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单位雇佣一位男性退休人员,在收发室工作,突发脑溢血死亡,单位有责任吗
1、死者已经退休: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合格劳动者了,肯定不是工伤、不能申请认定工伤。
2、既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就肯定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规定、视同工伤了。
所以:我认为你不必再追究什么“48小时内死亡、还是48小时后死亡”的问题了。
3、“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是什么回事? ”:
(1)怎么回事:指在工伤情形时,适用“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问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劳动者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而受伤害的,即使劳动者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其他过错的,也一样按工伤赔偿。
(2)你所述情况,不能算是工伤,所以也不适用无过错责任。
4、“单位有责任吗 ?”:此事应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来解决,单位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双方对此种情况在雇佣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2)在雇佣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如果单位在致使他发病中有过错的,比如最近让他连续加班或做较重工作导致劳累过度等:单位对他的损害有过错,应负与过错程度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他以前没有病史或病情,单位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如果他以前有病史:单位负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在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情况来确定。
(3)如果家属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单位有过错:可以适用公平原则,即:单位虽然没有过错,但是受益方,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⑵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48小时后死亡怎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构成工伤。因此,48小时后死亡,属于自然死亡(个别地方,可以认定为工伤,如厦门市等),没有赔偿,应当依法领取丧葬费、抚恤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⑶ 我父亲是退休返聘员工,今年2月份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用人单位认为我父亲是退休职工,拒绝赔
1. 退休返聘属于劳务合同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是不能构成工伤的,
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序要求聘用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2. 离退人员死亡, 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给予丧葬费 , 一次性抚恤金, 供养真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 具体标准建议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⑷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应怎样赔偿(急问)
易法通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你朋友在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病故属于工伤,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但由于学校没有与你朋友签订劳动合同,估计也没有缴纳社工伤保险,因此上述费用,由学校支付。
⑸ 父亲退休后在一单位门岗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后卧床不起是否可要求单位赔偿
你父亲退休后在一单位门岗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后卧床不起,这不是因工伤引起,不能要求单位赔偿的,当然可以和单位协商。
⑹ 退休职工有高血压,单位知道,并返聘上班,后发脑溢血死亡,单位负什么责任
按照非因公死亡补偿标准支付补偿金,具体可以包括丧葬费、遗属补助费或者抚恤金。详细请参考当地劳动局下放的文件。
⑺ 在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死亡算工伤吗
上班时突发脑溢血死亡算工伤。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而上班时突发脑溢血死亡属于这个规定,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⑻ 退休职工再就业,突发脑溢血如何赔偿
如果在再就业新单位工伤,那么就要找这个新单位。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⑼ 58岁员工在单位上班突发脑溢血处死公司有责任吗
如果是单位上班期间,突然脑溢血,应该是属于工伤的。单位有一定责任。我建议你可以找一个律师咨询下
⑽ 我爸今54岁是一刀切退休人员被返聘原单位在工作时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未超48小时是否算工伤
所谓返聘回原单位工作,就意味着双方劳动关系的成立。按你所述情况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