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2021年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1、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二十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十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可以参照事业单位的标准来调整。
离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离遇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高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按国家规定历次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补助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补助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补助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补助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❷ 退休职工遗属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另外需要注意: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❸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2021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退休人员去世后,一般情况下家属可以领取四类费用:养老金账户的余额、丧葬费、抚恤金和家属生活困难补贴。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
3、火化证,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加上10个月的工资;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❹ 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领取
退休职工死亡之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
(1)死者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2)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如户口本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无法证明的,需提供派出所核实过的关系证明;如退休档案材料能证明关系的,也可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4)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死亡后待遇统一划入死者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号;
(6)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❺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哪些补贴可以领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
主要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1、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
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2、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40个月的标准发给;
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
3、遗属生活补助费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1、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2、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3、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4、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❻ 2021年退休死亡抚恤金一览表
2021年退休(退职)死亡人员抚恤金:
1.退休人员去世后,一般情况下家属可以领取四类费用:养老金账户的余额、丧葬费、抚恤金和家属生活困难补贴。
2.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6)退休职工遗属死亡补助扩展阅读:
1.2021年9月1日起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中指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新规中明确,丧葬补助金按照企业职工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在职死亡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的抚恤金,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其中: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15年以上的,每多缴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3.退休(退职)死亡人员抚恤金,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❼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2020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法律依据:《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❽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遗属有何待遇
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回相关的证件,答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另外需要注意: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❾ 退休死亡遗属有什么待遇
退休人员从办理退休之后的第二个月起,直至死亡的这一段时间里,由社保基金向退休人员按月发放养老金;当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金随之停止发放,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退休人员死后其遗属还能领取或者继承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生活特困补助、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等待遇,这也体现出国家对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关心和抚恤。那么究竟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有什么待遇?下文我们就一一介绍下:
其一:丧葬费丧葬费是指对退休死亡人员进行安葬所产生费用的补偿,并非实报实销,不足的部分需要遗属自行解决,各地在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上也是不一样的,且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和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补偿标准上也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以当地社保部门答复为主。
对于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而言,比如上海市丧葬金的发放标准是发放2个月上年度社平工资、深圳发放3个月的上年度社平工资、北京则固定为5000元的丧葬金补助标准;对于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得到退休人员而言,目前全国有21个省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省级层面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比如天津市规定丧葬费的补偿标准是1800元、内蒙古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按12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山东省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范围为500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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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退休职工死亡后,遗属享受什么待遇
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另外需要注意: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