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聘用退休人员怎么缴个人所得税
聘用退休人员工资达到5000元就需要缴纳个税,由单位在发工资时直接代缴即可。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1)退休后在企业兼职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可以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规定的免税范围就是通常所说的退休金、养老金和根据专门政策发放的离休生活补助费。
有的企业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上述支出外,还另外发放其他补贴,如报销医药费、书报费、逢年过节发放各种福利等。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贰』 退休人员的兼职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前,个人所得税仍然按现行法律法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中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此,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企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他收入,则按照劳务报酬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税,具体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休后在企业兼职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是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是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四是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叁』 退休后兼职工资5000元如何缴纳个税
摘要 作为一名退休人员,您不需要扣除社保费用,因此,如果您的工资是全额工资,您应该按照全额工资的水平扣除个人所得税。企业的退休员工重新就业到单位,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因此他们获得的工资是全额工资待遇,个人所得税也应按全额工资征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他们会相应缴纳更多,但对于他们自己来说,他自己的养老金成本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部分成本不会累计计算个人所得税。
『肆』 退休人员和兼职人员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回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版若干问题的规定权》的通知
(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九条以及《
》(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企业与聘用的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任职、受雇关系,企业支付给其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聘用的兼职人员,每月支付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伍』 退休人员再就业计算个税时算退休工资吗
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扣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包含退休工资。
2、关于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注意】如果企业对待再任职人员遵守“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四个条件,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若不能同时满足,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退休后在企业兼职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
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5)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8)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9)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2、个人所得税准予减免的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陆』 个人所得税征收是怎样规定的 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如果劳务费为6000元/月,个人所得税应交多少
根据来《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源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文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一是、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是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是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是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文规定,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标准后,按规定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结合本题
1、如果属于文件规定的情况,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6000-2000)*15%-125=475
2、如果不属于文件规定的情况,,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000*(1-20%)*20%=960
『柒』 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应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聘用已退休人员抄的薪资个税在减除袭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后人员受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则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之列,而是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中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捌』 退休人员退休工资5000,在某单位兼职工资6000,年收入超过12万元需要申报纳税吗
不用申报。
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有专规定: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年属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所得不含以下所得: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2、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退休工资并不包括在年所得12万元的计算范围内,因此该退休人员实际年所得只有6000*12=72000元,并未达到按照年所得12万元以上办理纳税申报的标准。
(8)退休后在企业兼职个人所得税扩展阅读: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缴纳税
1、如果做了兼职,兼职的收入就不是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养老金”了,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就是说,要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税。这个税和我们的工资薪金所得不一样,因为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是兼职,所以劳务报酬按照发放的次数来计税。
3、也就是说,每次低于800元不纳税,超过800元的部分要缴纳20%的劳务报酬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