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人员如何在网上进行社保年审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3、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4、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B. 退休人员社保年审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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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员需要办理年审?
1、参加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
2、享受武汉市医疗待遇的离休人员和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人员;
3、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
二、每年什么时间办理年审?
社区年审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15日至次年2月(以社区公告为准)。
三、办理年审需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1、参加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职)人员,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离退休证(应注明个人编号)办理年审;
2、享受武汉市医疗待遇的离休人员和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人员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办理年审;
3、遗属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遗属待遇核发证(证件上应注明个人编号)、社区出具未享受低保的证明(限城镇户籍遗属)办理年审;16岁以上在校遗属须持学籍证明,户籍在外地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年审?
1、居住在武汉市中心城区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社区或社区属本市新城区的,在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处办理年审,也可在就近中心城区的社区办理年审。
2、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职)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及社保关系所在社保处邮寄的《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资格协助认证手续,并在《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上加盖认证机构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以挂号信寄回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处办理年审。办理异地协助认证需先向其关系所在的社保处提出申请。
3、当年新增退休(职)人员、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人员和遗属人员次年开始年审。
4、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在退休人员生前单位所在的社保处办理年审。
5、居住在武汉的在外地参保退休的人员,可按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到我市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协助认证。
6、不在国内居住的退休人员需持以下有效证明在其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年审:国外定居的退休人员,应出具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出具居住国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证明;香港地区定居的,出具“香港民政总署”或“香港工会联合会”的证明;澳门地区定居的,出具“澳门民政总署”或“澳门工会联合会”的证明。如本人回国不便,以上证明材料齐全的可由国内亲属代为办理。台湾地区定居的退休人员需本人回国参加年审,也可出具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由亲属代为办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年审的后果是什么?
当年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年审的参加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享受武汉市医疗待遇的离休人员和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人员和遗属,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次年3月起暂停其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障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个人账户的使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如何办理因未年审而暂停待遇的待遇恢复?
因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年审暂停养老待遇的离退休(职)人员,每月22日以前补办年审手续的,次月恢复并补发基本养老金;每月22日以后补办的,在第三个月恢复并补发基本养老金。
2、因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年审暂停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离退休(职)人员,补办年审并经社保处复核后,即可重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因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年审暂停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每月22日以前补办年审手续,次月恢复并补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每月22日以后补办的,在第三个月恢复并补发,跨年度补审的只恢复不补发。
4、当年暂停待遇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补审仍在社区办理;跨年度补审的,须在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处办理,并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补审在退休人员生前单位所在的社保处办理。
C. 离退休人员怎样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回老保险答,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D. 退休工人网上年审
离退休人员网上年审认证操作指南
电脑登陆首先在浏览器输入网址: http://rlsb.12333q.cn:7370/us/logincheck.html,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系统。会看到如下界面,然后需要点击“下载人脸识别控件”
(4)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年审信息扩展阅读: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 今年的退休人员还要不要年审
F. 退休人员在异地如何年审
退休人员在去外地之前,应先到社保局领取一份《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生存情况协查认定表》,在第二年的退休年审时间内将表填好,带上身份证和退休证(待遇证),由其本人到当地社保局协助年审,当地社保局签字盖章之后,将《认定表》寄回本地的社保局即可。在外地办理退休年审是:1、由亲属到社区领取异地认证表后寄给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2、在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持异地生存认证表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寄回所属社区。
G. 退休养老在网上怎么年审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宝在网上进行社保年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支付宝”APP首页中点击“更多”选项,进入全部应用界面;
进入“社保年审”操作界面后,根据APP中的提示操作即可。
H. 退休人员每年年审是几月份,想咨询一下
一、武汉退休社保年审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何年审?
武汉退休社保年审时间为3月下旬至次年2月中旬,退休人员可以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年审,也可以使用武汉人社手机APP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社保年审。
二、武汉社保年审吗?每年都需要年审吗?
根据规定,武汉社保每年都需要年审。
三、社保年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咨询电话多少?我是一名退休人员。
武汉市退休人员办理社保年审时候需提供身份证以及离退休证。咨询电话12333。
四、年审机构
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社保处
咨询电话:12333
网上申报:武汉社保网上服务大厅
年审对象:
1、企业离退休人员;
2、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3、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遗属;
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年审材料:
1、身份证、离退休证(离退休人员需提供);
2、身份证(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提供);
3、遗属待遇核发证(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遗属需提供,如户籍在外地还需要提供户籍证明);
4、身份证、户口本(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需提供)。
年审流程:
1、企业离退休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成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社区或社区属本市新城区的,在就近的中心城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社保处办理年审。
2、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社保处办理年审手续。
3、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遗属: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离退休人员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处办理年审。
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处办理年审手续即可。
【温馨提示】:
1、今年新增退休/退职人员不参加今年年审。
2、离退休人员还可以使用武汉人社手机APP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社保年审。【武汉人社手机APP下载】