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员是否可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退休职工代表致辞主持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当职工代表吗
职工是指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返聘人员与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
性质不一样,自然也就不能称之为职工代表了
祝好
3. 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后其代表资格还保留吗
职工代表调离企业、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退休或死亡,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4.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当职工代表吗
职工是指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返聘人员与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
性质不一样,自然也就不能称之为职工代表了
祝好
5. 职工代表退休人员占多少
职工代来表退休人员没有明确规定自。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6. 关于在两届职工代表大会期间退休(内退)的职工代表还有代表资格吗
第一职工抄已经退休,但是依法还是工会会员,可以参加工会的活动,代表资格也存在,是可以参加他们活动的,第二,你说的两个小组,都是为了重组建立的临时机构,重组任务完成之后,也就撤销不存在了,也就没有这个小组了,也就无从参加不参加了
7. 下岗和离、退休人员,在下岗和离、退休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仍然成立是否有权参加职工代表会
退休后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没有权参加职工代表会。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属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国有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在改制未结束时退休,就不再是职工代表了吗
是的,不再是职工代表。职工退休后,就解除了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再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不能担任职工代表。
9. 离退休人员能否参加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能啊 为什么不能 也是学校的元老 做过很多贡献嘛!
10. 教育部令第32号令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80人包括退休职工吗如何理解
不包来括。学校根据实际源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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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