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领导让你组织一次单位离退休老干部的联欢活动,你怎么组织
春游挺好的,目前来说 .还有老年人喜欢的体育运动、娱乐活动等等,都可以组织。比如书画比赛、象棋大赛等等,形式多样,重在让老干部身心轻松愉悦。
② 浙江省杭州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活动费发放给个人的补贴
1969年7月20日,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打开登月舱舱门,沿着梯子缓缓走出,随即他在月球表面留下了人类第一个脚印,并说出了那句世人皆知的名言:“前排挤一挤。”
③ 如何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对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党组织应加以关心和爱护,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对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安排。
1、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支部,或建立离、退休干部支部。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他们单独编成小组或支部,由党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以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过去已转归街道党委管理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可仍在街道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党员和退职干部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农村)的党组织,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当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安排。
3、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受地区,由接受地区的党组织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离休、退休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受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党内有关会议和其他活动。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离休、退休党员较多的地区或单位,为使他们及时看到文件或听到文件的传达,党组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发一部分文件,作为专用,由专人负责保管。
7、安排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过组织生活,参加社会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次数不宜过多,负担不宜过重。
(3)组织离退休人员活动的通知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章程》提出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其中要求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在单位工作期间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退休后仍然要起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退休以后,党员政治身份并没有改变。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员政治身份,要求退休党员始终要尊崇党章,执行党章,牢记入党誓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
④ 重阳节应怎样组织离退休人员活动
明确目标
找个比较静的地方,又不太热的。
有山林呀什么的。
然后就是多少人,有多少启动资金。
再想地方,有钱好办事。
钱多地方就好,钱少就要找些比较熟悉地方的达人去找个便宜实惠的地方咯。
重阳登山,千古不变。
⑤ 谁有————中核219号文 《关于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养老保险
【分类细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3.07.12
【实施日期】1993.07.12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部发〔1993〕61号
【主 题 词】
关于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局: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离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到1992年底已
达2600万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要求实现离退
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是政府
的职责,也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级劳动部门应认真研究,
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服务办法,以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为离退休人员创造一个良
好的生活环境。为做好这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
务组织
目前,许多地方已经成立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委员会,下设管理服务办公室,
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体、社会公益活动,受到了离退休人员和企业
及社会的普遍欢迎。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未受到
重视。为此,各地劳动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建议当地政府学习有些地方的
做法,尽快建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委员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制定离退
休人员管理服务的方针、政策,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负责监督管理服务费用
的使用。委员会可由劳动、财政等部门和工会组成,日常工作主要由社会保险管理
机构负责。其职责是:指导各级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服务费
用的筹集与管理;组织指导以社区为单位兴办家务服务公司等第三产业,为离退休
人员的特殊需要提供服务。各级管理服务机构可配备少量管理人员,可聘请身体条
件好、年龄合适又具备一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且热心于公益事业的离退休人员参加
管理服务工作。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并
充分发挥我国社区建设的优势,逐步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起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
构。离退休人员居住相对集中的大型企业和远离城市的企业,可在企业内设立离退
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由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双重领导,积极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对居住在农村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可根据离退休人员的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地成立
管理服务机构。
在已经由工会组织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地区,劳动部门要积极支持、
参与和配合,与工会共同搞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内容
首先要认真对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责进行一次调查分析,弄清楚哪些职责应逐步
由企业分离出来,主要由管理服务机构承担。
各级管理服务机构要本着“诚挚关怀、热情服务”的宗旨,切实为离退休人员
办实事、办好事,为企业分忧解难,逐步形成“养、医、乐、学、为”一体的综合
管理服务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尽快实行离退休费用的社会化发放,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减轻企业的负
担。发放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可以委托银行发放,也可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管理
服务机构发放。对于易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可委托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发
放。
2.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学习,使他们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内、
国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举办各种类型的老年大学,
让他们能学习一些专业知识,充实晚年生活。
3.关心离退休人员生活,提供热情、周到的生活服务。各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
务机构要建立离退休人员管理档案,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和身体状况。
对家庭经济条件差、生活有困难的离退休人员,要尽可能帮助解决;对身体条件差,
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因病住院需要护理等特殊需要的离退休人员,要通过组
织互助服务和家务服务公司提供有偿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只收取成本费用),以
减轻其家庭的负担。
4.维护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制教育,使离退休人员明确了解自己
的合法权益。对无理扣发离退休费,虐待离退休人员,侵犯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
现象,各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可诉诸法律,以保护离退
休人员的切身利益。
5.组织多种形式的娱乐健身活动,使离退休人员延年益寿,安度晚年。同时可
以充分利用离退休人员的特长,组织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让他们发挥余热。
三、要因地制宜地建立离退休人员活动基地和福利事业,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必
要的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
目前有的地区建立了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了娱乐活动场所
和生活服务,得到了离退休人员的赞扬。但也有少数地区存在不顾基本条件而贪大
求全,急于建立大型活动中心、甚至违反基金管理规定的现象。各级劳动部门对此
应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予以纠正。今后,活动基地的建设要本着“分散与集中相结
合,重点放在社区”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要将分散建立以社区为主的、小型的不
以赢利为目的的活动基地为重点,以利于更多的离退休人员参加活动,并根据离退
休人员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设置相应的娱乐活动项目。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兴
建“养老院”、“老年人康复中心”、“临终关怀中心”等社会福利性的生活服务
设施,也可以组织身体条件好的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兴办家务服务和护理服务为
主要内容的福利事业和实体。
四、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需经费,按各地现行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分工,
由劳动部门或者工会分别商当地财政部门,通过一定的渠道专项提取、专款专用,
并应及时将各项经费下拨给各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于远离城市、离退休
人员居住相对集中、以自己管理为主的企业,应将这些企业上缴的管理服务费用的
大部分予以返还。具体办法可由地方自行制定。
中核219号文 《关于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也应以此文件为依据
⑥ 单位组织离退休员工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有些老同事反映单位领导对退休人员不重视,你怎么解决
逢场作戏而已,既然都要退休了,很多不能说的话也就变得能说了,这个时候作为领导当然是说着好听的,不能因为员工要退休还是很拽,这样不得民心,也能少些麻烦
⑦ 党组织工作条例对离退休党员活动是如何规定的
