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可以辞退快退休人员吗
企业辞退将要退休员工当然是不可以的。一般只要在用人单位满十五年的,而且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那么是不能进行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⑵ 企业可以辞退即将退休的老员工吗
现实困惑
刘某是一家陶瓷厂的老员工了。50年前,陶瓷厂刚创办的时候,年仅17岁的刘某就成为该厂第一代员工。50年过去了,陶瓷厂也由一开始的小作坊发展为几千人的大企业。顺应改革潮流,陶瓷厂也压缩编制,裁减职工。刘某作为元老级职工,也会被裁减吗?
律师答疑
陶瓷厂不能辞退刘某。这是对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条款。老年人在市场经济中面临着与年轻人一样的竞争压力,但就其自身条件而言,老年人有着太过明显的劣势。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条款。本案中,刘某作为老职工,如果被辞退,再就业的可能性不大,其社会保险以及基本生活来源无法保障,刘某的生活就会陷入困境。对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在陶瓷厂工作50年了,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年,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刘某不能被辞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理荟萃
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但是在这两种情形下,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况。
⑶ 解聘已到退休人员如何补偿
你好,秦永建律师: 我院对一些超龄聘用人员进行了清理,在涉及到经济补偿问题时,双方出现了如下分歧: 1、关于解除聘用关系问题,劳方认为医院未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告知,不服。但医院认为补发1个月工资也属正常解聘。 2、对于多年未签合同书,劳方要求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我们认为,尽管未与劳动者签定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但劳动者已在医院服务多年,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正常解聘后不应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且劳动合同法生效时,解聘人员男员工已超过60岁,女员工已超过55岁,应属特殊用工关系,不能给予双倍工资补偿。
⑷ 将近退休的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有什么新的政策,如何赔偿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如果是以下情况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如果违法解除
劳动者或者可以要求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或者可以主张按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的说就是每在该单位工作一年赔偿4个月工资
⑸ 什么是退休人员辞退补偿金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辞退补偿金指的是年满劳动年限的退休人员在进行退休的时候,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赔偿的金额。具体而言,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员工年满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正常解除,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但是如果违法的,那么则需要进行补偿,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⑹ 劳动法退休人员辞退
依据法律规定,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⑺ 退休人员辞退需要赔偿吗
法律分析:辞退已退休员工不需要补偿。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正常的,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⑻ 退休人员返聘被辞退如何赔偿
对于退休人员返聘期间被辞退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但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