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修缮规定
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修缮的管理,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房屋的修缮管理。
公有住宅向个人出售后的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屋修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
本规定所称房屋所有人,是指持房屋产权证的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和私房所有人。
第四条城市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房屋修缮企、事业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城市房屋的修缮,应当根据地区和季节的特点,与抗震加固、白蚁防治、抗洪、防风、防霉等相结合。
对于文物保护建筑、古建筑和优秀近代建筑等有保护价值房屋的修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的修缮,还应当参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房屋修缮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城市房屋修缮的管理,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修缮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城市房屋修缮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并督促实施;
(二)按照管理权限对房屋修缮企事业单位进行资质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房屋修缮定额的编制、修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指导并督促房屋所有人落实房屋修缮资金;
(五)负责房屋修缮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六)组织房屋修缮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房屋修缮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七)依法调解和处理有关房屋修缮的争议和纠纷。
第八条自管房单位的房屋修缮管理机构的职责,由其主管部门制定。其房屋修缮管理工作,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三章房屋修缮责任
第九条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修缮房屋,是房屋所有人应当履行的责任。
❷ 房屋修缮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包括以下内容: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允许采取适当提高修缮标准:1当房屋租金处于成本租金水平以上时;2当经过修缮后,能合理调增租金时;3当用户自愿投资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允许适当降低修缮标准或采取其他措施:1当房屋租金过低;2当房屋座落偏远、分散、不便管理等内容。
❸ 夫妻双方是双职工的退休后都能领取房屋修缮费吗
是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❹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房屋修缮适合于工民建与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每个非现工程都可以采取这个范围,标准必须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每个检验批非线工程,单位工程要符合国家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❺ 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是否可享受房屋修善费的规定
是个抄人产权房修缮还是直管公房修缮或者是单位自管房的修缮呢?修缮费用与房子的产权类型有比较大的关系,您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身份与修缮费用并不存在太大的关系,建议您可以根据上述的规定找相关的物业部门或者房管局咨询。
可供参考的发条:《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直管公房修缮资金的筹措,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一)房租收入中应当用于房屋修缮的部分;(二)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适当划拨;(三)本系统多种经营收入的部分盈余;(四)法规和政策允许用于房屋修缮的其他资金。第二十条 单位自管房的修缮资金,由单位自行解决。第二十一条 私有房屋的修缮资金,由房屋所有人自行解决。用于出租的私有房屋,其所有人筹集修缮资金确有困难的,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❻ 广东省省直单位退休人员是否可以领取“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有相关法规政策可以查阅参照吗
广东省委、省政府从2009年6月起给省直单位公务员发放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人均每月1000元起,并从4月开始补起,退休人员也有发,一直发到老死。陈姨2009年从广州农讲所退休后,每月能领到463元的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以下简称“双补”)。据陈姨了解,2009年6月省委、省政府决定给予省直机关公务员增发“双补”,广州市也参照省里的做法统一发放。根据要求,2006年7月1日后退休人员的“双补”金额按照在职人员每个月总收入的15%发放,与在职人员同样办理。
“按照这个标准,我一个月应该有1000多元的‘双补’,算下来3年多我少拿了2万多。”陈姨发现,所拿的“双补”并没有享受在职人员同等的待遇,且农讲所还有另外5名退休人员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接访的市文广新局纪委书记练怡回应说,将争取在3月份将此问题解决,但问题的解决程度还要看政策,如果退休人员的“双补”确实少发了,将依照政策补齐,若不存在少发的事实,则将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希望上访者能理解。
❼ 职工退休修缮费问题
没有的,你去劳动局告他们,他们就怕了
❽ 2012年城镇住房修缮补贴
附录二 费用标准
说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二、本标准包含按规定计取的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总承包服务费等五项费用,与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由于修缮施工而发生的“占地费”、“申报掘路施工手续费”、“绿地保护赔偿费”等由修缮投资单位负担,另行结算。
四、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1.企业管理费: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
1.1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指按照规定支付企业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补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岗位工资:指按工作人员所聘岗位职责和要求支付的工资。
(2)薪级工资:指按工作人员的资历和工作表现支付的工资。
(3)绩效工资:指按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支付的工资。
(4)津贴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
(5)其他补助:指交通补助、通讯补助、误餐补助等。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执行社会义务等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1.2办公费:指企业管理人员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软件、电脑耗材、存储介质、网络、影音图像制品、书报、通讯邮资、会议、水电、烧水、集体取暖及生活用燃料、物业管理等费用。
1.3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发生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及牌照费等。
1.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交通工具(机动车)、电脑、设备、仪器、安全监控系统等的折旧、维修、大修或租赁费。
1.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摊销费。
1.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集体福利费、职工体检费、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冬季供暖补贴、因公外地就医费、职工疗养、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医疗补助(贴)等费用。
1.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肥皂、雨衣、雨鞋、防暑降温等费用。
1.8工程质量检测费:是依据现行规范及文件规定,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结构、建筑节能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费,不包括对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室内环境等所发生的专项检测费用。
