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返聘人员上班期间受伤单位需要承担哪些赔偿
返聘人员没有保障,除非单位单独给你买一份意外保险,工伤保险不在范畴之内,所以说返聘人员尽量不要从事危险的工种。
Ⅱ 退休后做工上班途中受伤雇主赔偿吗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Ⅲ 退休返聘人员上班途中遇车祸受伤,算工伤吗
应当算工伤,但必须通过工伤认定,不过返聘人员的工伤待遇不受相关法律保护,具体的处理要看劳资双方签订的协议,一般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Ⅳ 返聘退休员工上下班途中的事故按照人身事故处理应当如何索赔
和正常交通事故索赔没有区别,以前是不可以要求误工费,现在提供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误工费。
Ⅳ 退休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如何计算赔偿
赔偿事宜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内的容如下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由于伤者已经退休,上述赔偿项目中的误工费一项不再计算。
Ⅵ 紧急求助:退休返聘人员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不能认定工伤,因为退休返聘员工同单位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单位是否可以在员工住院期间与员工解除聘用协议,这要看单位同返聘人员签订的协议内容而定。
按照现行医保规定,意外伤害包括交通事故不能使用医保支付,只能有第三方责任人赔付。退休返聘人员是否享有医疗期,只能同用工单位协商,如果在医疗期中单位发放了工资,就不能主张误工费。
通常是按照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按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单位可以出于人性化管理支付返聘员工的医疗费、工资,但对员工后期在与肇事机动车保险公司理赔肯定会受到影响。医保卡支付的部分,保险公司不会赔付。
未买商业保险,只要劳务协议没有约定,与交通事故没有直接关系。
Ⅶ 已退休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回高人民法院关于答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祝福!
Ⅷ 退休聘用人员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怎么处理
不属于工伤。
退休聘用人员与单位间成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认定工伤。
Ⅸ 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工作单位是否有赔偿责任
工作单位是没有赔偿责任,因为已经退休了,所以就不属于公司的一员,所以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算工伤,不可以办理工伤认定,所以公司没有赔偿责任,当然公司也可以为了人情去慰问退休职工。
法律分析
退休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心脏病不算职业病,所以应当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评定工伤有严格条件,应当发生在车祸事故中,并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其它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心脏病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