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员医保转移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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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自己原所在医疗保险机构去,说明情况,领内取医疗保险退容休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并且复印几份(复印是防备填错了还有备用的表格)
二、到现在居住地的医疗保险机构,在他们的指导下填好上述的医疗保险退休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表上要填几家指定的医院),并盖公章
三、再拿到自己退休前的工作单位盖章
四、再把上述的登记表交给原医疗保险机构审核
通过审核以后,在居住地就医所花的费用就可以凭医院出具的发票和身份证在原医疗保险机构报销了。但是医保目前还不能转移。
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一点区别。在进行第一步的时候,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向原医疗保险机构办事人员问清楚,尤其是要问问哪些事可以委托亲戚朋友办。
⑵ 退休人员医保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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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保己办理了异地转专移属的使用:
1、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重新转移。但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退休人员,在6个月内如因发生门诊大病或发生严重疾病住院,必须回本市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大病或急诊入院的证明,办理就医关系转入手续。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⑶ 退休人员医保可以 转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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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退休后再办理户口迁移的,社保中的养回老保险待遇只答能根据本人申请退休时的社保关系所在地的标准给付,并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报销及享受其他医保待遇;
2、根据(人社部发〔2014〕23号)文件第43条的规定:
(1)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工作由户籍迁入地社保机构协助完成。
3、当事人户口迁移后,在异地就诊的,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并经过经过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批准,且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的,才可以回社保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医保待遇;
4、具体需要办理的程序及证件、资料,可以带上上述证件,事先咨询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5、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9条、《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⑷ 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怎么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退休后的人员医疗保险关系不能转到外地。如退休后需异地安置的,可在当地就近选择二家乡级(中心卫生院)以上非营利性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但必须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确定。若患病住院,应到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时,应向医疗机构索要每日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出院病历和住院发票等有关资料送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符合申请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退休参保人员,经核准后30日后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至24个月,在核定的有效期内不得变更医疗机构就医。
各地劳动保障咨询电话都是12333,详情可电话咨询。
⑸ 退休人员医保转户怎样办理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
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⑹ 退休后的医保能转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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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退休后再办理户口迁移的,社保中的养老专保险待遇只属能根据本人申请退休时的社保关系所在地的标准给付,并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报销及享受其他医保待遇;
2、根据(人社部发〔2014〕23号)文件第43条的规定:
(1)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工作由户籍迁入地社保机构协助完成。
3、当事人户口迁移后,在异地就诊的,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并经过经过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批准,且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的,才可以回社保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医保待遇;
4、具体需要办理的程序及证件、资料,可以带上上述证件,事先咨询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5、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9条、《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⑺ 退休人员医保可以转移吗
已退休人员不能转移社保和医保。
一、退休后异地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1、根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果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可提供异地的银行账号,向领取养老金社保机构申请每月将养老金划入异地开户的银行账号。
2、按照有关规定,只能在纳入医疗保险的社保机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长期在异地居住,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二、退休后医疗保险转移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只有属于跨省流动就业的人员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已退休人员无法转移,医疗保险也是如此。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⑻ 退休医保转移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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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医疗保险可随养老保险一起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其他险种不办理异地转移。具体流程:
(1)应先到转出地成都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2)到转入地哈尔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填写:“社保转移申请”,然后将缴费凭证和申请一并交给哈尔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哈尔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如果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