银联标识和银行名字。去该银行的营业厅办理激活手续。只要本人带身份,花几分钟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