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2014年企业人员退休金怎样没有加
新增养老金确保3月底前发放到位
此前国务院相关会议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相关部门同时表示,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根据《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津贴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8号)和《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51号)的规定,市社保局于3月20日发出《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通告》。根据相关方案,全市10.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2014年3月底前发放到位。
2. 广东对退休养老金有哪些规定
企业的退休工资和企业年金是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企业劳动者一生大部分都在努力工作,到了退休年龄就要领取年金,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保险费,2021年广东省的退休工资是多少呢?计算广东省退休工资的方法是什么呢?退休工资每年都会调整一次,最新计划是什么呢?广东省退休工资调整情况?
在高空、重物条件下的的体力劳动者时间达到10年,在地下高温工作的人时间达到9年,在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人员时间达到8年,区劳动省和相关产业部门批准的特殊类型业务,需要根据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改善后整理和调整,专项工作的新名单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同时,要经过劳动性和社会保障性的批准后发表,出版前要暂时实行特殊种类的工作目录。
3. 广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调整。2020年6月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一条 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调整。2020年6月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19年12月退休、2020年1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时,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20年。
第二条 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0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全年7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10元,全年13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70元,全年20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20元,全年264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50元,全年4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600元,全年7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第三条 待遇发放安排及资金来源
基本养老金已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4. 佛山企业退休金调整方案
按照广东省政策进行调整。
粤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要涨 至少涨113元/人
新快报2015-05-05 12:15
●今年起每月至少涨“113元+养老金月标准的5%”●广州的调整方案还在制定中
五一前夕,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提高幅度为113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年满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加发100元。
调整方式“定额+定比” 每人至少涨113元
今年初,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这是第11次上调,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根据通知,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具体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两部分。前者有两部分组成:⑴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⑵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两类人群获倾斜
满75岁额外加发100元/月
在此基础上,两类人群可额外享受倾斜调整: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对离休人员,通知则明确: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增发的基本养老金规定在4月前发放到位
鉴于去年按照省的统一标准调整,广州市实际养老金增幅达不到国家规定的10%(广州市平均养老金水平要高于省的平均水平),因而,今年广东省的调整方案中给广州开了口子,允许广州市另行制定调整方案。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的调整方案正在制定中。
而对广州之外的其他各地市,通知要求,要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并于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广州市应在省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2015年1月1日起广东养老金调整
普遍调整有两部分
⑴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
⑵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倾斜调整有两种
⑴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⑵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5. 广卅2014退休金加多少
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
《 关于2014年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粤人社发(2014)51号
各地及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
2.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4年1月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在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五、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金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六、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完善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的规定和一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执行方式。各地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二)确保发放。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缴费基数、加强基数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完善和规范省级统筹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与2014年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三)加强督导。各市应加强本次调整养老金调度督导工作,定期上报调整养老金工作进展情况。从2014年3月7日至全部调整养老金发放到位期间的每周四中午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资金筹集情况(应筹集资金和已到位资金)、调整标准、实际发放情况等。
各市社保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于2014年3月7日前上报省社保局。
(四)总结报告。具体落实情况,2014年4月底前按附表要求填报,并将本市实施年度调整的相关文件和书面总结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务厅备案。
2014年3月6日
6. 广东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是什么
法律分析:广东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为:
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挂钩调整部分,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1.8%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三、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实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分别实行挂钩调整:
1.按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1.8%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2.按缴费年限长短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7. 深圳市2014年企业退休金上调方案什么时候出来什么时候发放
2014年广东养老金上调方案公布后,广东养老金标准是多少呢?广东省人社厅公布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普遍调整为97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有每月加发80元的倾斜。
2014年广东养老金上调方案
哪些人涨了养老金?
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广东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本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即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2014年广东养老金上调方案
广东75岁级以上老人多发80元
按国家要求,2014年广东养老金上调方案还附加了“倾斜调整”: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未达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8. 广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0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全年7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10元,全年13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70元,全年20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20元,全年264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50元,全年4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600元,全年7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
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一条 调整范围:(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调整。2020年6月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19年12月退休、2020年1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时,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20年。
9. 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按照国家统一要求,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今年继续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方式的统一。不过由于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是4.5%,比上年度下降了0.5个百分点,今年增加的额度比去年确实有些减少。相对而言,除了额度的变化,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还出现了调整范围的变化以及高龄倾斜调整标准的变化。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10. 广东退休金上调方案
法律分析:从历史涨幅来看,此次4.5%的涨幅创近17年新低。2005年—2015年,涨幅均在9%以上,从2016年开始,养老金涨幅开始下降。2016年涨幅为6.5%左右,2017年涨幅为5.5%左右,2018—2020年涨幅均为5%,
针对养老金发放问题,在1月26日人社部召开的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2020年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面完成。下一步,人社部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改革,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有力的保障、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调整办法上,通知提出,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资金来源方面,通知提出,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同时提出,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调剂金。
法律依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