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员被车撞了怎么索赔
退休人员被车撞了想要索赔,可以通过交警协调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赔。退休人员被车撞了,都是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处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于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索赔。
法律分析
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行人在路上被车子撞了,受伤不是特别严重的应该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由交警来处理,一定要拍下对方的车牌号。如果是受伤特别严重的,当场失去了意识的,可以在意识清醒的时候让家属帮忙报警,由交警开始调查,一般道路上都有监控,警察有权利调取道路监控,可以查到肇事者。机动车辆都要求购买了强制保险,就是交强险。如果是需要对方赔偿的责任部分,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购买保险的话,属于对方的责任比例也是需要肇事司机自行承担的。交通事故赔偿指的就是车辆在道路上因为自身的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有伤亡的或者是财产损失应该要给付的赔偿。通过交警协调和民事诉讼这两种维权方式,协调最为简便,建议受害人还是以交警协调为主,实在是不能接受时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⑵ 退休人员返聘发生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保险公司应该赔吗
确有证据证明存在误工情况的,应该理赔,实践中因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配合理赔的情况也很普遍。
⑶ 退休人员返聘期间上班途中被车碰算不算工伤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回不构答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⑷ 退休返聘人员上下班交通事故也属于工伤吗
法律分析:若该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该员工之间成立劳务关系。因此,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需追究企业责任,应根据企业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视情况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⑸ 退休人员被车撞了有误工费吗
【法律分析】
被车撞了退休受害者有证据证明收入,可以索要误工费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退休年龄一般是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同时还需要连续工龄满十年。但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⑹ 紧急求助:退休返聘人员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不能认定工伤,因为退休返聘员工同单位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单位是否可以在员工住院期间与员工解除聘用协议,这要看单位同返聘人员签订的协议内容而定。
按照现行医保规定,意外伤害包括交通事故不能使用医保支付,只能有第三方责任人赔付。退休返聘人员是否享有医疗期,只能同用工单位协商,如果在医疗期中单位发放了工资,就不能主张误工费。
通常是按照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按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单位可以出于人性化管理支付返聘员工的医疗费、工资,但对员工后期在与肇事机动车保险公司理赔肯定会受到影响。医保卡支付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会赔付。
未买商业保险,只要劳务协议没有约定,与交通事故没有直接关系。
⑺ 退休返聘员工出车祸算工伤吗
不是。
退休后返聘,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
⑻ 退休返聘人员上班途中遇车祸受伤,算工伤吗
应当算工伤,但必须通过工伤认定,不过返聘人员的工伤待遇不受相关法律保护,具体的处理要看劳资双方签订的协议,一般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⑼ 劳务工(退休人员)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遭受事故伤害按人身损害赔偿,上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聘用单位不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⑽ 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工作单位是否有赔偿责任
工作单位是没有赔偿责任,因为已经退休了,所以就不属于公司的一员,所以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算工伤,不可以办理工伤认定,所以公司没有赔偿责任,当然公司也可以为了人情去慰问退休职工。
法律分析
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心脏病不算职业病,所以应当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评定工伤有严格条件,应当发生在车祸事故中,并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其它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心脏病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