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后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如果在退休后有以下4种常见的收入,那么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退休后再任职获得的薪资收入:劳动者退休后又重返职场工作的人不在少数,这类退休人员再任职时与用人单位会签订合同和协议,只要退休人员符合再任职的条件,并与单位构成了实质上的任职受雇关系,那么退休再任职的人员就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提前退休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在我国有部分劳动者会因为身体原因,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办理提前退休,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不属于个税免征范围,所以提前退休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然后根据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注意这里的实际年度数按整数计算,不足1年按1年计算。3、退休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或奖金:退休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补贴、奖金不在退休人员免征个税的范围内,所以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4、退休后领取的年金:有部分劳动者在上班期间会缴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所缴纳的年金在退休后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以跟养老金一样按月领取。根据税法相关规定,退休人员退休后领取年金,那么不并入综合所得,将按照领取的全额单独计算因纳税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B. 退休人员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退休人员再任职根据其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养老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计税是根据其在就职的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即超过起征线的部分按照纳税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 退休人员交个人所得税吗
退休人员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主要取决于退休收入的来源。属于以养老金为主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收入的不征税,所谓社会保障收入主要是指养老金,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退款、取暖、生活津贴、养老津贴、综合津贴、丧葬、养老金等。但是如果退休后,有社会劳动报酬收入,如服务收入、报酬收入、特许经营收入超过纳税门槛,需要依法纳税,因为这部分所得税原则没有考虑纳税人是否退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D. 退休人员要交个税吗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职工领取退休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 退休人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退休金不需要缴纳个税。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包括:
第一,退休人员在退休后被返聘回岗位继续上班的,这个时候他们得到的薪水就是属于劳务所得,每个月工资超过5000元的,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第二,稿酬收入,在退休后依旧在一些平台上写稿,而在这获得得酬劳也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第三,炒股、理财、存款所赚取的利息都是需要缴纳税收的。
第四,租房、买房所赚到的钱都要进行申报,然后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F. 退休人员是否缴纳个税
法律分析:属于以养老金为主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收入的,不征税。但是,如果退休后,您有其他社会劳动报酬收入,如服务收入、报酬收入、特许经营收入,超过纳税门槛,您需要依法纳税。因为这部分所得税原则没有考虑纳税人是否退休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G. 退休之后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p
H. 退休人员个税如何申报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职费等费用无需缴纳个税,但是如果退休人员在其退休期间的相关补贴、退休返聘所获得的工资等依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来申报并交纳个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退休人员是指按国家规定达到退休条件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凡解放后参加工作退休的一般都称作退休人员。而在解放前参加工作现目前退休的,称作离休人员。离休人员享受的工资标准原则上比退休人员高,且每年还还有书报费、体检费、交通费、医疗费全报销等退休人员没有的待遇。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为: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大病医疗这6个方面的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I. 退休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退休工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以下几种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此,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所得,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在2016年9月30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和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将调整其退休待遇,具体的待遇调整见下:
1、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 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 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2、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至18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