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南省澄迈县国营金安农场退休人员属于城保吗
澄迈县直接属于省政府管辖。
2. 我是海南农场职工,去年己到退休年龄,由于农场没交我们的社保,导致无法退休,现在农垦承诺年底还清,我
必须是农场补缴完全部社保费后,社保局才能给你办理退休手续。
3. 户口在海南儋州市西庆农场的网上怎样办理退休年审
下载儋州市退休认证app。
按规定现在各地都可以通过当地退休认证app进行网上退休认证。因此你可以下载儋州市退休认证app进行认证,不明白可以咨询12333热线。
所以下载儋州市退休认证app就可以了。
4. 海南农场已退休人员今年有加工资吗
2016年是否来调整企业退休源人员养老金,各种说法都有,但是截至目前都不是官方的正式消息。尽管很多退休人员非常关注,最终还是依照人社部的文件为准。网上的回答也是五花八门,各种说法不一。2016年养老金能否上调,有赖于国家出台的政策。因此,养老金涨不涨还需要等待国家出台政策。
5. 海南省国营农场员工办退休时,补缴养老保险金额怎么算的
你妈妈养老保险总共交了5年6个月,即66个月,满15年还差114个月。医疗保险02年左右才版有,应该是没有交权过。
我们这边是这样补缴的:
养老保险:上一个年度的省平均工资(3000)×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比例(22%)×114 = 75240
医疗保险:10年7月新社保法出台之前交过医保,则补缴15年;如果10年7月之后才交,包括从未交过,现在去补缴,则需要20年。按照现行的最低缴费比例补缴大约是 最低基数(2000)×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6%) × 180(或240,即15年或者20年)= 21600(或28800)。
另:退休要满50周岁,每年的缴费基数是有调整的,我们这边提高了16%多。还有医疗保险可以不补缴。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各地政策不尽相同,最好咨询当地社保局。
6. 请问 海南农场退休人员的异地医保报销问题
不太清楚你上的是不是社保,如果是社保,应该已经包括医保了.而且社保专都是要求到指定医院属求医,达到一定额度以上才能报销的.
如果你说的是想办理商业保险的医保,那最主要的依据就是年龄了.如果年龄没有超标(一般五十五).退休以后没有从事特殊拒保工种,是可以办理健康保险的.
7. 海南农场户口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员工提取住复房公积金是需要制员工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之后是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的。
员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是需要携带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审核期为三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8. 一个知青,上山下乡在海南保亭南茂农场劳动了11年,得到精神病回家乡,还没了户口!该怎么办才能帮他找回
建议向保亭县民政局投诉。若不受理,向海南省民政厅投诉。
9. 想把我儿子的户口从海南农场迁回广东省湛江的农村须要什么手续
要不然你需要到广东省湛江市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10. 外地女迁户口回海南农场需要什么证件
迁移户口需要的证件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根据当事人户口迁移类型不同,需要的证件是有所区别的):
1,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去户口迁出(迁入)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迁入)证明;
2,根据户口迁移类型不同,交验如下证件:人才引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结婚证)、子女投靠父母(亲子关系证明)等;
3,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填写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交验上述资料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