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如何清退退休人员公告
什么叫清退退休人员??
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任何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所以任何人退休后,均不是本单位职工,不是本单位职工了也就不需要清退什么了
❷ 我想问一下,退休人员的年金由什么部门给个人往回返
我想问一下,退休人员的年金由什么部门给个人往回返?有负责办理退休社保中心给个人往回返。
❸ 已经退休的人员还能享受企业年金吗
凡是建来立了企业年源金制度的企业,退休职工可以享受企业年。
对于单位的企业年金方案规定退休后企业年金按月领取的话,那退休后就可以领取。但是企业在建立年金计划初期一般会同时出台配套的“企业年金补贴”政策,这个政策是为了保障“老人(在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前退休的人员)”、“中人(在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后退休但缴费不足10年的人员)”待遇和“新人(在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后退休且缴费满10年的人员)”待遇之间的平衡。比如说年轻人(属于新人)到退休时可能年金缴费交了30年,那退休时分10年领取年金。这个年金补贴是企业在建立年金计划第一年缴费时“企业缴费部分”的月平均数,是个固定数,一次核定,不再更改。
❹ 退休人员年金待遇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办发(2015)18号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精神建立的。职业年金需要用人单位和单位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缴费基数和缴纳其他社会保险的基数一致。职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其基金收入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收入、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其中个人缴费部分采用实账管理,单位缴费部分采用记账管理,按照规定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待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时,由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拨款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记实。
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❺ 退休人员提前支取企业年金申请怎么写
企业员工退休后,企业年金10多天时间就能发放到退休人员手里。如果一次性回支取,数答额超过5千元以上的,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想交纳个人所得税,财务会分几个月支付企业年金,直到发完为止。退休人员退休了,企业年金就能发放,不存在提前支取问题,也不用写申请书。
❻ 已退休人员如何实施职业年金
已退休人员不能实施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从2014年10月开始实施,我是2013年10月退休的,就没有了。
职业年金,是在职员工享受的,退休了,就不再从事职业了。
❼ 退休后企业年金未取完,人员去世了怎么办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该问题!
❽ 有关企业年金的请教
1国家有关企业年金政策中没有对已退休人员的年金补贴做具体规定,为了保持企业稳定,营造和谐企业经营所氛围,有的企业给已退休的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补贴,请问:这种企业年金补贴能不能随同年金一起托管并进行投资运作。如果可以,应当履行怎么样的手续?
2 中央企业有规定
国资发分配[2007]152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八、对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企业不应在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企业年金之外再列支任何补充养老性质的福利项目;其个人年金账户中企业缴费部分低于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前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统筹外项目的,可通过在企业年金计划中设计过渡期补偿缴费、采取加速积累或一次性补偿的方式予以解决。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十、按照《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和《指导意见》要求,在2005年8月之前中央企业以企业年金(或补充养老保险)名义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在2007年底之前应完成清理和规范工作,具备条件的应纳入企业年金。2005年8月之后,未经国资委批准,以企业年金(或补充养老保险)名义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应在2007年底前清退。企业应将清理、清退、规范商业保险工作的情况报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