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里的女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也是60退休吗
2月27日晚有媒体报道中组部出台新规,具有正处级职位的女性干部延迟到60岁退休,但这只是非主流媒体的消息。至今,中央媒体并无消息发布。这则消息是否真实,尚有待证实。
如果消息可靠,也仅是针对公务人员中具有处级待遇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女性。此规定也有弹性,如希望55岁退休,本人可以申请。此规定可以视作延迟退休年龄的试水。
目前,对于大专院校、文艺团体、国有企业目前并没有类似的政策出台。这些部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退休年龄依然是男60、女55退休。
② 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硬性延迟退休后不干事怎么办。
国家延迟退休政策尚未出台。一些地方部门为了调动超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余热,自行制定了一些鼓励措施,延迟其退休时间。但都不是硬性规定,都是根据个人意愿。如果一个人占着岗位不做事,对超过退体年龄的高级职称人员来说,本身就背离了制定延迟退休的出发点和宗旨!
③ 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延至60岁退休吉林省执行吗
全国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女性都执行延迟退休,吉林当然也一样。(企业性质除外)
④ 企业女高级工程师退休年龄,昨天不是有新规定吗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5年2月16日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通知》组通字〔2015〕14号,这是至今为止唯一的有关女干部延迟退休的正式文件,文件主要内容为: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三、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该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发文延迟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是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尽管延迟退休时一种趋势,但到目前为止,除针对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之外,中央(国家)还没有出台有关其它女性干部延迟退休的正式文件。
由于该文件是首次试水女干部延迟退休,文件并没有规定国企女高级职称人员是否参照执行,加之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没有正式表态,所以,目前国有企业的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依然执行55岁退休的政策。但是企业有一定的自主权,对于具备某方面专长,又因工作需要,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女技术人员,例如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国家级科级项目参与者、重大技术攻关的成员等等,经过批准可以延迟退休。
⑤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男性可以延迟退休到65岁吗
目前没有这种规定,根据本人所了解到的信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女教师,如果是高级职称,可以申请延迟5年退休,上级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⑥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工资有何待遇
根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五十)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含其中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除按《实施办法》规定计算外,再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计算增发养老金。
可增发养老金的人员,按以下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4、企业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退休时凭省级有关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也可凭国家有关部委、总公司)核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高级政工师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和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并发给的聘用证书、聘用通知,按其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当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于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1、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6)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扩展阅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工人、职员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下同)满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员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损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职员,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其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又符合本条(一)项条件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四)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二十五年的工人、职员,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五)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满二十年的工作人员,因身体衰弱不能继续工作而自愿退休的。
⑦ 女职工有高级职称的可以延迟退休吗
目前法律没有工人自愿延迟退休的政策,如果符合退休条件,工人应该退休。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7)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扩展阅读
工人退休的补偿标准: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⑧ 延迟退休的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否在后延两年后申请提前退休
女干部55女工人50 你是技术人员属于女职工,城镇户口50农村户口55退休
⑨ 高级职称女延长到六十岁退休,政策如今有变吗
政策应该是来没变的,2017最新自消息,你可以参考下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3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如本人愿意,也可年满55周岁时自愿申请退休。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通知》,不予追溯。
年满60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