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档案前如何整理退休人员档案
答:企业办理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前,要整理规范退休人员档案。企业已经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的退休人员档案,保持原有的分类和装订顺序。尚未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的退休人员档案,要按照履历材料、各类鉴定材料、各类学历和评聘技术职称材料、政审材料、加入党团组织材料、奖励材料和其他材料等七类分类装订。特别是其他材料中,包括招工、入伍、入学、分配审批表、工资调整审批表、出国审批材料。退休(职)审批材料、工龄审批、认定材料必须完整。对档案材料不全的,特别是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的有关审批手续,企业在办理移交时,要专门写明缺少材料的原因和具体审批表名称,由企业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妥善保存。
②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档案在哪儿,还在企业中吗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后,其服务管理工作与原用人单位相分离,档案由其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本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交办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
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监督落实,受理单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服务管理手续,负责集中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而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企业,所有档案 (包括退休职工)都在企业自行管理。
(2)国有企业退休人事档案盒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我省实行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退休人员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退休人员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真实地反映退休人员情况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③ 全民所有制退休人员档案可以放在哪
退休职工档案,抄有人袭事任免权的单位,可以保存档案,没有人事任免权的,实行社区管理的,转移到社区保存,没有实行社区管理的,保存到社保部门,既然你们单位的什么部委(不清楚是什么级别,只有部级单位才叫部委,他们是不管理你们档案的),不管你们的档案,就应该负责转移到别的地方,不能不管,是没有道理的,不能让职工自己去到处找地方保存档案
④ 国企员工的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私企没有人事管辖权,无权接受个人档案,应存放有资质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对于社保制度建立之后参保的新人来说,社保机构会根据你的实际缴费年限等因素计算养老金,而档案里一般都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记载,所以个人档案一般只是例行审阅,并无实质影响。
1 全体员工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专员负责,各人力资源派驻机构或人员应在其指导下完成所属单位中层及以下员工的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更新工作。
2 员工的人事资料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收集,并填写《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移交人力资源部。
3 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档案,必须是一级部部长(含)以上的领导在其所属员工晋升、奖惩、异动、了解基本情况时方有权调阅。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是一个月内完成转移;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是15日内办理转移手续。根据原劳动部 、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规定,按照下列办法进行转移:
一、劳动者在新单位就业的,转移到新单位;
二、没有在新单位就业的,转移到劳动部门的人才市场或者街道劳动保障所。但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情形之外,劳动者个人不可以提取档案。
⑤ 国有企业职工个人档案包含哪些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籍、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5、政审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1、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2、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3、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4、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5、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6、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⑥ 武汉国有企业改制后退休人员档案存放在哪里
劳动人事局,或者档案局。只有那两个地方收档案,社保局只有一些退了休的人的
⑦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能不能跨省到社区管理
户口所在地。
移交到哪,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不用管他。
⑧ 事业单位企业制职工退休人事档案放在哪呢
还是放在事业单位阿,只要是本单位职工,退休后人事档案还是放在原单位的。
⑨ 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有什么用途
退休之后,档案还有用吗?如果有,可能有哪些用处呢?
我做了20年的人事工作,对档案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列举部分作用如下:
1,遇养老金调整,档案是确认职称待遇的主要依据
如果干部有高级职称称号或工人有高级技师称号,档案里应该有相关审批表。以此为据。
目前有此职称的退休人员,遇养老金上调不得低于当地的平均养老金标准。
2,遇养老金调整,档案是确认军人待遇的主要依据。
如果曾经是军人。档案里也应该有相应书面材料,以此为据。
目前有此身份的退休人员。遇养老金上调,不得低于当地的养老金平均标准。
3,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离休人员待遇以档案为依据。
与档案里记载的相关履历为依据。
4,档案是烈属享受相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以档案里记载的烈士确认材料为依据。
5,档案可以做为退休后享受独生子女补贴时,开独生子女证明的依据。
实操中,各地有所不同,北京是这样。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证明。
6,退休后享受单位及其他社会待遇,需要档案材料证明时,发挥证据作用。
7,当年上山下乡的知青及其家属办理相关事务,需要知青身份证明时。多以档案为依据。
8,退休后需要某些说法或办理某些社会事务,需要出具档案证明时。
当然,如果以上情况你都用不到,档案也就没有什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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