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内老金和累计缴纳容基本医疗保险费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条件的,自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开始享受与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相同的医疗待遇,并建立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应当转往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
⑵ 职工医疗保险至少要缴够多少年,退休时候能够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能够享受终身医保待遇,职工医疗保险至少要缴够15年,而这个15年限既可以是连续缴费年限,也可以是累计缴费年限。
⑶ 职工医保需交多少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为什么呢
引言:职工医保是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应得的一项保险制度,是我们国家法律有所规定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险。那么我们要缴纳多少年才可以享受这个待遇呢?这是为什么呢?
总之,职工医保是我们的一项基本保障制度。中间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断缴或是累计缴纳年限不够等情况出现时,要及时的向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咨询。因为每个地区在国家的法律规定之下,也会根据当地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每个地区间会稍有不同,有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好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⑷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退休前后变化
摘要 2019年退休后医保保障待遇发生新变化,退休后除了每月领取养老金以外,如果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所在地规定的缴费年限,男性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30年或者25年,女性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25年或者20年,退休后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样可以享受医保保障待遇。退休后医保报销比例最高能达到98%,符合条件的医保卡每月还会返钱到账,所以退休后一定要注意医保一些新变化。
⑸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单位和医务工作人员,要坚持文明行医,端正医德医风,协助医疗保险单位积极做好退休职工医疗管理服务工作,做到对症下药,合理用药。城镇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包括个体业主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本市户籍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都应按规定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参保人员患病先门诊治疗,在本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凭医保证、IC卡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不足部分个人现金支付。在非定点医院或在异地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参保人员无论在当地或外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购药费用均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治疗无效,或病情严重需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1、门(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及相关检查报告单;2、参保人员本人医疗保险证、IC卡;3、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对需紧急抢救的危、急、重病参保患者,无论定点与否,应本着先抢救治疗的原则,3天之内持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补办入院登记手续。参保职工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将个人医保证、IC卡交医院医保科,以便进行身份核对并记帐。持卡住院职工其医疗费在38000元以内的由医院垫付(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自付),38000元以上的则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出院后由大病基金按规定比例给予支付。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和出差、休假的在职职工因病需住院的,应选择当地的定点医院,并及时同单位联系,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登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执行。农民工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可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自愿要求回原籍治疗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在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提供医疗结算服务。最近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⑹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具体政策
退休职工医保政策:
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要依法解决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绝非易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议全国人大责成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20年,用法制的形式依法维护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二、建议国务院责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尽快制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20年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建议国务院责成福建省政府撤销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福建省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关于下岗退休职工除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以外还要“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规定,纠正其错误做法,还下岗退休职工以公道。
我们下岗国有企业职工在岗时为国家作贡献,下岗时为改革作奉献,现在怎能叫我们退休后再作牺牲?!希望国家尽快把我们下岗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的“幸福指数”从理想变为现实!
退休养老基金统筹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管理办公室。在机构成立前,暂由社会保险公司代行其职责;各乡、镇、场相应设立以党委和政府、医疗单位和医疗保险机构“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费管理,服务、监督、审批、协调工作,保障医疗保险费用的合理使用。
⑺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 退休职工的生活保障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是职工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职工退休的生活保障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根据保险法要求,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虽然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很多职工对其了解都不非常清楚。很多时候也导致了自身很多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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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作人员是我国每年都会增加的群体,由于年龄的原因,多数退休人员无法再次工作,这也导致其生活要面临更多的问题。考虑到退休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退休后收入低,特别是现在已经退休的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虽然有一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很多情况是无法满足参保人的需求的,尤其是对于没有了工作经济来源的退休职工而言。因此,为了解决好退休人员的医疗问题,我国专门制定了针对退休职工保险的优惠政策,其中规定退休人员本人不缴费,但仍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建立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全部由单位缴纳,且总的个人账户记入水平不得低于职工平均个人账户记入水平。除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在单位缴费划人个人账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优惠。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医疗费用结算
与其他医疗保险不同的是,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主要按其工龄来计算。按报销比例划分,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床铺费报销60%。
在医疗费结算上,每一次预支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00元。如继续住院治疗预支款不足时,应由医疗单位出具通知单,提前一天通知医疗保险机构付款,并在再次支付预交款时收取前一次预付款的自费部分。患者病愈出院时,应由医疗单位和本人在出院前一天通知医疗保险机构,按三方规定共同办理出院医疗药费结算。此外,患者病愈出院时,因病情需要继续服药的,按规定慢性病用药量不得超过7至9天,急性病不得超过3至5天,否则按自费处理。如果有三高、乙肝这些慢性病或小毛病,不知道怎么买保险?这份攻略一定要看下:9大类39种身体异常情况,疾病投保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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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梅市府办【2011】71号文件规定:一、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纳职工医保费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费,按市职工医保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再缴费,单位缴费部分可以通过一次性或按月延缴的方式缴纳至规定缴费年限。
三、国有、集体单位关闭、破产、解散、转制、撤销时,应为退休人员一次性趸缴所缺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⑼ 退休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和待遇有区别吗
有区别。居民医保没有退休的说法,必须每年都要缴费一次,住院看病报销比例低。
⑽ 医疗保险缴多少年可在退休后享受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国家层面当前并未规定缴费年限,由各地规定,各地规定不同,如北京市规定男年满25年,女年满20年;上海市规定缴费年限为15年。
对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的,在批准的缓缴期内,职工不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后,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视作缴费年限的计算,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规定。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领取养老金的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按照其在职最后一个月的计入标准计入;其医疗费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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