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详细内容:吉林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
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1993年10月1日后离休、退休的,计发基数为本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今后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计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工资。
取消1986年对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最高数额不得超过3000元的规定。
项目性质:审批
申办条件:病故、病故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市内不足228元,乡镇不足208元补齐
申办材料:死亡证明、户口簿、家庭收入情况
工作流程: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市人事局审批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限:当天
许可依据:民政部 人事部 财政部文件 民发[2007]64号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人事部 财政部文件 人薪发[1994]48号 《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人事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人联字[1999]29号 《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⑵ 请问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所需那些材料什么部门办理谢谢!
一、办理程序:业务大厅11号窗口出据“使用单位工资额通知单”→三楼档案室核实→业务大厅11号窗口加盖业务公章→ 8 号窗口核实离退休人员生前基本养老金→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 二、您需提供的资料:1、 离退休人员遗体火化证明(原件);2、所在居住地(村、居委会)出据死亡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3、离退休人员生前所在居住地退管所出据的“停拨养老金便函”、“离退休人员死亡信息反馈单”(原件);4、离退休人员待遇证(退休证);5、领取死亡待遇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
⑶ 长春怎样领取退休工人死亡抚恤金
长春市退休职工死亡,由法定继承人向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递交资料,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提交的资料
1、退休人员死亡证明书;
2、火化证(采取其它安葬方式的提交民政部门允许证明);
3、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多个继承人的,申领人员需要提交继承人委托书;
4、领款人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二、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1200元;
2、抚恤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的暂行办法》
吉人社办字(2013)3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就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明确如下: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日,即2011年7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暂执行以下标准:丧葬补助金12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抚恤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抚恤金标准计算公式为:抚恤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15。缴费年限少于1年的,按1年计算。抚恤金标准低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划入统筹部分的,差额部分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费发放办法仍执行我省原政策。参保人员(含离休、退休、退职和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标准,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给予补发。
2013年4月7日
⑷ 退休人员死亡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应及时通知退休人员单位,由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单位填写《离退休(退职)人员减少表》,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复印件1份。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去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应该提供死亡人员1、身份证、社保卡、火化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死亡人员火化收据原件;3、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⑸ 退休职工死亡 社保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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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了解的事项,四川省的规定如下,供参考:
办理时限: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梁颂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敏游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需要什么手续: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所需资料:
1、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通知书);
2、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及火化费用收据(发票)
4、死亡人员任一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及健在证明。上述资料社保局审原件,收复印件。
5、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火葬的少数民族人员或其他人员,需提供宗教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向医疗机构自愿捐献遗体人员,需提供接受遗体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人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员,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文件社保局审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地点:养老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窗口。办理时限:除每月1-5号养老金做账期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外,其他工作日随到随办。即时办理。
这是一般性规定,四川各地具体规定不尽一致,但大致差不多的。详情请咨询自贡社保局为宜。
如认为解决了你的问题,请采纳。
⑹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准备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
自我们出生,可能最不想面对的就是两件事情,一个是生病,一个是死亡。我们常说道,一个人去世后,最痛苦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守护在一边的家人们。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在国家的层面对死者的家属也给予了一定的待遇支持,那么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与抚恤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应该准备哪些材料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除了这两个待遇,退休人员去世后是否还有其他的待遇可以领取?针对于以上三个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综上所述:
死亡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看到也不想经历的事情。但是人死不能复生,在安顿好死者的后世之后,家属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资料,进行相关待遇申领。针对于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申领的规定,目前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以各地区实际的规定为主。如果涉及,建议大家还是提前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确认好相关待遇与资料后,再进行申报。
⑺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的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7)吉林退休人员死亡资料扩展阅读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注意事项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需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将死者的户口簿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⑻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准备哪些材料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准备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这是一个涉及面比较广的问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但是作为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从购买了养老保险开始,其实也就包含了死亡待遇的享受。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以享受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加提供的资料包括死亡证明、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等,向参保地或是领取养老金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
⑼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抚恤金呢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准备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这是一个涉及面比较广的问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但是作为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从购买了养老保险开始,其实也就包含了死亡待遇的享受。
⑽ 吉林地区公安人员退休以后死亡后家属有生活费吗
吉林地区公安人员退休后死亡,家属会得到20个月的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