1.9工会经费:指企业依照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如:工会活动经费、职工困难补助费等。
1.10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考取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等所发生的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规定的比例计提。
1.11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等费用。
1.12财务经费: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的工程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财务费用。
1.13税金: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1.14其它:上述费用以外发生的费用。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等科技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咨询评估费、投标费、租赁费、保险费、审计费、公(鉴)证费、诉讼费、法律顾问费、协(学)会会费、宣传费、共青团经费、董事会费、上级集团(总公司)服务费、民兵训练费、绿化费、“门前三包”等。
2.现场管理费:指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包括:
2.1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指按照规定支付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补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包括: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质量、安全、测量放线、检验试验、管理(不含材料人员)、消防、门(警)卫、炊事、服务等人员。
2.2现场办公费:现场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软件、电脑耗材、存储介质、网络、影音图像制品、通讯邮资、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及现场临时宿舍生活用燃料(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等费用。
2.3差旅交通费: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工地转移费、项目经理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等。
2.4劳动保护费:项目经理部按照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肥皂、防寒服、雨衣、雨鞋、防暑降温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作业的保健补助等费用。
2.5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上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使用、维修和摊销等费用。
2.6工程质量检测费:是依据现行规范及文件规定,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结构、建筑节能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费,不包括专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7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现场用财产、车辆的保险费。
2.8其它:除上述费用以外所发生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临时工管理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门前三包”等费用。
3、规费
3.1社会保险费
(1)基本养老保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基本医疗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4)工伤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金。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生育保险: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3.2住房公积金
指企业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5.税金: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应计人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6.总承包服务费:指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服务所需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配合、竣工资料汇总,为专业工程施工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
(1)建设单位另行发包专业工程的两种服务形式:
①总承包人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有偿服务。
②总承包人既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服务,又为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
如:现场办公场所、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内容。
(2)对建设单位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服务包括:材料(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后的核验、点交、保管、协调等有偿服务内容。材料(设备)价格计算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计人直接费中。结算时,承包人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的99%返还建设单位。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五、有关规定
1.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2.工程质量检测费含在现场管理费中。
3.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
4.专业工程造价:由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六、计算规则
1.企业管理费:
(1)土建工程、古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基数计算。
(2)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2.利润:
(1)土建工程、古建筑工程: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2)安装工程:以人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3.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5.总承包服务费:按另行发包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为基数计算。
❾ 房屋维修费收费标准
新标准同时规定,中介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不论租赁期限长短,服务收费均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标准的70%。
《通知》重申了明码标价制度。据了解,市房地资源局、服务项目已经统一印制了各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公示牌,分发给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下月起,各经纪机构必须将公示牌张贴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方便客户查阅,接受社会监督。凡未明码标价的,客户有权拒付。
(9)退休人员房屋修缮费标准扩展阅读:
1、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下,契税的费用是总金额的1%。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上,144平米以下是1.5%,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大于144平米的,按照购房总金额的3%算,不是首套房的也是按照3%算。
2、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3、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拥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4、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❿ 房屋维修费的税率是多少
房屋维修属于修缮,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一的名词解释中“修缮”属于建筑类,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0%,小规模纳税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