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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退休职工家属

发布时间:2022-02-16 18:06:51

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家属死亡国家有补助政策吗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家属死亡国家有补助政策
法律规定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民发〔2011〕192号)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四)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六)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❷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去世有什么补贴政策吗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去世有没有补贴政策。

❸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家属可享受哪些待遇

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另外需要注意: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❹ 企业退休职工家属如何申请生活补助

退休家属申请生活补助???国家没有这样的政策。

❺ 国企职工家属医疗如何抱肖

单位每月给你交的医疗保险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医疗保险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这个大病统筹不管别的只管你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保帐户上打属于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个月按照1189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1189×2%=23.78元就是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你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 按照南京的规定,如果你从2007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07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买药或者看门诊了,从2007年7月起你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报销的还蛮复杂的,举例说好了: 如果你2007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级医院,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保范围内的药,手术+住院等费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报销的时候医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块,这是起步价,剩下的4000块医保中心可以报销4000×86%=3440元,你个人只要付4000×14%=560元就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价,你花了5000块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这1560元还可以从你的医保卡里扣(如果你平时不怎么用那卡), 所以实际上你住院花不了多少钱 不过南京市规定医疗保险必须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终生享受,所以如果你55岁退休,那最迟30岁起就必须开始交医疗保险了 2010年在政策统一后,主要呈现“一个稳定、二个降低、三个扩大、四个提高”: 一个稳定: 二年个人缴费额不变,也就是说,今年筹资水平380元,个人缴费120元,2011年筹资水平提高部分由财政投入,个人缴费额度不再增加; 二个降低:一是政策统一后,住院起付线按医院级别进行了分级设置,对镇级医院从起付线500元降低到300元,同时相对今年的居民医保而言,市级、市外定点和非定点医院的起付线分别从1000元、2000元、2000元降低到600元、900元、900元,当然也对新农合市级、市外定点和非定点医院的起付线按医院分级管理要求进行了上调;二是降低了大病特困补助门槛,从原来要超过封顶线才可以申请救助,调整为可报费用自负部分达到一定额度即可申请补助。 三个扩大:一是逐步扩大普通门诊就医范围。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建设,对已实施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纳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二是扩大专科住院就医范围。将上海肺科医院、上海胸科医院、武警浙江省总队医院纳入市外定点医院范围。三是扩大参保对象范围。持有慈溪市居住证的普通人员,可在居住证发证地以户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四个提高:一是与新农合相比,提高了市级和市外医院住院补偿比例,市级从50%提高到55%,市外定点医院从25%提高到30%,平均住院补偿水平达到45%左右,同比今年的总体补偿水平提高了7个百分点左右;二是提高封顶线,从新农合的4万元、居民医保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是提高了孕产妇定额补偿金额,从500元提高到600元;四是提高了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市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20%提高到25%,增加5%,对学生提高到30%,但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市皮肤病医院、市峙山医院和慈溪协和医院等5家市级医院报销比例20%不变,仅对学生提高到2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一降三升”的惠民举措,调整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结构,减轻了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新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参保人员待遇标准一降三升 “一降三升”,其中“一降”,即 降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起付线,报销起付线由目前2000元下调为 1800元。“三升”,一是提高了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报销比例由目前的60%提高到70%;二是提高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使用单价500元(含)以上的贵重医用材料报销比例,报销比例由目前50%提高到70%;三是提高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安装人工器官报销费用的标准,将目前的费用标准提高20%。 上半年未报销者执行新政策 今年7月1日前发生的贵重医用材料费用和人工器官费用,按原规定报销;7月1日(含)后发生的贵重医用材料费用和人工器官费用,执行新政策。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今年上半年门(急)诊医疗费用已办理报销的,已报销的费用仍执行原规定;上半年门(急)诊医疗费用未办理报销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新政策规定的标准报销。 每年减少个人负担4.6亿元 这次出台的“一降三升”政策覆盖范围广,达到1171万人,其中包括目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812万人,享受本市公费医疗的 161万人,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148万人,本市离休干部3万人。同时适用于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覆盖的47万人。 据测算,这次“一降三升”政策,一个年度将减少群众个人负担4.6亿元左右,是近年来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 同时,政策突出了对社区的支持。这次政策调整加大了工作力度,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社区门诊医疗费用与大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差距拉大为“20%”,加上前期政府出台的社区卫生“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价”政策,可以引导更多职工到社区就医,不仅会缓解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同时也会促进社区卫生更大发展。
家属类同

❻ 退休职工的家属享有那些国家待遇

这个范围很大了,1 退休人工作性质,2退休人工的工龄 3 退休人原工作单位 这些都很重要的, 如果这些都没有搞清楚 ,到哪都问不清楚。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 国家正规企业离退人员的家属,企业肯定会有待遇或者生活补助的,这个你可以询问具体的区域民政,或者当事人企业的领导。我是一个民政员,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 可以发邮件到 [email protected] 我会解答您

❼ 我丈夫是国企职工,退休了,现在在社保领取退休工资,去世了,家属还可以领取多少

领取退休工资后去世的,家属可以获得去世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以及利息,还能获得抚恤金和丧葬费,具体金额视当地的标准而定。

❽ 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生活补助费由谁发

未参保企业由企业发,参保企业由社保发。

❾ 企业退休工人去世后,其配偶每月有生活补贴吗

企业退休工人去世后,国家没有规定其配偶每月有生活补贴,但是有丧葬补助费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9)国企退休职工家属扩展阅读: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第二十六条

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七条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❿ 我是国企职工家属缴纳社保,社保本是职工社保我以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吗

企业女性职工参保,缴费年限满15年,女性职工满50岁、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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