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劳动法有没有对退休留用不用正式员工的规定
目前,我国退休年龄是劳动者结束其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年龄,返聘时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应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医疗保险待遇等。此外,超过60周岁的再就业人员,不能称为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后遇到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诉至法院。
参考资料:
根据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贰』 国家规定退休人员不能返聘吗
可以返聘
『叁』 退休人员是在编人员吗
退休人员属不属于在编在职人员有如下情况:
1、入职时本人带有省、市编委下达人事指标,即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工资渠道来源于国家财政的,属于在职在编人员。
2、入职时属于招聘人员,本身工资渠道源于单位自创的,属于在职不在编人员。
3、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完毕退休手续后,属于在编不在职人员。
在编人员不完全包括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包括所有在编和不在编但有岗位人员参加实际工作人员。
在编人员是指对国家正式编制内人员的称谓,在职人员是指所有实际在岗参加实际工作的人员。
『肆』 离退休职工是什么意思
离退休职工,是指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
离休人员的基本条件:按照劳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而在解放前参加工作现目前退休的,称作离休人员。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可退休。按规定正常退休,还是因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和身体情况提前退休,都必须是工作时间满10年的才符合退休条件。
拓展资料:
离休是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较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目前世界仅有中国有离休。具体地说,离休就是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201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龄退休,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参考资料:离退休人员-网络
『伍』 退休后职工医保能参加吗
退休职工可以参加医保。有两种方式:
一、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本人携内带有效证容件及参保电脑编号,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即可。具体补费金额需由本人确认参保后方可计算。
二、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携带本人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参保即可,具体缴费金额各地不同。
『陆』 高企认定时,退休人员能不能算入职工总数里面
退休人员如果是:(1)返聘回来,长期在公司工作,并且每个月和普通员工一样如期发放工资,且有相关证明,可以算入职工总数;(2)兼职工作,如果一年在公司出勤时间超过183天,也可以列入职工总数。
『柒』 职工退休后还可继续任职吗
可以,但是单来位不会再给缴纳社保了。自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捌』 已退休后的职工工作单位有权让社保停发退休工资吗
已经退休后的职工工作单位没有权利让社保停发退休人员的工资,因为退休人员退休以后,是社会统筹发的工资,并不是单位发的,所以单位没有权利停发,除非这个退休人员犯罪入监狱,那她就没有工资了。
『玖』 职工退休后还是不是工会会员
退休后可以保留工会会员身份的,只是不需要缴纳会费了。《工会章专程》会员离属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按工会法的定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是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因此,在职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虽然可保留会籍,实际已自然脱离工会组织。退休后已不必履行会员义务,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在职会员的福利待遇,主要应当依据工会经费来源确定。因为退休人员保留会籍期间是免交会费的,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也不含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或养老金,所以,保留会籍者不能享受在职会员相同的福利待遇。但“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网络
『拾』 企业职工退职以后还能办退休吗
企业职工退职之后,不可以再办理退休。
退职,是《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内的规定,指容职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职,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月发给退职费,直至死亡。退职的人员,可以参加以后年度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能再办理退休手续,重新计算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退职改为按月发给病残津贴,只是称呼发生了变化。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