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放射科医生属于特种行业吗可以提前退休吗
放射科医生属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但是不属于特种行业,特种行业和特殊工种是两回事,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行业中所经营的业务内容和性质特殊,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易发生治安灾害事故,依据国家和地方的行政法规,由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的特定行业的总称。简称“特行”或“特业”。
Ⅱ 放射线辐射工作是不是特殊工种,能不能提前退休
你好,是这样的:
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规定不同。
国家有关规定如下:
1.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每年体检一次,体检费用由个课题组自理。
2. 同位素管理员将为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历次医学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在其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20年。
3. 确诊已怀孕或在哺乳期内的工作人员或使用者应停止同位素操作。
4. 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临时调离可继续享受津贴,但不超过三个月,正式调离放射工作者,可继续享受津贴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停发。
5. 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周,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
6. 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带个人剂量仪。监测费用自理。
据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放射人员的保健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休假,应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除其他休假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从事放射工作25年以上的在职者,每年由所在单位安排利用休假时间享受2至4周的疗养待遇。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休假、住院检查或患病治疗期照常享受保健津贴,医疗费用分别由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或所在单位支付,在生活方面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照顾。长期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因患病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经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组织或机构诊断确认后,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放射工作人员因职业放射操作致残者,其退休后工资和医疗卫生津贴照发。因患放射疾病治疗无效死亡者,按因公牺牲处理。
临床医生为了明确诊断,常需要病人到放射科做各种检查,如透视、摄片、消化道钡餐以及特殊的造影等。因而经常会遇见病人向放射科医生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其中最多最普遍的问题是:这些检查对我的健康影响大吗?要回答这个问题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说明白的,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
首先要从X线的基本原理谈起。X线是德国物理学家伦琴·威廉·康拉德于1895年11月8日发现的。当时由于人们对这种射线不了解,就给它取了个未知数“X”的名字,后来人们便称它为“X射线”。X线对人体健康确有一定危害,X线照射量越大,对人体的损害就越大。X线照射量可在身体内累积,其主要危害是对人体血液成分中的白细胞具有一定的杀伤力,使人体血液中的白细胞数量减少,进而导致机体免疫功能下降,使病菌容易侵入机体而发生疾病。根据X线理论原理,病人在X线检查时,安全照射量应在100伦琴以内,按这个照射量再制定出容许的照射次数和时间。如胸部透视在几天以内总的积累不应超过12分钟,胃肠检查不应超过10分钟。至于摄片检查因部位不同,照射量多不同,所以相应的容许照射次数也不同。病人在一年当中做2~3次检查对健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且随着医学影像学的不断发展,目前胶片及暗盒夹都采用了“感绿屏”和“感绿片”,这样X线照射量要比原来剂量还要减少1/2量,从而更加保护了病人的健康,且诊断效果没有丝毫降低。此外,近年来各大医院均采用摄片为主、透视为辅的方式。一方面是为了减少病人过多摄入X线量(透视比摄片X线量大),另一方面也可为诊断疾病留有依据,以便于治疗和复查对比.
虽说X线检查对绝大多数人是安全的,但仍应强调,由于胎儿、婴幼儿、儿童对X线非常敏感,故孕妇和婴幼儿、儿童应尽量避免X线检查。如果必须检查,特别是作骨盆测量或胎儿检查时,则曝光次数不得超过2~3次。对婴幼儿的X线检查最好仅将被检查部位暴露,其余部分均应遮盖。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不超过容许照射时间及次数应该是相对安全的。但是对于X线的敏感性每个人是不相同的,它还与人体的一般健康状况有关系,更重要的是所谓安全照射量并不保证对遗传因子也是安全的,因为目前对于足以影响遗传的照射量究竟是多少还不十分明确。但是,从预防角度来看,X线检查次数还是越少越好
Ⅲ 放射性专业退休年限
触放射线人员,是可以办理55周岁提前退休的,劳动者要向单位申请,由单位的人事经办人员去办理。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中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把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列为符合退休条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规定
(一)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需填写《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四)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将其职工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退休审批表》、公示报告及退休申请,一并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审批。
(五)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目前省劳动保障厅委托各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要求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3)放射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扩展阅读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Ⅳ 医疗X线放射工作人员是否能提前退休能否
关于可否把X射线工作列为有害身体健康工作问题的复函
[65]中劳薪字第248号
甘肃省总工会生活部:
按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抄转你部(65)甘工活字第223号函中所提的第六个问题,要我们答复。我们认为,可以暂时把从事X射线的工作列为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注),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可以计算为一年零六个月的工龄。
注:全总保险部一九六六年一月二十六日(66)会险字第47号复函:对(65)中劳薪字第248号复函前,已作退休、退职处理的从事过X射线工作的人员,不再重新改变其待遇。
劳动部工资局
Ⅳ 放射工作人员到可以退休年龄,该怎样去申请提前退休
一、 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回人员符合因病、非答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
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办理病退(职)的基本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三、办理病退(职)应提供的材料:
1、病志(加盖病案室公章)。
2、诊断书。
3、相关影象资料(CT、X光片、彩超等)。
四、办理病退、退职的程序:
1、带好所需材料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每年3月1日—4月20日、8月1日—9月20日为劳动代理办理时间,每年的4月1日—20日、9月1日—20日将病退(职)鉴定材料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3、参加鉴定时带150元鉴定费。
4、鉴定合格后将鉴定通知单返回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病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Ⅵ 从事放射线工作人员退休文件
首先,从事放射性物质类工作属于对人体有害类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详细请见《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Ⅶ 放射线工作人员可以提前退休吗
法律分析: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必须年满60周岁);二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此外,对从事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达到法定年限后,可提前5年办理退休手续,但是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Ⅷ 长期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可以提前退休吗
可以的,特殊岗位可以区别对待。
Ⅸ 关于 放射工作人员 提前退休的问题
录入《特殊工种名录》的工种,符合从事特殊工种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相关规定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提前5年退休。你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一下,看看放射源工作岗位是否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Ⅹ 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退休政策
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劳动部《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可否把X射线工作列为有害身体健康工作问题的复函》(【65】中劳薪字第248号)文中规定,“可以暂时把从事X射线的工作列为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可以计算为一年零六个月的工龄”。
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1997年9月1日施行)第三十五条规定:“放射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放射工作人员作为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执行国发【1978】104号通知下达的《工人办法》第一条规定,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从事放射工作满10年的,可以退休。
具体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如何执行,应按当地相关规定办理。比如,湖北省人事厅在2004年8月25日鄂人薪函〔2004〕9号文《关于把X射线列为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复函》中,答复武汉市人事局:“经研究,同意你市在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中,按照【(65)中劳薪字第248号】中有关的规定,办理医疗卫生单位专职从事X射线工作的人员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
据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放射人员的保健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休假,应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除其他休假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从事放射工作25年以上的在职者,每年由所在单位安排利用休假时间享受2至4周的疗养待遇。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休假、住院检查或患病治疗期照常享受保健津贴,医疗费用分别由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或所在单位支付,在生活方面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照顾。长期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因患病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经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组织或机构诊断确认后,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放射工作人员因职业放射操作致残者,其退休后工资和医疗卫生津贴照发。因患放射疾病治疗无效死亡者,按因公牺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