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员返聘的收入属于工资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税
新年好,按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工资-5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⑵ 离退休人员工资为什么不属于企业企业工资总额
因为离退休工人的工资都是由社保基金负责了!在未离退休之前,每月交纳的养老报销都转入社保,离退休后就由社保支付工资!
⑶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是否缴纳社保退休人员薪酬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作为一家公司负责薪酬管理的HR,我想提醒大家两点:一是退休员工的工资可以免交社保。 建议购买工伤保险或雇主保险和意外保险。 二是离退休人员工资不计入工资总额。 要么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支付劳务费; 或者按照劳动报酬所得计税,支付劳动报酬,计入劳动成本。 下面结合问题具体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在最后:
1、因劳务转业的,已经享受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待遇,无法再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公司无法继续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2、企业对离退休人员的再就业,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企业可以选择为退休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为退休人员购买雇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退休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安全。
3、离退休职工工资不计入工资总额,人工成本或劳动报酬计入人工成本。
⑷ 计算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包括退休反聘人员的工资么
不包括返聘退休人员劳务费。
返聘的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主体内资格,用工单位返容聘的,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获得的报酬,不是工资,是劳务收入,不作为计提工会经费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⑸ 退休职工返聘后需要开劳务费发票入账吗
退休职工返聘后是不需要开劳务费发票肆者入账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专局公告属2012年第15号》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因此,新招聘的退休的职工,他们的工裂纯薯资可以直接入裤滑账,不需要去开劳务费发票。
⑹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属于劳务报酬吗
首先退休人员是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其次退休返聘实际上是退休人员和返聘单位之间形成了聘用合同关系或者事实聘用合同关系;再次聘用合同或者事实聘用合同关系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而不是劳务报酬。
⑺ 退休人员返聘工资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公司返聘退休人员,具体是按照工资薪金发放薪资,还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支付劳务费,需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
如果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存在任职受雇关系,则按照工资薪金发放;如果公司和退休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存在任职受雇关系,就按照劳务报酬支付费用。
劳务报酬亦称“服务报酬”。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措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这类活动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服务性劳务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活动。尽管服务活动能满足消费者各种特殊需要,但其基本特征是非生产性的。劳务本身并不创造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因而,劳务报酬是从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取得的,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和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⑻ 返聘人员的工资是否在工资总额中列支
返聘人员的工资 ,在会计核算中可作为职工薪酬核算。但在税收管理中,对于税前可扣除工资处理更注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如返聘人员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则会被认为向企业提供的是劳务,其支出不能列入税法上所称的工资薪金中。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劳动合同关系下,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能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劳动者服从于用人单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合同关系下,约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
根据合同约定事项自主安排劳动内容,劳动者不受支付报酬一方的的管理,劳动者服从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⑼ 劳务费计入工资总额吗 劳务费用计入工资吗
劳务费用一般计入生产成本比较合适,因为工资一般针对本企业内部职工,劳务费一般是外协外包的,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即可
会计分录,借:劳务成本
贷: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