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
依据国家独生子女政策:退休职工男满60岁,女满55岁可分别领取,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5000元。
『贰』 受过工伤的职工在退休的时候,还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受过工伤的职工在退休的时候,都是一次性得到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退休后不可能再得到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了。国家一次性已经发放到你手中了,不可能再发放你第二次。
『叁』 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一次性补助多少个工资
如果没达到70周岁死亡,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全部领取。至于一次性补助的工资,各个单位不尽相同,有的是8个月,也有的是20个月
『肆』 退休年龄是否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不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在职工伤员工(九级以上工伤)离职要发放的,已到退休年龄不再享受
『伍』 达到退休年龄,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请看一下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一般是达到法定专退休年龄或者办属理退休手续的。是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
比如黑龙江省,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附:《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黑政发〔2016〕5号 )
第十四条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30、25、20、15、10、5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陆』 2020年退休职工从企业剥离后有没有一次性补贴
上海对退休人员有一次性补贴,主要是对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2017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为例。
(一)范围和对象
参加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于2016年底以前按规定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二)补助标准
1.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3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补助金额每人为750元。
2.其他退休(职)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650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凡参加本市企业养老保险的,所需费用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凡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所需费用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柒』 工伤员工退休时是否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员工退休时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回办法》
第二十八条
工伤职工本答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
『捌』 退休员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摘要 您好,这个是有的,
『玖』 退休职工社保有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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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母亲只生育过你一个孩子,那么她在退休时仍然可以领取一次性独生子女补助费,这与再婚后对方曾经生育过几个孩子无关,那不是你母亲生的。放心吧。一般你母亲退休时,办理手续时,会确认你母亲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同时把补助费打到你母亲的养老金银行卡上。
『拾』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偿政策
法律分析:1、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可享受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为止;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二胎生育的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当地财政承担;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45周岁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
2、山东、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新疆等省(区)规定,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养老补助;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山西、甘肃6个省(市)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助;辽宁省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黑龙江省一次性补助不低于3000元;湖南省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上海市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广东省每月最低80元;青海省每人每年加100元;河南省每人每年补助96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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