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到退休我的养老保险还不够十五年怎么办
缴费至满15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拓展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㈡ 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这种情况需要继续缴费,直到满15年之后,才能办理退休。
㈢ 女性到达退休年龄社保不足十五年怎么办
法律分析: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分以下两种方式缴费至满15年:
1、延长缴费
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2、一次性缴费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㈣ 到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不够15年怎么办
参保人已到达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不满的,可以继续缴费,直到累计缴满15年(180个月),次月起可享受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开始参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经参保,2011年7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才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相关扩展: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目前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相关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九章社会保险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㈥ 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十五年,应该怎么办
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达到退休年龄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到15年的,可以按照社会保障法的规定继续缴纳到15年。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推迟退休。但是既然已经成为这种情况,15年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综上所述,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不到15年,根据社会保障法的规定,可以缴纳到15年。但是你可能需要推迟退休。对于缴费较短的男性投保人,建议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的女性最好继续缴纳员工养老保险。
㈦ 养老保险金退休年龄到了但缴纳不够15年怎么办
1、劳动者社保复交满十五年还没到制退休的,劳动者可以不缴纳社保,也可以继续缴纳社保,等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动者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能领取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纳满15年,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但是断缴的话,你在断缴之后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无法享受医疗保险。
㈧ 员工到退休年龄社保不够15年怎么办
楼上说的比来较详细,但那应自该是针对有缴费记录网络后,才开始办理社保的人员来讲的。
我的意思是说,据我所知,全国各地的社保网络建立起来都是在1992年以后的事情,这里指的社保网络是指有具体的缴费数据记录在电脑系统里。
而在这之前有工作证明的,都视同缴费。只是没有缴费金额数据罢了,但是年限是承认的。
你们是国企,一般档案应该都管理得比较严的,只要里面有能证明他85年开始工作的证明,那就没有关系了。85年到92年一共7年,这7年就是视同缴费了。
加上你们后面实际缴费的10年,已经满15年了。
但是每个地方对这类退休个例要求提供的资料都不一样,所以,建议你赶紧跟你公司所在地的社保所咨询一下,看他们要哪些资料证明,好及时帮他办理退休手续。
祝好!
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怎么办
申请延期退休,继续缴纳社保至15年后就可以顺利退休了。
现在不准许任何理由的一次性补缴或趸交社保。
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怎么办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13号令)第二条规定
“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根据现行政策文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除2011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缴费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他情形不能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领养老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参保个人是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补缴养老保险并不可以一次性补缴!
(10)职工养老退休不足十五年扩展阅读
根据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