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级工伤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达到四级的,按照法律规定,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和工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养老保险金低于应当发放的伤残津贴的,不足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不足差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⑵ 工伤职工到退休年龄退休工资怎样计算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工伤人员退休金整么算扩展阅读:
退休前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的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待遇。
国家给工伤职工的承诺是就高不就低:当退休金的金额高于伤残津贴的金额时,就领取退休金的金额;当退休金的金额低于伤残津贴的金额时,就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实际上还是领取的伤残津贴金额。
⑶ 伤残人员是退休的赔偿金如何计算
伤残人员,退休没有补偿金,也早就取消了伤残退休的规定,都按照正常人员同样计算,如果是鉴定1到4级的,退出工作岗位, 领取伤残津贴,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鉴定到5到6级的,按规定用人单位给予安排工作,实在安排不了的,也可以和1到4级一样,享受伤残津贴,到退休的时候,办理正常退休,如果鉴定为7到10级的,除了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照常上班,到办理退休的年龄,办理正常退休,
⑷ 工伤退休后工资怎么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按提前结束停工留薪期,只是支付上班期间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伤情未好,是不可以回单位上班的,因为不利于伤情恢复,法律不予支持。医疗机构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的停工留薪期未满,但是工伤已经治愈的,可以上班,用人单位只是支付上班期间的工资即可。
⑸ 工伤退休工资怎么算
企业员工受到工伤,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⑹ 退休人员还在上班工伤了工资怎么算
1、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工伤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⑺ 工伤退休金怎么算
养老金的计算与是否工伤无关。
⑻ 工伤人员提前退休工龄计算方法
第一,工伤职工没有提前退休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回工达到一到四级的,按月领取伤答残津贴,到年龄办理退休,退休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工伤五到六级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离开岗位,由单位发给伤残津贴,到年龄办理退休。退休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单位给予补足。
第二,国家取消了工龄,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⑼ 工伤四级伤残退休后的工资怎么算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一)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从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今后执行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基本养老金标准低于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的差额部分,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继续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储存额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返还本人,不发给按缴费年限计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金。
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六、本通知下发前,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其基本养老金待遇不再重新核定。之前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标准的通知》(晋劳社养[2002]310号)规定,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的工伤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标准及支付渠道不变。
七、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因工伤发生的辅助器具配置费、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包括其中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在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核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时的基数,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本人工资确定;如本人工资低于死亡前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基本养老金)的,按照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基本养老金)确定;如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基本养老金)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⑽ 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是如何的
5-6级工伤职工退休后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和普通人是一样的,若您已经满足养老金领取的条件,退休后可前往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可以领多少?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之前是统一的120个月,目前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养老金怎么领取?
养老金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2015年养老保险新政策http://www.dajiabao.com/zixun/15883.html
1.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2.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3.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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