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职工退休后单位还给交医保吗
法律分析:职工退休后,已经缴纳了足够年限的医疗保险,就无需继续为其缴纳医疗保险了,退休时为缴够年限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Ⅱ 退休后,医保可以由单位继续缴吗
如果自己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了。并且自己的养老保险具备退休条件,也就是可以正常领取退休金待遇,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个自己的医疗保险,是可以正常办理医保退休待遇的。在办理完医保退休待遇以后,这个医疗保险的费用就无需交纳了,就可以终身免费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如果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需要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Ⅲ 职工退休后单位还要交补充医疗保险吗
退休以后,原则上应当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对于医疗保险,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一般地,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构成。基本医疗保险是比较通行的,退休以后可以不再缴纳,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大额医疗互助,退休以后应当继续缴纳。补充医疗具有单位福利的性质,属于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一般不再缴纳。
Ⅳ 职工退休后医保由谁交
Ⅳ 职工退休后医保谁缴纳
摘要 但是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含视同缴费)满25年,女缴费20年,便可以享受退休后医疗保险待遇。
Ⅵ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退休后单位走财政还需要负担医保么
事业编制也分为三种的,分别是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其中全额事业编制还被分为3类分为三类分别是参公一类;参公二类;参公三类;
三种编制在退休以后的工资执行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因为编制的不同在位和不在位也是大有区别的,转的早晚和退休以后的工资待遇也是有区别的。
首先,我给你解释下什么是编制,编制就是财政是否给你拨钱的依据。就拿全额事业编制来说,这种编制是编制到人头的也就是你的名字是挂在编办的,编办把你编到某个单位的职工名单里,说的通俗一点就是编办把你雇来然后地方财政给你发固定的工资然后你到你们单位去上班,你们单位用你但是不给你发钱,你的钱来自于财政,财政每个月初会把钱打到你们单位的帐上然后单位发给你,所以一般全额事业单位没有财务处叫计财处,事业编制是实名制的也就是说打给你们单位的属于你的那一份钱只能发给你。这样也就正好给你解释了非在编人员的待遇问题,没有编制的人员没有财政每个月给的固定工资,他们只是跟你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单位根据情况定他所得的报酬用单位自己的钱给他发工资,根据合同要求由你的单位决定要不给他办理缴纳五险一金等等,而事业人员的五险一金缴纳还是有区别的。我下面给你列出来
1参公一类事业编制这一类编制人员他的个人身份就是干部身份,也就是国家公务员,他们享受和国家公务员完全一样的待遇,管理规定使用《国家公务员法》所以他们只缴纳一险一金分别是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他们退休以后的工资按照退休时候的职位的高低和工龄的长短来套改,由财政发到死去。也就是说参公一类完全参照公务员。
2参公二类事业编制所谓参公二类就是参照一类的标准的基础上稍微有点差距。参公二类的人不一定全是干部身份,可以是工人这里的工人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享受的待遇基本和一类相同。就是叫法不一样,人家干部走级别他们走职称。但是理论上说,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都是公务员身份。不同是的一个是走的什么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正处;一个走的是专业技术1~~~13级、
3.参公三类是参照第二类但是他们是的身份是职工,就是工人身份由财政发工资的工人,不是单位聘用来的工人,他们也是走职称走的是: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这样走
以上三种退休后的待遇如1里面说的一样不同的是一类套改按照职位和工龄二类三类职称和工龄。
差额事业编制
差额事业编制就是财政按照全额编制的一半给你发工资另外一半由单位自己发,就比如说全额编制的副主任科员工资是3000由财政全额发3000,差额编制的人员财政只给1500剩下的由单位自己发如果你们单位很能赚钱在发3000都可以有,差额事业编制的人员从参加工作开始交三险一金他们退休以后财政就不在给拨款而是交到社保来发工资,这个就跟你交的年限的不同以及工龄的不同工资也就不一样了。
自支自收事业编制
这个就和你打工差不多了,从名字就知道了,只是稳定性比你打工稍微高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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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却不退休,单位就要一直负担她的医疗保险吗
你好!
首先,到了退休年龄,和用人单位就形不成劳动关系了,形不成劳动关系,那么像签纸面的劳动合同啊、交社保啊、经济补偿金啊、认定工伤啊,都不能适用。
其次,如果社保局不认定退休的,因为这个刚和社保局产生纠纷的,你们可以提起行复议,告社保局不认定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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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职工退休后 单位还继续为退休职工缴医疗保险吗
职工退休后,已经缴纳了足够年限的医疗保险,就无需继续为其缴纳医疗保险了,退休时为缴够年限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退休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一)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三)实际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0年。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为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6%。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8)职工退休后单位是否负担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Ⅸ 请问职工退休后单位还应该为他缴纳医疗保险中的大病保险吗
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对其有相应回的规定:
第十一条答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9)职工退休后单位是否负担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三条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
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