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南养老保险如何调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老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3.5%计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完成参保登记工作并建立数据库的地方,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数据库不完善的地方,可暂由退休人员原单位发放,随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利益平衡的难度大,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9月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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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就是一共有62个县(市、区)都上调了基础养老金标准,总体来说的话郑州上调幅度也是最大的,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增至138元;辉县市提高到118元;三门峡湖滨区提高至100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扶贫攻坚方案,河南将充分发挥城乡居保兜底作用。
此外,部分地市开始增发高龄补贴,其中,郑州市为7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高龄生活补贴(70-79周岁、80-99周岁、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将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的所有户籍老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中金网8月12日
目前,我省建立了社保兜底扶贫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最低养老保险费范围。2015年,河南省各级政府为全省1075万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等特殊群体全额或部分代缴最低保费9100万元,今年河南省鼓励各地将代缴群体扩大至所有贫困人群。
此外,河南省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去年年底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贫困人口识别办法,开展了贫困村和贫困对象的调查摸底、识别认定、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对象实行实名登记,录入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目前,我省基本摸清了全省430万贫困人口分布和构成情况,为社保兜底和精准扶贫打下基础。
河南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此次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否降低社会保险待遇?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待遇与个人缴费基数和年限紧密联系,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意味着企业交的钱减少,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通知也强调,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第七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当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城乡居保申请,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办理城乡居保参保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于当月20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上报街道(乡镇)服务所。
居民本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街道(乡镇)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第九条街道(乡镇)服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于当月25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
第十条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通过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计生、残联等部门及有关社保机构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复核无误后,对参保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于每月月末前将当月新增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登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果登记人员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登记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暂不具备使用社会保障卡条件的地区,可暂时使用城乡居保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以下简称“银行存折(卡)”),用于缴纳保险费或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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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河南企业退休职工2014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何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14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4月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4年5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Ⅲ 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工资标准是怎么计算方法
我今年按特殊工种退休 35年半工龄 养老金交43000多 退休工资是咋样计算的
Ⅳ 河南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国家每年都会组织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一次,主要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人社部公布了今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通知。
通知明确,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总体比例为,2020年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4.5%虽然比2018~2020年的5%低了0.5个百分点。
但是,我们都是在过去养老金的基础上进行继续增长。养老金水平越高,增长速度越慢,也是客观现实,更何况2020年特殊情况,我们能够维持4.5%的速度,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方式,并不是按照比例调整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比如高龄退休人员、边远区域的退休人员,军人干部。体现了这些对国家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照顾。
这是对特殊群体的一种特殊的倾斜照顾,比如我表哥在偏远地区为国家守卫边防3年,现在40岁没到退休年龄,现在每个月还可以领取1000元的退休金。
但这个仅仅是按照上海市的调整方案来计算的结果。其他省份由于养老金调整方案不同,那么上涨的养老金自然也就不同了。所以说,2021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养老金2000元的人可以增加多少钱,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因人因地而异。
Ⅳ 河南省19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调整
5%,三月份人社部已经公布了上调比例。各省市调整政策正在制定中。
Ⅵ 河南省2018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样规定的
河南省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应该是与全国一致的,即截止到2017年底前退休人员普涨工资,平均涨幅为5%。
Ⅶ 河南2022年退休金上调政策是什么
河南2022年退休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比例提高到4%,省级将根据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对减征后保发放压力较大的统筹地区,减征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省级统筹基金予以全额弥补。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少的统筹地区,适当给予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支持帮助其做好待遇发放和援企稳岗工作。对工伤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或因出现重大事故不足支付的统筹地区,可申请省级工伤保险储备金调剂补助。加快推进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Ⅷ 河南省企事业20年退休1人员上调养老金细节,什么时间出台
根据往年经验,估计在7月会补发到位。
Ⅸ 河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4.5%左右,其他地区是否也会上调养老金
据媒体报道,2021年6月3日,河南省人社厅官网公布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在《通知》中称2021河南养老金总体上涨幅度为4.5个百分点。此消息在社交平台上也引起了众多网民们的关注与讨论。
部分网民认为当前我国已经有了进一步老龄化的趋势,因此如何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利益是各个省份都应该考虑的问题;也有部分网民认为上调养老金会对地方财政造成一笔大负担,而如何分担这个负担则是应该考虑的问题。而其他地区是否也会上调养老金呢?笔者认为会,而理由有以下几个。
一、政治方面:提高养老金有国家政策的背书最后就社会方面而言,上调养老金可以说是刻不容缓,因为当今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风险。而众多的老年人口如何让他们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应该去考虑的重大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