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员再就业所得工资需要和退休养老金合并综合计算个人所得税吗
修人员再就业所得的工资不需要和退休金,养老金合并综合计算个人所得税。因为他已经退休了,他饿再去就业参加工作一般都是都是做一些他弟所能及的事情,但是并不代表和他的工资有关
2. 退休后又找了一份工作,退休金和工资需要合并计税吗
国家规定退休工资不用交税,退休后另外工作获得的收入要交税,但不超过3500元不用缴纳。不用和退休工资合并计税。
3. 老师,退休人员,在我们公司上班,需要合并交纳个税吗,就是工资和退休金,需要合并计算,交个税吗
退休人员,在我们公司上班,不需要合并交纳个税,只报工资
4. 退休人员还要交税吗
退休人员是否缴纳个体所得税要分情况。比如退休人员如果开个小商店,干个体工商户的,那营业所得的收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仅仅是领取养老金,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5. 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工资需要和退休养老金合并综合计算个人所得税吗例退休金3000元,工资4000元
养老金属于免税收入,这部分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就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养老金不与再就业收入合并计算。只要再就业收入未达到未达到起征点,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再就业收入达到的起征点,则需要缴纳个税。
6. 退休人员怎么缴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以养老金为主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收入的,不征税。
所谓社会保障收入,主要指养老金,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退款、取暖、生活津贴、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养老津贴、综合津贴、丧葬、养老金等。所有这些都是合法免税项目。
但是,如果退休后,您有其他社会劳动报酬收入,如服务收入、报酬收入、特许经营收入,超过纳税门槛,您需要依法纳税。因为这部分所得税原则没有考虑纳税人是否退休了。
1、如果退休,个人只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福利,比如养老金。当然,你不必交税。个人所得税与一角硬币无关。
2、如果退休,除社保系列外,还有其他社会报酬收入。社会保障收入系列仍不需纳税,其他社会劳动报酬收入应另行考虑。要符合税收标准,就要纳税。
7. 退休人员交个人所得税吗
退休人员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主要取决于退休收入的来源。属于以养老金为主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收入的不征税,所谓社会保障收入主要是指养老金,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退款、取暖、生活津贴、养老津贴、综合津贴、丧葬、养老金等。但是如果退休后,有社会劳动报酬收入,如服务收入、报酬收入、特许经营收入超过纳税门槛,需要依法纳税,因为这部分所得税原则没有考虑纳税人是否退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8. 退休人员多处劳动报酬所得如何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上述规定,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而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按退休人员再任职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所得单位应在取得合法凭证后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多处取得的合并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