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双职工只发一人取暖费合理吗,应该怎么办
十分合理,因为合理所以不需要办理。
② 退休后的取暖费由谁来发
退休人员取暖费:是指北方各省市对退休人员的一种基本养老金外的补贴。但是各个省市的标准并不统一,而且有的地区还是没有的。建议咨询本地民政部门。
【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积极稳妥地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提出具体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备案。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可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方案,结合企业职工住房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拓展资料】
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 ,对于退休人员这一类没有单位归属的人群,各地一般没有解决方案。加之退休金压力比较大,很多地方还是不发的。
其实,即使各个发放的省份相差也比较悬殊。比如山东青岛市是1700元。河北省取暖费分为三个档次,1560元,1400元和1240元。
天津市,分为两部分,一种叫做冬季取暖补贴每人每年335元,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每人每年185元,合计只有520元。
另外,山西省是3360元,陕西省2360元,青海省则是3900元。青海省冬季供暖时间高达半年,而且各地的冬季取暖费标准也不一样,冬季取暖费算是给退休人员的另一份生活补贴了。
不过一般只有企业退休人员才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是没有这一项待遇的。
南方地区虽然没有冬季取暖费,但一般也会通过固定价格补贴、过节费等方式,予以补助。杭州市每年的过节费就有2800元,另外还有190元每月的固定价格补贴。所以,各地的差异是比较大的。
③ 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是怎样发放的
退休一年半,还没批下来。2016年2017年的取暖费和调整额度会影响吗?补发工资含利息吗?
④ 退休职工取暖费的发放
有的
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
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
⑤ 退休职工取暖费新政策
以华阴市为例,退休职工取暖费为每人2360元。
按照《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华阴市社保局高度重视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工作,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制作供热采暖补贴发放明细表和支付汇总表。
并及时送达代发银行予以补发供热采暖补贴,确保华阴市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及时发放到位,截止2018年11月16日华阴市275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供热采暖补贴已全部发放到每个退休人员手中,发放标准为每人2360元,共计6506520元。
(5)退休双职工取暖费扩展阅读:
以陕西省为例,从2017年冬季起,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由现行标准调整提高到每人每个取暖期一次性发放2360元(590元/月)。 已按原标准发放了取暖补贴的,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新增加的冬季取暖补贴部分按照四个月周期补发,即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底。
未按原标准发放取暖补贴的,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冬季取暖补贴按照新标准及四个月周期发放,即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底。取暖周期内新增的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发放与基本养老金同步,按新调整的月取暖补贴标准发放。
全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于2017年12月底完成取暖补贴的调整和发放工作。以后年度按照本通知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华阴市人民政府-华阴市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供热采暖
⑥ 退休职工取暖费标准
⑦ 退休取暖费补助标准是什么
取暧补贴既没有法定标准,也没有国家标准,即使须供热的省份也没有统一的省定标准。主要当地政府,行业与用人单位根据本地,本行为,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补贴方式与标准。除政府机关与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部分效益好的行业外,许多企业已经取销了取暖补贴。
⑧ 企业职工国家规定取暖费多少钱
取暧补贴既没有法定标准,也没有国家标准,即使须供热的省份也没有统一的省定标准。主要当地政府,行业与用人单位根据本地,本行为,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补贴方式与标准。
⑨ 我妈妈退休了享受取暖费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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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热条例(2005年)》第三十一条 用户热费应当直接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
新建房屋未交付购房人使用前的热费,由建设单位交纳;租赁房屋的热费,由房屋所有人交纳,但承租公有住房的,热费由房屋承租人交纳。
你可以查阅上述条例,同时到自己单位财务查询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统一供暖的职工个人取暖费报销按本规定执行。
二、职工个人住房取暖费原则上由住户中为主的男职工报销,双职工的由房屋产权人所在单位报销。非个人产权住房或产权人死亡的,具体按下列规定程序报销:
1. 属单位分配住房的,经单位同意,由分房单位报销;
2. 住户中只有一名职工的,由该职工所在单位报销;
3. 住户中有两名以上职工的,由为主的一名男职工所在单位报销;
4. 无男职工或男方失业的(凭失业证)及军人家属,由为主的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报销。
三、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由离、退休前所在单位报销。
四、伤亡职工户家中无其他职工的,由发给家属和子女抚恤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单位缴纳至子女成年为止。
五、职工拥有两处以上住宅的,单位只承担一处住宅的取暖费。
六、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主视为从业(在职)人员。
七、职工取暖费报销限额按以往管委会规定执行,超额面积自行负担。其中:
1. 机关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享受同级别分房待遇人员,下同)在160平方米内据实报销;
2. 机关副局级领导干部和经区党工委批准进入局级以上领导班子的开发区正处级干部在120平方米内据实报销;
3. 机关正处级干部在110平方米内据实报销;
4.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在95平方米内据实报销;
5.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职务在上述相应限额标准内报销,其他干部职工按95平方米限额报销。
八、由管委会办公室、房产管理部门、社会事业管理局等单位管理的职工周转性住宅取暖费,由管理单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