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务员兼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征地补偿
公务员不可能享受征地补偿;
公务员退休享受国家养老金,怎么还能农村的征地补偿。
㈡ 单位50岁退休证,农业户口如今征地补偿15年社保,能不能要
当然能要,农村征地补偿15年社保,肯定要比种田好,就是能拿退休工资了。
㈢ 征地补偿15年社保,我到60岁𠂆里才交10年,我要退休咋办
你去社保局了解,应该可以补交齐全。
㈣ 关于国家户口退休工人,土地征收后的补偿方式
按照政来策规定,非农源户口只有房屋的拆迁,有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和其它一些项目的补偿费。。房屋下面的土地,他们说属于国家所有,是没有补偿的。。可以不要房子而直接拿补偿款;也可以按原有面积得到房子而付出新旧房子的差价。。。我们以前拆迁是这样的方式,现在补偿可能比以前要好一些吧。
你说的是原来的企业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被征用(出卖)。。你爷爷会分得一些钱。各地、各企业的情况不一样,分得的钱不会很多吧。。不可能全部给工人完全 按名额计算分配的。。
㈤ 已交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后被认定为被征地农民可以享受补贴吗
领取养老保险的同时是不能继续领遗属补贴。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㈥ 农业人员退休后有征收土地补偿吗
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是本村的农业户口性质的成员,就是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享受本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㈦ 已退休事业单位人员是否亨受农村土地征用赔偿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征地赔偿;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有退休工资发放,不可以享受农村的土地征用赔偿;
农村的征地分红,只能是当地的农民有资格参加分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在分配的范围之中。
㈧ 退休人员能否拿到征地补偿款
严格从法律上讲,退休人员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不再依靠土地,所以不应该再得到征地补偿款,除非当地村(组)民会议决定给予。
㈨ 地方国营企业破产后土地被征收,退休职工如何补偿
破产前当地就有安置政策,按政策职工被安置了,,或者还没安置,土地征收也与职工毫无关系,不要去想土地征收给你补偿,所有职工都按安置政策处理,土地与你们没有一分钱关系。
㈩ 拿着退休工资的教师,能不能在分一份征地补偿款
要看当地的政策允许不允许。按说退休教师是城镇户口不是那农村户口。不能享受征地补赏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