1、有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2、所在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队、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离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通过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积极参加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党组织活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贡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组织离退休人员活动的通知扩展阅读:
离退休党员不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原因。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离退休人员在城市街道社区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广大离退休党员在居住地广泛参与义务劳动、政策宣讲、重大活动保障等活动,积极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经到基层调研,个别离退休党员在基层党组织也有发挥作用不利的一面,产生问题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离退休党员思想观念党性意识发生了变化。个别离退休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认为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已经完成了使命,退下来就该“享清福”,不愿再履行党员义务;
有的离退休党员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角色转变慢,对党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管理有失落感,认识跟不上去,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不积极;
还有的离退休党员对党内腐败等负面现象有想法、看不惯,造成一时对党组织失去信心,党员信仰产生危机,这些都影响了他们党员作用的发挥。
二是部分离退休党员家庭有负担。个别离退休党员因年龄和身体健康原因,无力也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一些离退休党员因父母、老伴无工作,或子女收入低,家庭经济负担繁重,退休后还要去打工造成“退而不休”,还有的离退休人员业务时间和精力放在照顾老人或第三代子女上,与党组织联系少,造成不愿也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是个别地区党组织关系还未理顺。调查中发现,个别离退休党员居住地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与子女长期居住无法转入组织关系,而将党员组织关系放在了原单位,因此,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召集离退休党员参加党内各类活动。
⑧ 如何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及参加党内其他活动。 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 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要送学上门帮助他们参加学习。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
⑨ 求中组部【2008】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休干部工作意见》全文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组发[2008]10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
干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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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长期以来,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就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三)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根据离退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创新和改进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参加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干部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理论学习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发挥面向离退休干部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阵地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三、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机制
(六)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
健全离休费保障机制。离休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离休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有统一规定的开支项目要全部纳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要合理确定统筹标准,不断拓宽统筹渠道,切实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医药费统筹金按时足额到位。医药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没有实行医药费单独统筹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给予经费保障。采取积极措施,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工作。加强对统筹金的监管,确保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完善方便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的具体措施。
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强化对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和破产等原因单位变更的,要及时明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单位,落实“两费”的资金渠道。组织、老干部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七)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退休费要按时足额发放,在医疗上享受相应的待遇。
(八)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九)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制度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工作
(十)统筹规划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适应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的需要,制定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建成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并注意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活动和学习的网络。要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加大投力度。
(十二)积极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从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从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出发,合理设定教学科目,做好规范教材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离退休干部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逐步推进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建设工作。
五、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十三)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四)做好组织引导工作。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离退休干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应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一定条件,并经常进行指导。
六、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情况,满怀感情、主动服务,全心全意为离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和管理办法。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定期派人走访,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十六)推进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建立和完善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服务管理到位。
(十七)利用街道、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在保持原有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让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相结合的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学习活动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对居住在农村的离休干部,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多渠道、多方面给予关心照顾。
(十八)加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单位要关心重视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认真落实他们的各项待遇,定期走访慰问,并和接受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特别要解决好医疗问题。接受单位要关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七、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九)加强对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从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好对本地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等工作。
(二十)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实际的退休干部管理形式,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十一)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调配相应的工作人员,确定管理和活动的经费,并按照规定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要积极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办法。
八、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完善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
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明确一位部领导联系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逐步实行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宣传,通过树立典型,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二十三)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要保持老干部工作机构的相对稳定,编制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担负的任务相适应。要对老干部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予以切实支持。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老干部有感情的要求,选好配强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断改善老干部工作队伍结构。要关心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做到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和展示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