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会负责退休员工生老病死吗
工会不会负责的,职工退休后都 退休工资、社保退休等待遇,如果工会 管的话,那还要社保干什么。
㈡ 单位退休职工去世该怎么办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专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属[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㈢ 工会对于退休工人死后有何补贴
退休工人去世后补贴及丧葬费均有社保发放,退休后已和单位不发生关系了,工会也没有任何规定要给去世的职工补贴,如果原单位工会能想得到退休工人的,那能对去世职工家属进行慰问
㈣ 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因疾病死亡单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因疾病死亡,那就是病亡。再加上是退休人员,从事的是劳务,而非正式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可以给予人道主义赔偿,没有责任。
㈤ 退休职工死亡由工会出面念悼词吗
毛泽东同志1944年在抄《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就提倡开追悼会,在战争年代,为了传承牺牲同志的先进事迹,鼓舞士气,激发斗志,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1月10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两办《意见》推动殡葬改革”与网民在线交流提到,党员去世后一般不开追悼会。上级人民政府也没有关于规定退休职工死亡开追悼会的规定.
如果你们公司或者工会,认为某某退休职工在职期间对公司作出过较大的供献,决定开个追悼会也应该是可以的。具体由公司办公室还是由工会出面起草念悼词都是可以的。
㈥ 退休职工去世工会是否给慰问金
因为退休职工已经退会,所以工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给慰问金,再说,现在退休职工由街道或社区管理,与工会也没有关系啊。
㈦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单位工会有什么待遇吗
自从建立了社保制度,职工进入社保退休后,就与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因此单位也就对退休职工没有任何义务与责任了,因此任何待遇也就不存在了。
㈧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单位应给哪些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的规定,职工退休回后死亡时,除由劳动保答险基金项下按本企业职工2个月平均工资付给其直系亲属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6个月工资;2人者,为死者本人9个月工资;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12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劳动保险条例)第二条甲款关于“有工人职员100人以上”的规定,系指工厂、矿场本身的工人职员人数而言,其业务管理机关及附属单位人数不包括在内。
在计算人数时,应包括工资制、供给制人员及学徒、临时工(临时性的建筑工人及搬运工人除外)、试用人员在内。
㈨ 退休员工去世,是应该以单位名义慰问还是工会名义
用工会经费慰问去世退休职工家属是应该的,表示单位,单位工会及单位领导对退休职工的关怀
㈩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逝世属不属于工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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